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村變城寨?】為消化丁權而曾出現過的「丁屋大廈」提案 發布日期:2025年8月14日 土地有限,但丁權無限。因政策設計失誤,每位年滿18歲的男原居民均可申請興建一間丁屋,所以理論上合資格者無上限,加上可轉售的漏洞,多年來形成詐騙丁屋牌照的「套丁」產業。保守研究得出歷來每4間丁屋,就有至少1間屬於詐騙得來【註1】。以有限土地消化無限丁權,成為了歷屆政府需要但無法處理的悖論,繼而催生了「丁屋大廈」(丁廈)概念,作為一個應對問題的「方法」,但也無法根治丁屋問題本身。經過數十年的討論,近日政府終於對方案「落閘」【註2】。回顧丁廈建議被提出後,曾經一石激起千層浪,社會各界包括政府內部都提出過不同的丁廈方案,研究員現將主要及「創新性」的建議整理,部分建議如落實將大幅度增加鄉村發展密度,猶如新界版九龍城寨:▍(一)單層大單位大廈式發展方案(1982年)為應對大批海外原居民湧港「套丁」消耗土地,政府成立小組研究善用鄉村土地方案,首次提出「大廈式發展」,每名村民佔一層,每層190平方米(2045呎),面積與現時丁屋標準相若(分為三層,每層700呎,合共2100呎),但據報村民不喜歡這個建議,寧願有更多可種菜和養雞的空地,方案遭到否決【註3】,可見當年鄉村生活的觀念仍主宰不少鄉村發展方向。 ▍(二)鄉事六至九層丁廈方案 (2002-05年)鄉議局趁政府檢討丁屋政策的機會,提倡「多層式丁屋」方案,樓高六層或九層,每層700呎,技術上將每個原居民擁有的三層每層700呎丁屋疊起成為大廈,由幾名原居民共同擁有大廈業權【註4】。▍(三)唐英年「加高加橫」方案(2012年特首選舉)在持有特首選委選票的鄉議局的倡議下,特首參選人唐英年表示應考慮丁屋應「加高加橫」,每層超過700呎之餘【註5】,亦可增至六至九層,後來澄清為僅放寬高限【註6】。唐英年亦提出「丁權共享」概念,不過遭到同屬候選人的梁振英反對【註7】。唐解釋這是為了避免簡單劃下丁權截龍死線解決招惹原居民司法覆核或要求政府補償【註8】。有新界人士進一步在唐英年的建議上,指要興建十二層【註9】。▍(四)曾俊華「丁屋居屋」混合方案 (2017年特首選舉)2017年特首選舉期間,候選人曾俊華提出丁屋及居屋「混合發展」,部分單位用作丁屋,其餘單位為夾心階層提供住屋【註10】,不過他未有提供詳情,僅為初步建議。曾俊華承認相關建議是為了得到鄉議局的特首選舉提名票。▍(五)與私樓混合方案(2011年)丁廈建議亦會令原居民成為發展商之一,私樓供應暴增,或令發展商利益受損。所以有建議指丁廈應與私樓「結合」,在新界新市鎮的賣地條款要求興建一定數量面積700呎的單位,供男丁認購【註11】。▍(六)與首置樓混合方案(2020年)鄉議局提交《財政預算案》建議,希望政府容許興建丁廈,並配合當時政府的首置政策,預留不少於2成單位供首置用途作為「交換」,以增加整體房屋供應【註12】,不過建議沒有得到正面回應。▍(七)「以地換樓」49層巨無霸丁廈+2400億贖回丁權方案(2012年)以「解決」丁屋為目標,有地產界人士提出「以地換樓」方案,在新界鄉郊興建49層高丁廈,每層12個單位,每個700 呎,未建屋的原居民可獲分配一個單位及獲贈100萬元以換取其丁權,合共花費2400億公帑【註11】。由於建議過於「進取」,似乎沒有跟進討論。▍(八)《竊聽風雲3》地產商收購「方案」(2013年)此「方案」是以丁屋大廈為題材的《竊聽風雲3》虛構,但劇情亦有參考現實狀況。劇中政府決定終結丁權,但以容許在鄉村興建丁廈消化丁權「截龍」前的申請,作為政治交換。地產商收購村內土地及丁權,統一業權後興建巨型丁廈,但由於鄉事亦欲成為發展商(現實上也是),與地產商展開明爭暗鬥。 ▍(九)鄉議局「城中村」方案(2020-2025年)鄉事派派員到深圳「城中村」取經,及後建議參考內地城中村政策,由政府收購舊丁屋,集合村內丁權合建現代化大廈,甚至參考深圳,將其發展成大型屋苑,低層設商場、停車場【註12】。