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沼濕地
【提防濕地騙案】南生圍保育會變國際笑話?#圍沼濕地
主張開發濕地的發展商經常列舉外國濕地發展例子,指若不發展濕地賺錢,哪有錢修復濕地?今年一月再度闖關成功的南生圍住宅項目,其發展商恆基就引用了倫敦濕地中心(London Wetland Centre)及其住宅發展項目Barnes Waterside 作為「環球案例研究」,聲稱是「企業與保育人士合作的最佳例子」。
但仔細研究倫敦案例,不難發現其發展脈絡與南生圍無論在性質、規模及國際認證上都有根本分別,抽空脈絡以合理化後者發展計劃,有誤導公眾及城規會之嫌:
① 倫敦:創造濕地 vs 南生圍:破壞濕地
位於市郊的倫敦濕地中心,雖然確是透過發展住宅獲取保育資金,但其選址前身是一個廢棄水塘(工程期間還在水庫底發現幾個二戰炸彈),所以透過建立人工濕地,濕地面積是有淨增長。而南生圍在發展商染指前,已是一個有重要生態功能的魚塘濕地,發展不但對其生態功能可能有未能預期的影響,而濕地面積相比發展商染指前必然有「淨減少」。
南生圍發展商指發展後有濕地淨增長,其實是透過在屬政府土地的甩洲「拆塘壆」(註一),及疑似「先倒泥後清理」(註二)等手法「唧高條數」,實質發展項目會導致12公頃南生圍濕地損失,還未計發展所帶來的濕地功能損害-「拆塘壆」本身亦不利雀鳥生存(註三)。
② 倫敦:3層 vs 南生圍:25層
Barnes Waterside的203個單位,大多都是2-3層的屋宇(houses),即使大樓(blocks)都只係4-5層。但現時南生圍的2,521個單位,包括28幢19-25層的大樓,加140幢單幢屋宇(houses),以外國標準來看,已是一個小鎮規模-單位數目及高度都差成10倍有多。漁護署代表都曾經指南生圍起咁高嘅樓係「入侵鄰近環境」,帶來的人口亦會對南生圍生態造成壓力,可見南生圍發展規模實際上遠超倫敦案例。
③ 倫敦:廢棄水塘 vs 南生圍:有國際認證
南生圍位處米埔及內后海灣拉姆薩爾濕地周邊的濕地保育區,能夠保持拉姆撒爾濕地的連貫性,也是其生態系統的重要部分,生態重要性可說是有「世界級認證」,與位於城市中心倫敦濕地中心的情況不同。若然南生圍遭到毒手,必定損害拉姆薩爾濕地的整體功能(候鳥數目近年已在減少),加上周邊城市發展(如北部都會區),長遠來說整個拉姆薩爾濕地被除名也不是沒可能。
發展商不斷強調今天的南生圍急需生態修復,但一直想大家迴避討論,濕地生境大倒退的始作俑者究竟是誰。現時不少政治生態研究都曾指出,南生圍這種「濕地淨零損失」的數字遊戲未有足夠實證屬有效;而「零淨損失」作為一個概念,是靠一班利益推手(invested actors),透過迷思及「設定框架」(framing)等將大自然斬件及數字化,一步步構建濕地上的數學遊戲,在發展不可避免地破壞環境時,以「零淨損失」為方法為「發展留空間」,而非「為自然保留空間」,令這種發展主導的「保育」變得可取及迫切。
這種框架設定,不但會造就「拆塘壆」的操弄數字遊戲,更會令不同的濕地生境變成一堆實際上無可比性的圖表與數字,亦解釋了發展商為何熱衷於抽空脈絡,將南生圍及倫敦濕地中心兩個本質上完全不同的發展計劃相提並論。由此可見,香港面對濕地被大規模開發的趨勢,其實也不缺值得研究及討論的課題。
#屈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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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南生圍發展項目(申請編號:A/YL-NSW/242)的申請文件列明: “The loss of wetland due toe the development will be compensated by re-profiling of ponds…This will entail the removal of or reduction in size of pond bunds to increas the area of weland on site and will result in no net loss of wetland area.”
註二:據報甩洲自然保育區由傅老榕家族和恒基共同持有。而甩洲不時有泥頭車傾倒堆填及工業廢料。現時傅老榕家族和恒基申請發展南生圍時卻以修復甩洲為名,達到濕地面積「凈增長」,令人好奇當初的倒泥活動是誰進行/允許/默許的。
https://bit.ly/36ryPdP
France, Robert L. “From Barn Elms Reservoirs to the London Wetland Centre.” Environmental Restoration and Design for Recreation and Ecotourism. CRC, 2012. 150-237. Web.
註三: 魚塘拆壆騰地起樓 長實被指取巧
https://bit.ly/388fVt4
延伸閱讀
Carver, L. (2021). Seeing no net loss: Making nature offset-able.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E: Nature and Space. https://doi.org/10.1177/25148486211063732
【鳴金收丁?】元朗套丁案 案照審區內丁照套?
