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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季」提早展開】勤於治鼠,疏於防蚊?

發佈時間:2023年5月10日  本研研究員經常到郊外考察和工作,少不免被蚊叮蟲咬。過去十多年來,氣候暖化導致香港蚊患惡化【註1】,不過研究員發現今年蚊蟲卻來得比過去2年早和多(尤以新界為甚),未知大家是否亦有同感。 翻查食環署每月公佈的誘蚊器指數(Gravidtrap Index, 顯示白紋伊蚊的廣泛程度)【註2】,不難發現今年的蚊患遠較過去3年同期嚴重,尤其是新界。今年4月尚未踏入夏季,但全港64個監察地區中,已有5個達到警戒級別(即第三級和第四級,分別顯示白紋伊蚊分佈廣泛和非常廣泛),西貢和屯門的蚊患尤其嚴重。我們比較今年和過去3年的4月份的數據,發現達到警戒級別的分區遠較以往多: (4月) 2020#/ [...]

2023-05-10T18:37:00+08:00May 10th, 2023|數據研究, 精選|

【鄉郊移除︰香港鄉郊環境棕地化危機討論會】

精華片段 近日政府以「協助棕地作業」之名大幅度修訂審批指引,一下子加速320公頃新界鄉郊農地棕地化,選址範圍之廣引起了一定社會關注,民間亦憂慮這是否代表著大規模移除新界僅在鄉郊環境的前哨。伴隨正在構想中的北部都會區牽起各種大型基建項目,現存新界鄉郊地帶的角色與功能將帶來前所未有的挑戰。 明日鄉郊在都市發展扮演怎樣的角色? 究竟鄉郊地帶應否如此轉為棕地? 棕地政策出了什麼問題? [...]

2023-07-06T19:02:18+08:00April 26th, 2023|公開活動, 棕地研究|

【未來十年公屋供應總數有36萬間?】

發佈日期:2023年4月19日 立法會財委會最新公佈未來十年中首5年公營房屋供應的選址及後5年預期供應清單【註一】,加起來公屋/資助房屋總數達36萬個,若以平均住戶居住人數2.8/戶作計算,即已是可供100萬人居住的規模,但是否真的起得到? 研究員將清單資料作財政年度歸類及視覺化【註二】,更清晰見到未來供應狀況繼續「頭輕尾重」,首5年供應量只有3分之1 (12.8萬間),在十年後5年才有餘下目標的3分之2 (23.2萬間),這個「先慢後快」情況已經持續超過十年,未來會否在後5年再出現延後問題將值得關注,這將導致現時5年壽命近3萬間「簡約公屋」的銜接問題。 [未來10年公屋落成量分佈表] 落成年度 [...]

2023-04-26T18:04:35+08:00April 19th, 2023|房屋研究, 精選|

【香港新「潤」學】新註冊移民公司疫後激增 或成內地人「潤」的新跳板

發佈時間:2023年4月19日 移民潮未止,過去兩年半內有40萬名香港居民經機場淨移出【註1】,而從最新公司註冊處的數字來看,似乎趨勢會持續好一段日子,甚至或會有增無減。 ▍今年3月以「移民」命名新公司 比半年前按月急增近5倍 過去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4月6日)在公司註冊處註冊成立的新本地公司【註2】,共有85間以「移民」或 “immigration” 字眼命名。這些新成立公司在2022年10-2023年2月期間數目頗為平穩,但在3月起突然急升,未知是否與香港當月全面「復常」有關: [...]

2023-04-19T15:25:37+08:00April 19th, 2023|數據研究, 精選|

簡約與層次:中大崇基毛石牆建築為何逐漸消失?

發佈時間:2023年4月3日 中文大學崇基學院教職員宿舍E座、F座(博文苑)兩座建築就近大學站,一直寂寂無名隱藏在中大云云特色建築之中,然而校方近年欲進一步推行名為「E計劃」的校園擴展工程,兩座歷史建築正按計劃拆去作多用途大樓【註1】。同時,今年3月在古諮會評級議程中被放上【註2】,負責講解的古物古蹟辦事處卻隻字未有提及有關發展計劃,最終古諮會委員在有限資訊下意欲不予評級,卻開始引起對中大崇基整體校園景觀的關注,尤其今次評級牽涉到中大崇基一道低調簡約的「標誌特徵」(Defining feature)——毛石牆建築。 調查:至少共12組毛石牆建築 於1963年創立的中文大學,2年後便落成了E座和F座兩座宿舍建築,可算是校園首批建築之一,多年來早已進入一眾學生以及公眾人士的視野之中,亦並非如古蹟辦在會議所指般「遠離學生範圍」或「社會價值偏低」。而中大崇基學院的不少設施皆在1960年代中至1970年代中落成。兩座平實的建築樓高約6層,兩側均展現由毛石(或稱「牛頭石」、「虎皮石」)堆砌而成的特色牆,乃出自香港第一代華人建築師、為崇基校園作出整體規劃的范文照之手筆【註3】;在其退休後,則繼續由知名華人建築師周耀年、周啟謙父子,以及李禮之所延續。【註4】 崇基校園通訊《崇基毛石建築》一文提及,當初建築師為與自然和諧融合,並節省成本,遂於馬料水一帶就地取材,起用各種大小不一形狀不規則的花崗岩代替鋼筋水泥,再砌成毛石牆,形成簡樸而摩登的建築風格【註5】,「成了崇基校園建築的獨特標誌」。 根據研究員的田野考察及文檔整理,至今毛石牆仍分佈於校園內至少12組建築之中,包括: [...]