持有立法會議席的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在2023年要求立法會秘書處研究廣東省城中村的發展政策【註13】,作為研究基礎向政府進一步倡議丁廈。但研究結果顯示,新界鄉村的發展脈絡和制度與內地華南地區鄉村有顯著分別,而丁廈建議亦沒有獲得社會廣泛討論,所以亦沒有得到政府公開回應。丁廈建議的出現,除了表面上是應對「土地有限,丁權無限」,但或多或少來自於鄉議局相信政府不應對鄉村土地使用施加限制而來的。侯志強曾經說過「新界土地本屬原居民」、「我們是業權人,起500層都得」【註14】,雖然說法誇張,但侯志強追求的低度土地管制若然成真,新界圍村將成為新界版的九龍城寨。以上說法源於英國租借新界後形成的特殊的土地政治環境,但無論如何,各種丁廈方案放在現實的規劃及政策背景下,幾近不切實際,尤其是當「套丁」濫用問題不絕時。雖然鄉事派多年來一直鍥而不捨地提倡,但一直無被有關當局認真看待。2025年7月,發展局首次表示「無意容許」興建丁廈,理由為「丁廈」概念是高密度方式發展,與政策原意不符,加上具社會爭議性,法律及規劃層面亦偏離現有安排【註15】,正式為丁廈提案這場「鬧劇」畫上句號。 【註1】本土研究社《丁不厭詐: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17》 【註2】理由是高密度丁屋不符政策原意,有法律及規劃問題,但這個原因早年已顯而易見,亦有不少民間人士提出,拖拉20年到今天才否決,是有其政策原因,另文再述。 [...]
【史上最大套丁案判刑】 發布日期:2025年8月19日 數日前,香港史上最大的套丁案宣判,第一名獲判刑的男丁,由於法官認為他年屆七旬且患病,且信納不會重犯,故以「人道形式」輕判緩刑【註1】。不過男丁一生人只可以獲批一間丁屋,所以理論上該罪成男丁,就算有心重犯,也不能做到。丁屋政策於1972年實施,5年後,政府已經留意到有廣泛濫用丁權狀況,遂曾於1977年11月-1978年3月期間暫停南丫島和西貢的丁屋申請,作為懲罰【註2】;可見事隔48年,套丁及丁權濫用情況並沒有改善,甚至已經演化為更大規模的集團式套丁。涉事的元朗水蕉新村巨型屋苑「曉門」,丁屋數量上百間。研究員翻查「曉門」的售樓書【註3】,發現涉案男丁以外,還有大量男丁實名列在賣家一欄。既然有9位男丁涉嫌在「曉門」範圍內套丁,未知有關部門有否「逆向」追查其餘男丁,又有否同樣曾與丁屋大王王光榮(同樣被捕,分開不同案件處理)旗下公司,簽訂「套丁」秘密協議?本研社早於2018年時,即曉門案各被告被捕前,已經在《丁不厭詐》報告【註4】內以案例研究方式深入探討,高度懷疑屬於套丁:除明顯有集團式經營外,「曉門」的售樓書還出現了「一村十七姓」的現象(駱、方、蔡、楊、陳、李、程、張、鄧、梁、黃、關、林、龍、徐、何、樊)。新界哪一條雜姓村有17個姓氏的男丁?當中牽涉了「飛丁」,即安排十八鄉內其他村落的男丁同時想在水蕉新村興建丁屋,背後牽涉大量的協調工作,熟悉新界土地發展的人士都會看得出,這通常是大型套丁項目的跡象,值得政府繼續追查。事實上曉門案後,在新界疑似套丁的情況持續,尤其在北部都會區內的鄉村。研究員早前發現,打鼓嶺週田村有達227個丁屋地段出現套丁跡象,如屬套丁將會比曉門(至少139間)更加具規模【註5】。套丁,正如案中法官所指,是牽涉利用歷史遺留的東西獲取利益,對社會造成不公,而在新界,尤其是北部都會區,套丁活動會增加丁屋「需求」,與各類發展項目爭奪土地,亦有其爭議性,政府是否比以往更有動機加緊打擊套丁活動,值得公眾注視。 參考資料 【註1】法庭線. 2025年8月15日. 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 七旬原居民承認賣丁權 判囚10個月、緩刑3年 【註2】香港歷史檔案館檔案編號 HKRS511-1-12-1 The [...]