發佈時間:2025年3月13日 本研多年來的丁屋政策研究,一直指出元朗區「最無王管」,無論疑似套丁數字【註1】和套丁土地儲備【註2】均「跑贏」新界所有區域,近月審理中的史上最嚴重的套丁案(曉門案)亦是發生在元朗。別以為在套丁屋苑「曉門」伏法的村屋大王王光榮在2021年落網後,風聲收緊之下元朗鄉紳會避嫌,暫時鳴金收「丁」。本研社抽查發現,研究員過去數年曾多次研究過的元朗流浮山輞井村(見圖),有疑似巨型套丁屋苑中有落成丁屋之滿意紙繼續在套丁案期間被批出,附近更有新的丁屋牌照獲批,可見這個屋苑正在分期擴展中。按現時的分割地段及批出的牌照來看,此疑似大型套丁屋苑規模達70多幢,與曉門的規模相去不遠,屬上億計的大生意。兩村同於一管轄區,一邊有村屋大王被告套丁,另一邊則繼續照批貌似套丁大型屋苑的牌照及滿意紙,似乎毫不避諱。研究員去年初曾接獲報料,元朗某地產舖貼上「賣地送丁、已入紙申請丁屋,包丁權費用 吉售 180萬」廣告,樓盤位置正於輞井村【註3】,這樣在元朗大馬路大搖大擺賣套丁樓盤廣告,路人皆見,不知當區負責審批丁屋的又能夠看得見?而研究員2年前接受傳媒採訪【註4】,亦曾在輞井村的地盤發現現場套丁特徵齊備:設計一式一樣、整齊排列、每棟丁屋有一大電錶箱,各有三個電錶,顯示將會逐層分售、有圍牆包圍屋苑、有看更亭、管理處,很難想像這批丁屋是男丁按自己想要集體「自發聚居」【註5】。按地權分析,該大片土地在1998年9月被”Birdsville Holdings Limited” 買下,進一步查證,該公司是英屬處女島離岸(BVI)公司,資料隱蔽性極高,無法進一步查證背後擁有人。一般男丁若要興建丁屋自住,犯不著要去加勒比海開公司處理丁屋事宜,而使用BVI [...]
【鯨魚之死 歸因人類的貪婪?】
發佈時間:2023年7月31日 7月31日的早上一條布氏鯨被發現死於西貢牛尾海。鯨魚之死,除了可歸因於「人類的貪婪」,亦可從以下5大關鍵事實判斷: ● 除了《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現時港府主要透過設立海岸公園 (7個,另外有1個擬建中) 和海岸保護區(1個)保護海洋生態【註1】,但除了佔海最小的鶴咀海岸保護區,各海岸公園均只有船速限制【註2】,幾乎沒有任何條例限制船隻進入,僅海下灣海岸公園極小區域禁止機動及船內引擎船隻進入【註3】,基本上如鯨魚這類海洋生物來港,亦無處可避漁船與人群。 ● 香港研究鯨豚的民間團體多年總結,其中一種對海上鯨豚最大的威脅,便是船隻。例如香港江豚最主要的死因,便是船運時被螺旋槳擊中,或是被棄置漁具纏繞【註4】。過往世界自然基金會 (WWF) [...]
【高廈「納」見】香港近5年仲有幾多納米樓新盤?
【高廈「納」見】香港近5年仲有幾多納米樓新盤? 發布日期:2025年7月25日 納米樓曾是香港備受爭議的議題,其不適切地細的居住面積一直為人詬病,本研社曾於2020年發布《納錐之地:香港納米樓研究報告2010-2019》(下稱《報告》)【註1】,審視十年納米樓趨勢及狀況,發現當時市面上新落成的納米樓盤,竟是歷年最多。在2019年,每八間新落成的私樓一手私樓單位,就有一間屬納米樓,嚴重性遠超當時的想像。納米樓面積其細,不同生活功能重疊在同一空間,更易產生家庭衝突,亦催生違法僭建閣樓狀況。黑厠的通風問題亦潛在增加散播傳染病風險,或影響長期健康。而當年納米樓的主要買家為投資者而非上車客,「劏細」單位所增加的供應亦白白浪費掉。直至2021-2022年政府宣布將於之後的賣地招標中加入單位面積不得小於280呎的條款【註2】,並同時於公屋落實限呎措施(但一/二人單位繼續容許納米化)【註3】,當時本研社已指出限呎政策雖然本意良好,但卻遺漏了涵蓋毋須改契的私樓重建盤【註4】,擔心無法徹底杜絕納米樓。數年過後昔日盛行的納米樓現況如何?研究員透過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註5】,以及屋宇署資料月報中「已獲發佔用許用證的新落成樓宇」所提供的資訊【註6】,識別出近5年仍有納米單位的新樓盤,整理出當中各年納米單位數字,發現時至今日仍有大量新納米樓落成。▍納米盤仍未絕跡於香港?