2023-05-05T16:25:58+08:00April 3rd, 2023|2023新聞, 古蹟保育研究, 精選|

【3個月明日大嶼圍爐「諮詢」 防民之口終失敗收場】

發佈時間:2023年3月31日  明日大嶼公眾諮詢三個月前在無聲中展開,引來輿論譁然,令人質疑政府鬼祟諮詢不敢面對民情民意。諮詢期於今天(3月31日)結束,回顧過去三個月,發展局一方面積極走訪政商工程界專業人士,形容為「體現民間參與」,另一方面批評民間的5萬字研究報告「立場先行」、「危言聳聽」,卻未有提出理據反駁。 研究員翻查過去三個多月的新聞、發展局網站、社交媒體的內容,解構這個億萬工程的諮詢過程,整理事態發展經歷的三個階段:前期甩漏頻仍、中期積極與民間駁火、後期找靠近政府的人士為人工島護航,最後政商界在新形勢下改口風支持北部都會區發展優先於明日大嶼。這次公眾諮詢錯漏百出,甚至結束前夕亦都未能統一各界口徑,為甚麼? – 第一階段:悄悄開始 1) 12月29日:立法會開會後公眾諮詢悄然開始 [...]

【好難捉摸︰明日大嶼政商板塊正悄悄移動】

發佈時間:2023年3月27日  明日大嶼極低調進行無現場參與的公眾諮詢,3月底屆滿,除了民間團體發佈深入研究引起社會迴響,留意到近月政商板塊個別對明日大嶼人工島的言論風向,似乎形勢正出現逆轉及異動,亦無法如政府期望一樣做到統合各界聚焦如何「優化」人工島方案的目標。 以下綜合了近月數個指標性人物的文章及言論: ➤明報地產版陸振球: //不單對改善財赤極為不利,甚至規劃中的明日大嶼,其未來能提供的土地收益也存在極大變數,或令到項目有入不敷支的危險。 觀察:陸曾在2018年明日大嶼首度提出時,撰文《反對填海變相支持地產霸權》、及後在2020年寫《港府可發低息債拓「明日大嶼」》進一步加持,然而今日180度轉口風,在其文章《明日大嶼有入不敷支危險》,指出土地收益存在極大變數,明顯見到地產商界已感受到開發人工島的巨大風險,頗具標誌性。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 [...]

【必敗嶼山島:南韓松島大型填海失敗啟示錄】

發佈時間:2023年3月22日  早前我們與綠色和平發佈全球人工島爛尾問題研究,引起各界回響和關注,而正在舉辦明日大嶼「公眾諮詢」的發展局最近不斷在Facebook發表一些抽空外國填海脈絡的「填海小知識」,更出動專家顧問刊登一兩篇數據和註腳欠奉的PR鱔稿,但無論公關技倆如何高超,都無法掩蓋《問題島途》揭示過的全球人工島問題。 正如早前報告所示,韓國松島(佔地約1200公頃)和明日大嶼/中部水域人工島極為相似,因此我們綜合韓國和國際的媒體報導和學術研究,再就韓國松島案例作更深入分析,歸立出11大嚴重問題,或成預視明日大嶼失敗啟示錄。 ▍1:「越虧越填,越填越虧」:島上填海用地使用情況不似預期般火熱,例如松島會議中心長年赤字,仁川下轄的松島、永宗、青羅等自由經濟區每年需要1萬億韓元(約60億港元)來修繕基建,然而仁川市政府招商引資乏力,外國直接投資(FDI)一直低於預期,於是只能靠賣地換取收入。 韓國傳媒稱,仁川自由經濟區在過去10年賺取約10萬億韓元(約600億港元)的收入,但當中87%的收入來自賣地【註1】。到了2023年年初,松島只剩下約6%的工業用地可以用作招商引資【註2】,為了「撲水」,仁川市政府唯有填出更多土地來賣地。 仁川經濟廳預測,自由經濟區要到2026年第11區的追加填海工程完成,再出售土地後,才有機會扭虧為盈,但填海造地、基礎設施建設等大型工程會增加約5至6萬億韓元(約300至360億港元)的政府支出【註3】,但第11區要到了在 2028 [...]

【《保護海港條例》修訂建議無差別豁免填海工程 勢為私有化海濱及明日大嶼工程鋪路】

發佈時間:2023年3月22日  本月28日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將審議《保護海港條例》(《條例》)建議修例框架。政府指《條例》、2004及2008年法庭就《條例》的判決及「不可填海推定」的解釋下所訂立的填海門檻為「過高」及「無差別」,建議豁免這類工程毋須證明具「凌駕性公眾需要」。 政府指修訂建議屬「拆牆鬆綁」,為一些小型且「讓公眾能更好享受海港」的設施得以開展,修訂亦能「平衡公眾利益」,然而是次修訂範圍遠超實際所需,手法亦有問題: ➤ 行政權凌駕法院判決:2004及2008年的判決為維港填海定下高門檻,有其法理基礎,亦以看待維港為公共資產為理念,然而政府卻在法庭判決鑽空子,認為「不可填海推定」屬「無差別」,繼而修改法例擴大行政機關權力,使其能豁免原本法例禁止的行為,削弱法庭判決效力,亦不尊重法庭判決。 ➤「無差別豁免」私人發展項目:政府指修例能「讓公眾能更好享受海港」,亦列舉數個可能受惠於《條例》擬議法例修訂的公共工程(見立會文件CB(1)243/2023(05)附件D)。然而,整個修例框架卻「無差別豁免」公共和私人工程。至於為何私人海濱工程無須證明具「凌駕性公眾需要」,及為何值得為私人海濱工程推翻「不可填海推定」,文件卻無可任何解釋。 ➤「法定清單」涵蓋不適合豁免的私人項目:《保護海港條例》的原則為避免過度填海,但「法定清單」卻包涵明顯沒有逼切性且龐大公眾需要的項目,私人發展商亦極可能受惠於清單涵蓋的項目,如觀景台(view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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