【法外之丁】丁屋將成「簡樸房」時代劏房問題重災區? 發布日期:2025年4月10日 聲稱為解決劏房問題,政府將推出「簡樸房」認證,淘汰少於86呎或沒有足夠通風照明等的劏房,貌似為解決困擾香港多年的劏房問題踏出重要一步。然而整個認證制度有個政府故意遺下,但還未被公眾注視的漏洞:全港接近10萬間新界村屋及丁屋被排除在規管範圍外【註1】。這意味著至少3萬間位處一般住宅單位的不合規劏房被取締,然後基層住戶找不到合適的過渡屋/簡約公屋時,他們很可能會被「流放」到其他不合法但被疏於監管的劣質住所。政府在取締一般住宅劏房時,卻沒有同時增加資源規管位於非一般住宅的劏房,將會令劏房問題由唐樓轉移到丁屋、天台屋、籠屋和寮屋等等。以丁屋為例,近年「丁屋劏房」甚為普遍,由於它們將不會被「簡樸房」認證標準淘汰,預期未來數量會因需求上升而增加:➤上水 村屋 [業主盤] 1室 酒店式服務住房,可短租(1個月起),不需按金 (70 平方呎 呎租: [...]
【如果有如果】以嚴打公屋濫用同樣力度打擊丁屋濫用 公屋母子輕生或能避免? 今日(2025年9月15日)李家超回應公屋收樓導致母子自盡案,討論仍然局限於如何在收樓上做到「情理兼備」【註1】。早幾天傳媒揭發內情複雜【註2】,事情起源於事主被捲入套丁計劃,令其資產超出上限,才會觸發事件。所以在除了討論公屋資格審查以外,更應討論為何套丁集團會找到鄧先生,然後透過他父親騙取他的簽名? 雖然案中鄧先生不知情地經手的土地,最後並無建成丁屋,未能完成套丁,但如果政府以打擊公屋濫用的力度,來打擊丁屋濫用的話,從事套丁的地產商將無機可乘,套丁產業鏈不存在的話,有關人士也不會找上鄧先生買丁。 雖然丁屋資格與公屋資格不盡相同,但參照嚴打公屋濫用的精神,收緊丁屋審批資格以打擊濫用亦有其理由: ➤ 丁屋牌照的絕大部分屬「免費建屋牌照」(free building licence)【註3】,即政府免除建屋的補地價,牽涉政府地價收入損失,所以嚴格審批、避免濫用實屬必要。即使部分套丁個案在獲取滿意紙5年內轉售,須向政府補回地價,但亦有不少丁屋會等足5年,免補地價賣出。 [...]
發佈時間:2025年3月19日 近日發展局長甯漢豪表示本港不存在住宅供應過剩問題【註1】,並在不同場合亦引述差餉物業估價署推算4.1%的低住宅空置率(2023)佐證,以說明無需要繼續推行林鄭曾推出的一手樓空置稅【註2】。有些人辯解指低於5%的空置率是「自然空置率」,即例如業主換樓/裝修時產生的「假象」,不屬於空置問題。不過晚上在街上閒逛,尤其是在新市鎮或重建區,不難找到落成多年還烏燈黑火的新樓;新樓盤開售多年後,仍不難找到一手單位出售;即時已多數售出,有些新盤亦異常地寧靜,難以相信這些純粹是「自然空置」。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空置數字,十分值得細心檢視。▍政府計算住宅空置率時 假設了丁屋並不存在差餉物業估價署每年年底都會進行調查,包括過去3年落成的私人住宅單位,及在落成3年以上,只抽樣3% 作調查,取樣數字太低,而且方法竟是向大廈管理處、業主和佔用人蒐集,或派員視察(沒有進入單位)【註3】,亦沒有透露如何具體界定空置,例如某戶主或專才購入單位為第二甚至第三住所,隔很久才回來一次,管理員或會視為「非空置」,誤差甚大。更大的漏洞是,自2002年起差估署的空置率推算剔除丁屋,現時丁屋數目已逼近5萬幢丁屋。丁屋也是私樓種類之一,大多亦會劏開三層出售,明顯忽略了重要的私樓供應來源。官方空置率的調查方法已有先天缺陷,尤其是每年新增丁屋單位本身數字十分可觀。▍一幢丁屋可「一劏三」 潛在供應量可及官方私樓供應數字的10%每年均有不少丁屋新盤推出,部分可能屬於非法套丁(未知是否因此政府部門不願將其納入調查範圍)。根據地產代理公司的搜尋器,多數單位面積是700呎或1400呎,意味著一幢2100呎的丁屋可被劏成兩至三個獨立單位出售;部分較舊的丁屋甚至可能被進一步劏成6個各350呎的小單位。近年政府提供的丁屋有關數字十分零散,研究員能找到的是2021-2023年間,分區地政處根據《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合共發出1,695份滿意紙【註4】。獲取滿意紙後,丁屋可以正式入住,無論是原居民入住抑或申請撤銷轉讓限制後向市場發售,亦是一種可居住的房屋資源。這代表了2021-2023年間,有潛在最多額外5,085(1,695x3)個另類「鄉村私人住宅」單位釋放,同期差估署的資料顯示有49,406個單位落成,若計及這些丁屋單位,實質私樓落成量會額外增加10%,但丁屋單位卻沒被看待為住宅供應而被計算在空置率調查之中,產生極大誤差。如果以丁屋總數來看的話,數字更為可觀。從1972-2022,政府已批出45,021個丁屋牌照【註5】,假設近年批核的牌照的丁屋已經落成並獲完工證可供入住,並保守估計平均每間丁屋能劏出2.5個獨立單位(因並非所有丁屋均會劏成3個甚至6個單位,部分新近落成的會劏成頂樓700呎及下複式1400呎2個單位,保守起見,取其中間數2.5個單位作大概推算),則潛在忽略了的私樓存量達11萬以上規模,還未計並非以丁屋牌照興建的舊村屋,或重建的新村屋,所以實質私樓總存量數字是更多,可見忽略村屋/丁屋的空置率統計數字會導致未能看清真實情況。▍丁屋單位空置量更可觀 官方住宅空置率屬低估由於官方空置率忽略了村屋/丁屋,他們的實質空置率更是一個謎,不過相信數字會比一般私樓更加嚴重:若然各位在路經新界鄉村,不難會發現一些落成了好幾年的丁屋,一直都處於「清水」狀態,沒有裝修亦沒有入住,不排除是等待獲發完工證後5年「過冷河期」,或許有些丁屋發展商在樓市低迷下,寧願將落成丁屋調空5年,等待「樓市小陽春」,也不願為丁屋補地價(每間丁屋的補價金額可達七位數字,但在發出完工證5年後將其轉售,則毋須補地價),這個情況在一些大型的丁屋屋苑尤為明顯。同樣「等待時機、待價而沽」的策略,在一般私樓市場亦甚為普遍,大量貨尾單位一直存在,其嚴重情況似乎未能反映在差餉物業估價署的住宅空置率推算上。研究員曾接受電視台訪問,指不少發展商的策略是不會立刻將新盤全面放售,而是會在開售第二年開始放慢放盤速度【註6】。研究員曾計算過某大埔新盤,開售3年後仍有30%未賣,個別樓盤甚至拖7年都未賣完,還未計已賣的單位,實質上是否空置,難以想像為何官方數字長期維持在「自然空置率」的水平。▍不願認真量度住宅空置量 迴避一手樓空置率立法呼聲首先從調查範圍看,目前空置率的調查方法竟忽略了數以十萬計的村屋/丁屋單位,已知調查方法粗疏,數字自然不可靠。翻查香港物業報告的技術附註,差估署自2002年開始將村屋/丁屋數字抽起【註3】,而當年正值私宅空置率歷史高位(6.8%),未知兩者是否有關,後來私宅空置率逐漸回落【註7】。要認真量度一個單位是否空置,方法有很多。例如調查單位的水電煤容量是否長期不尋常地低,以確定單位是否恆常或長期有人居住。類似方法其實在調查公屋空置時有所採用,政府要認真收集私樓數據的話,並非難事。然而一旦認真收集數據及恢復調查範圍至村屋/丁屋的話,實質的私人住宅空置率可能十分驚人,令政府更有壓力仿效國外訂立一手樓空置稅,以防珍貴的房屋資源被浪費。但這必然不會受到發展商的歡迎,因為它們會更難透過操控實質住宅供應來維持價格,尤其是近年樓市逆轉的情況下。這或許是政府多年來一直不願認真計算私人住宅空置率的真實原因,對全球可負擔房屋資源最為緊絀的香港而言,可謂非常匪夷所思。 [...]
發佈時間:2025年3月13日 本研多年來的丁屋政策研究,一直指出元朗區「最無王管」,無論疑似套丁數字【註1】和套丁土地儲備【註2】均「跑贏」新界所有區域,近月審理中的史上最嚴重的套丁案(曉門案)亦是發生在元朗。別以為在套丁屋苑「曉門」伏法的村屋大王王光榮在2021年落網後,風聲收緊之下元朗鄉紳會避嫌,暫時鳴金收「丁」。本研社抽查發現,研究員過去數年曾多次研究過的元朗流浮山輞井村(見圖),有疑似巨型套丁屋苑中有落成丁屋之滿意紙繼續在套丁案期間被批出,附近更有新的丁屋牌照獲批,可見這個屋苑正在分期擴展中。按現時的分割地段及批出的牌照來看,此疑似大型套丁屋苑規模達70多幢,與曉門的規模相去不遠,屬上億計的大生意。兩村同於一管轄區,一邊有村屋大王被告套丁,另一邊則繼續照批貌似套丁大型屋苑的牌照及滿意紙,似乎毫不避諱。研究員去年初曾接獲報料,元朗某地產舖貼上「賣地送丁、已入紙申請丁屋,包丁權費用 吉售 180萬」廣告,樓盤位置正於輞井村【註3】,這樣在元朗大馬路大搖大擺賣套丁樓盤廣告,路人皆見,不知當區負責審批丁屋的又能夠看得見?而研究員2年前接受傳媒採訪【註4】,亦曾在輞井村的地盤發現現場套丁特徵齊備:設計一式一樣、整齊排列、每棟丁屋有一大電錶箱,各有三個電錶,顯示將會逐層分售、有圍牆包圍屋苑、有看更亭、管理處,很難想像這批丁屋是男丁按自己想要集體「自發聚居」【註5】。按地權分析,該大片土地在1998年9月被”Birdsville Holdings Limited” 買下,進一步查證,該公司是英屬處女島離岸(BVI)公司,資料隱蔽性極高,無法進一步查證背後擁有人。一般男丁若要興建丁屋自住,犯不著要去加勒比海開公司處理丁屋事宜,而使用BVI [...]
發佈時間:2025年3月6日 【馬照跑丁照套】丁屋大王被擒 竟絲毫無阻鄉紳套丁?法院現正審理香港歷來最大宗套丁案,被告為「村屋大王」王光榮及元朗十八鄉鄉紳程振明,被控與原居民串謀詐騙政府非法售賣原居民丁權。他們過去十多年間籌劃的巨型套丁屋苑「曉門」的細節曝光,與本研於2017年公佈的《丁不厭詐》報告中揭露的典型套丁情節非常相似【註1】。今次令村屋大王「老貓燒鬚」的曉門,更是《丁不厭詐》報告的重點研究案例。村屋大王於2021年被捕,這是繼2015年沙田套丁案中後首次有幕後策劃者落網。曉門案已有2名男丁罪成判囚,亦有142名涉嫌賣丁權的男丁被列為串謀者【註2】,一時令曾參與套丁者人心惶惶。但4年過去了,套丁的情況有否收歛?答案是沒有。研究員比對本研2021年發布的《草木皆丁》報告【註3】中,預視未來套丁的高危地點,及王光榮被捕後至今新批核的丁屋所在地【註4】,發現新建丁屋猶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僅北都一村 潛在套丁227間 規模大「曉門」一倍其中位於北部都會區「口岸商貿及產業區」的打鼓嶺週田村,疑似套丁的情況甚為猖獗。研究員在2月21日到現場考察,發現週田村北面有20間新建成丁屋群,排列整齊、使用一式一樣物料和設計【見航拍片段】,明顯屬同一建築項目,符合套丁的典型特徵。北部都會區的發展中,與被逼遷的非原居民命運不同,像週田村般的原居民村會被保留。隨著北都「機遇」來臨,這些獲保留的原居民村周邊未被發展的農地,價值突然變得水漲船高,週田村除了位於「口岸商貿及產業區」外,距離香園圍口岸僅數分鐘車程,未知是否因而令當地的丁屋需求突然湧現。翻查歷年衛星圖,週田村周邊有接近5萬平方米的土地在北都公佈的2021年被剷平【見圖5】,由於週田村位置偏遠,多年來均沒有發展,可見突然的巨變與北都關係密切。再比對週田村北面的地段資料【見圖4】,發現情況不只現場所見那麼簡單。這20間丁屋原來僅是個開始,所在地段的「丈量約份第82約地段第261號」,已被分割成35個小地段,每個約1500-2000呎(套丁的第一步驟:分割地段),剛好可以放下一幢丁屋(每層700呎)及預留花園/停車位/消防通道;20間已建成丁屋外,有7個地段已獲批丁屋牌照(套丁的第二步驟,淺紅色標示)但未興建,8個地段暫時未有丁屋牌照獲批(淺綠色),有可能正申請中。獲批丁屋牌照及落成後,男丁會按套丁協議向地政申請滿意紙(套丁的第三步驟),並在短時間內再申請撤銷轉讓限制(套丁的第四步驟),這兩部驟應該未發生,公眾亦十分難追蹤。之後本來只是用來自住的丁屋變成可交易的私樓,並有發展商及代理安排銷售,整個套丁過程完成。就現場所見,這丁屋屋苑疑似正經歷套丁的步驟當中,因符合了套丁的三個必要條件:三幢或以上、建築風格相近及分佈一致或整齊,顯示多幢丁屋是透過預先策劃以屋苑形式興建。在正常情況下,個別男丁按其家庭需要而個別申建丁屋,不會以這個屋苑形式發展,故此這個丁屋屋苑的出現很可能代表背後有套丁操作進行中。政府每每會以沒有證據顯示有違法行為而不處理,但集體落成後不久即放盤,難以說沒有串謀詐騙的集體行為在背後。這群丁屋群正南方,還有23個已分割地段,當中13個是2021年起才分割的,或顯示王光榮的案件似乎無阻相關人士的計劃。研究員再擴闊搜索整個週田村的村界內,竟有227個分割地段(連同早已落成的疑似套丁屋苑共3個),如悉數成功發展並賣出,且被證實為套丁的話(套丁過程非常隱蔽,牽涉地產商及男丁之間的秘密協議,外人難以得知及證實),則代表週田村的套丁規模比元朗曉門的規模大1倍有多。▍潛在利潤可達13.6億這227間丁屋,利潤有多大,令鄉紳、男丁及地產商鋌而走險?研究員在2017年曾經匿名訪問業內人士,以元朗的丁屋屋苑為例,推算發展一間丁屋的純利可達60%:每幢丁屋售價:1200-1800不等扣除以下成本:-地價:250萬-建築費:200萬-丁價:各地不同,由30萬-120萬不等-補地價:130-150萬-周邊配套例如路權、及村長的「搵丁費」和疏通紛爭:100萬純利可達500-1100萬不等當然北區地價和成本與元朗不同,2017年時的地產市道亦與現在不同,而偏遠地區地價或比較低,偏遠村落同時亦可能難找合資格男丁而導致丁價上漲,但上述的暴利水平可以作為一個參考。現時粉嶺/上水一幢全新丁屋售價為1350-1400萬【註5】,保守估計週田村全新丁屋售價低一些(較為偏遠),為1200萬,假設利潤為50%,227間的丁屋屋苑規模利潤可逾13.6億。▍政策爭取土地發展北都 卻默許鄉紳套丁霸地背後的政策角力可見北部都會區帶動地產熱潮的誘惑,似乎勝過這單官司帶來的恐懼和不確定性,亦未知是否代表在曉門案後政府已對套丁問題放軟手腳。明顯地,整個北都尚有土地可發展的原居民村並不止週田村一條,只要簡單分析王光榮被捕的2021年後,本研究一早鎖定的潛在套丁土儲中,有哪些地段已有丁屋申請,就會大概知道全新界哪裡有潛在串謀詐騙發生中。這些鄉村,是因為男丁突然有成家立室的需要而申請丁屋自住(丁屋政策的原意),還是有套丁集團看準了北都的發展機遇而策劃套丁發展?雖然難以獲得實質證據,但背後發生甚麼事,過去數十年在新界可謂是公開的秘密。在以上提及的週田村以及有組織的丁屋申請的地區,負責批核丁屋申請的地政處,實在有太多機會去小心檢視每宗申請,以防止有套丁跡象的申請。過往政府曾經擔心拒絕丁屋申請,會有違反基本法第40條牽涉原居民權益的疑慮,但2021年的「丁權覆核案」已釐清政府批出丁屋牌照屬屬酌情權定【註6】,政府絕對有權不批准有套丁嫌疑的丁屋申請,視乎地政處有多大興趣打擊套丁。北都所帶動的套丁投機活動,對整個北都的規劃或有負面影響,政府不打擊的話,日後或許自食其果。現時北都屬政府施政重中之重,發展過程不容有差錯,需要在地勢力的合作,更有傾向因而在發展過程中向鄉紳讓利,例如對套丁情況「隻眼開、隻眼閉」,以及面對鄉紳的壓力,要求更多土地劃作興建丁屋之用,這反倒為政府規劃新發展區時平衡各方利益時徒添壓力。舉例說2018年時,政府在劃定洪水橋新發展區規劃圖則之際,被民間揭發低調拓展區內兩村的丁屋地【註7】,但此兩村均有疑似套丁前科,因而用盡村內可建丁屋土地後,政府進一步為其「擴丁」,除了變相獎勵其鄉紳的涉嫌套丁的行為外,還令洪水橋新發展區內的土地供應更加緊張(高密度發展中要預留更多地方作低密度的丁屋發展)。去年新田科技城的規劃圖則在審議階段時,就有受影響之原居民村落趁公眾申述之際,指控政府吞併村民土地兼影響風水,除要求更多賠償外(加劇財赤?),新田鄉事委員會更施壓政府容許村民在村內興建「丁屋大廈」(這不是更加影響風水嗎?)【註8】,可見當政府有求於鄉紳支持備受爭議的計劃時,對方亦期望「禮尚往來」,這很可能倒頭來阻礙了政府的規劃。在這個背景下,合理推斷政府也不會對區內的套丁行為多加阻撓,其一證明為週田村的集體丁屋申請已開始陸續獲批。不過套丁牽涉串謀詐騙是不爭的事實,與實踐傳統權益毫無關係。元朗曉門一案足以證明,十數二十年前串謀詐騙的行為,今天都會被追溯及翻出來定罪,所以曾參與或現正參與套丁發展的鄉紳、發展商及男丁,今後也難以睡得安樂,因為說不定某天在政府又有需要「擺姿態」時,他們又會被翻舊賬「祭旗」。 【註1】《丁不厭詐: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17》 [...]
發佈時間:2024年12月17日 「簡樸房」規管制度上周展開諮詢,方案內容跟其名字一樣「簡樸」,除再度拒絕設立起始租金這個能控制劏房暴利和改善居民生活處境的方案外,最大隱憂是連針對規管後續影響的安置政策亦欠奉。政府稱因有3萬簡約公屋和2萬個過渡性房屋提供「底氣」,以及未來亦有足夠傳統公屋落成(但不保証能真的落成,例如粉嶺高球場的1.2萬個公屋單位應該已泡湯),所以不予考慮安置。但要知道的是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政策早於簡樸房規管出現,其設計亦似乎沒考慮到將會有大量劏房戶遭逼遷。況且,雖然字面上只有約3成現存單位需大規模改建(涉至少3萬戶)【註1】,但實質可能屬低估,因實際上劏房作為單一單位分間的住屋,只要其中一間需改建執修,便會牽動整個單位的分間結構,意味受影響人口或以十萬計。政府不承諾能妥善安置因政策流離失所住戶,政策難免帶來租金升幅,未能上公屋並無力負擔更高昂租金者,究竟將被「逼遷」何處?研究員至少能預視他們會循以下8大途徑再「向下流」:► 夙夜在「工」:工廈劏房方案明言,有些劏房位處工廈/商廈,因其本身的違法性質,將不會納入新政策規管範圍。政府雖稱會執法取締,但過去十年不時有工廈因火災被揭有人違規改裝【註2】,情況持續多年仍屢見不鮮。當政府連「簡樸房」本身規管都直言會視乎市場供應決定執法優次,似乎亦不會進一步衝擊工廈劏房供應,受影響劏房戶或會湧入工廈,安全保障或更低。► 「寮」勝於無:寮屋劏房全港現有8萬多已登記住用寮屋,以及近30萬已登記非住用寮屋,但當中有多被改裝分間出租,以及有多少住戶卻沒有統計數字。政府的劏房租管政策,亦一直被詬病忽視眾多寮屋劏房,而住戶亦一直忍受如颱風水浸、被吹走鐵皮屋頂等問題【註3】,部分居住環境甚至較普遍劏房更差,新政策或將進一步增加寮屋主改裝出租的誘因。► 孤苦寧「丁」:村屋劏房除常見的僭建、霸地、套丁外,不少位處鄉郊的丁屋甚至會被分間出租,曾有傳媒揭露有村屋僭建一層至4層,共劏出24戶出租,平均每層住6戶【註4】,情況絕非孤例。村屋被分間改建會影響樓宇結構造成危險,如在屋內加建水泥及木板建築,必增加下層天花重量,若然石屎剝落亦容易傷及住戶【註5】。作為規管黑洞,上述多種或更惡劣的劏房類型,可預料反成為受影響住戶,寧願住得更差也移居的「避難」之選。► 叫「天」不應:閣樓、天台屋除卻上述「另類」劏房外,一些「住屋」甚至是由非法構築物構成,如閣樓和天台屋本身的空間並非設計予人居住,有研究甚至指出天台屋有63.7%的住戶住面積少於80平方呎【註6】,遠低於劏房平均居住面積,但過去不少基層亦不得不「擠身」其中。根據「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報告,在2020年僅僅天台屋便有4千多間,而閣樓空間亦有258個,住戶要承受夏季時的高温和水浸以及經常停電的苦況【註7】。► 身陷「籠」牢:籠屋、太空艙若不能負擔一間「房」的空間,亦有一些更小的居住空間能予流離失所住戶選擇。如出租床位的「籠屋」,有高達88.6%的住戶居住面積少於20平方呎【註8】。但方案指床位已受現行發牌制度規管,故同樣不納入規管範圍,可預期籠屋/寓所床位的需求將大增,但政府又無額外撥資源予《床位寓所條例》的執法部門,或會增加劏房業主改裝劏房為床位寓所或以太空艙的誘因【註9】,居住環境可以比劣質劏房更慘絕人寰,亦不排除會因執法力不足而出現黑市和不合規的床位寓所湧現。► [...]
發佈時間:2024年11月10日 牽涉上千間的丁屋大王王光榮的元朗套丁案,廉署亦高調發稿公告,案中部分已上庭認罪,案情中亦提供了新資訊,指在14年內單在水蕉新村內共115座套丁屋苑,10萬收購丁權賣出丁屋每間賺900萬至1300萬,單此屋苑已能賺上10億,亦即是說若果丁屋大王多年來套上1000間丁屋,則已經是一門賺上100億的違規生意。根據本研社過往的丁屋研究,透過對全港642條原居民村的房屋特徵及地權狀況進行全面普查,發現全港約4萬間丁屋就有1萬間是以屋苑化方式興建的疑似套丁項目。按此粗略推算,估計1萬間疑似套丁屋苑將已是上1000億的「大茶飯」,今時今日在香港有什麼生意,會好得過收丁權呃地政濫用丁屋政策圖利?涉案元朗十八鄉水蕉新村的套丁屋苑「曉門」亦是相當明目張膽的,十年前發展方將售樓說明書公然上載,文件中上百個收集丁權而來的賣丁者一覽無遺,亦在說明書中列明發展項目包含的是「新界豁免屋宇」(絕大部份為丁屋,加上出售者為個別男丁,為套丁特徵),這經過研究分析及媒體曝光後,亦成為案中路人皆見的罪證。雖說曉門樓價已由上萬元一呎下滑至六千多元呎,但仍然無阻近年物業成交。唯要注意的是,這些套丁屋苑地契的到期日也是2047年,近年政府已建議未來透過「負面清單」形式分批將大部分地契自動續期,然而要留意的是,政府未來亦會否將這些集團式套丁屋苑放入問題地契的「負面清單」,那麼套丁屋苑買家或將可能面對比一般物業交易更多的按揭、地稅及續期風險,當然現時發展局指在「負面清單」「因嚴重違規、屢勸不改而遭納入「負面清單」的個案」,屬於「極罕有」。此案由約2014年開始出售,到及後本研社進行《丁不厭詐》及《新丁再現》的研究報告及多次傳媒報導,到2021年才正式被捕,王光榮亦到2025年初才上庭,至今已歷時過10年才有望繩之於法,仍要看未來廉署會否繼續查明「曉門」以外其他已有充分證據的違規套丁計劃。 支持本土研究 [...]
發佈時間:2024年10月24日 前天(10月22日)廉政公署起訴一名涉嫌在西貢套丁的原居民,今天提堂答辯【註1】。這是過去四年來,第三次有人因涉嫌套丁被廉署拘捕,這情況多年未見。➤何謂套丁?套丁屬串謀詐騙,指男丁與地產商合作,前者透過向地政虛假陳述興建丁屋自住,但實質已與地產商簽訂秘密合作協議,丁屋牌照到手後,將丁屋權益轉讓予地產商,包裝成一手樓發售,違反「丁屋自住」的政策原意。➤從法庭案例分析三種套丁分贓方法案情透露了公眾認識不深的套丁分贓術,亦解釋了為何套丁「咁好搵」:發展商完工後,男丁將獲得頂層單位業權,其餘則屬發展商,這是其中一種「分贓」方式。套丁「分贓」屬秘密協議內容,極度隱蔽而公眾對此並不認識,但仔細分析不同的「分贓」方式,即能勾勒鄉郊非法套丁產業鏈的輪廓,以及初步認識鄉郊土地政治下,「有丁權但無地」的男丁、「有地但無丁權」的地產商,和有權決定誰有丁權/在那裡可以起丁屋的村長之間,三方之間的角力。研究員分析過往數十年牽涉丁屋紛爭的法庭案例,及訪問了曾從事丁屋生意的人士,綜合所得三種比較普遍的分贓模式:▍方法一:50/50 平均對分收益➤男丁有地但無資金、由地產商注資 (1990年代流行)男丁提供土地,發展商提供建築費用所需資金,聲稱「合作發展」(“joint venture”)。多出現於90年代或更早、比較偏遠的鄉村,以及地產商尚未大舉購買鄉郊土地之時。建成之後,賣樓收益扣除土地及建築成本後,平均對分,有些情況亦可能是對分建成丁屋群的業權。//參考案例:HCA3979/1994 Sung W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