早幾年觀乎近10年的數字,納米單位至2017年起每年破千,甚至直逼2,000個,即使到了近年,數字亦未見明顯減少,仍然維持於接近2千左右,由2020-2025年4日,有11,637個納米單位落成,按年計佔總私樓落成量的比例甚至有稍增的情況,近2年甚至仍有不少樓盤是8成至全部單位,均是納米盤,包括東區的The Holborn、九龍城的明雋、油尖旺的雋薈和Larchwood等,反映在數年前的住宅項目規劃中,納米單位仍是持續受發展商歡迎的住宅類型:歷年納米樓落成數字年份|納米單位量|私樓落成量|納米比例|*2016|406|14,600|2.8%|*2017|1,405|17,800|7.9%|*2018|1,446|21,000|6.9%|*2019|1,805|13,600|12.9%|2020|2,331|20,900|11.1%|2021|2,187|14,400|15.2%|2022|2,161|21,200|10.2%|2023|1,911|13,900|13.7%|2024|1,707|24,300|7%|2025|1,340 (截自今年4月)|-|-|*《報告》數字,當時未有政策限呎標準,故2016-2019的數據,以較嚴格的260呎以下作為納米定義,而2020及後則改以280呎以下為標準,故在可比性上會有些微差異,惟偏差不會太大。當然,政府限呎措施只是三四年前的政策,如此短時間內或難以觀察到其全部成效。例如最初期政府宣布的兩塊限呎地皮,至少樓盤尚未落成。當然,部分上述的納米單位數字,是屬於落實相關措施前的滯後反應,甚至仍未反映近年「納米樓爆煲」,導致發展商調整的發展策略,故部分樓盤所採用的仍為「限呎」實施前已規劃好的建築圖則。▍還有甚麼住宅可以繼續起納米樓?⧬ 政府各項限呎措施宣布日期|針對樓盤|具體措施➤ 2021年12月|屯門地段第561號住宅地、港鐵百勝角樓住宅項目|首次加入最低單位面積要求,訂明每伙單位的實用面積至少要26平米(約280方呎)➤ 2022年2月|政府賣地盤、港鐵盤、市建局盤、需修地契的重建盤等|將最低私樓單位280平方呎要求的適用範圍擴大,增至所有政府賣地、鐵路物業發展、市區重建局項目,以及私人發展商的換地和修訂地契申請➤ 2022年10月|居屋、綠置居等資助出售房屋|施政報告宣布日後資助出售房屋,單位面積最小要26平方米,即約280呎,2026至27年度起生效➤ [...]
【高估巨基】人口交通巨型基建商廈需求 樣樣慣性高估恐後患無窮?
發佈時間:2024年11月27日 過去十數年政府不斷開展各項大型基建,部分落成後變成大白象--實質使用率及需求均明顯不足,可能永遠無法回本。不少基建在提倡及撥款階段時,社會已廣泛質疑其需要,不過政府依然以大量「專業估算」以支持其必要性。現在回望,似乎很需要審視這些專業估算有多準確。回顧政府確立各類大型基建必要性的手法,發現不少均指向對未來人口與需求的樂觀想像,而樂觀的人口推算,會進而被推展至樂觀的使用量、經濟增長推算等,加上低估預算以至頻頻超支,最後系統性地誤判其實際效益,不少大型基建均沒有擺脫過度高估需求的魔咒。▍2030年人口推算:21年間至少多估90萬人這種「系統性樂觀」可反映在長遠人口推算上,《香港人口推算報告》對2030年的推算人口數字,隨時間推進不斷調低:發佈年份|報告名稱及涵蓋年份|2030年基線居港人口推算|2002|香港人口推算2002-2031|867.92萬人|2004|香港人口推算2004-2033|828.17萬人|2007|香港人口推算2007-2036|831.17萬人|2010|香港人口推算2010-2039|840.07萬人|2012|香港人口推算2012-2041|812.05萬人|2015|香港人口推算2015-2064|797.46萬人|2017|香港人口推算2017-2066|796.38萬人|2020|香港人口推算2020-2069|792.01萬人|2023|香港人口推算2022-2046|777.71萬人|21年內,政府先是高估2030年的預計人口,然後按實際情況不斷下調,20年前與今天的推算竟調低近90萬人。90萬人是什麼概念?是比下列新發展區可容納的人口還要多出3萬多:➤ 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 22.21萬人➤ 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 18.39萬人➤ 流浮山新發展區 14.1萬人➤ [...]
【馬照跑丁照套】丁屋大王被擒 竟絲毫無阻鄉紳套丁?
發佈時間:2025年3月6日 【馬照跑丁照套】丁屋大王被擒 竟絲毫無阻鄉紳套丁?法院現正審理香港歷來最大宗套丁案,被告為「村屋大王」王光榮及元朗十八鄉鄉紳程振明,被控與原居民串謀詐騙政府非法售賣原居民丁權。他們過去十多年間籌劃的巨型套丁屋苑「曉門」的細節曝光,與本研於2017年公佈的《丁不厭詐》報告中揭露的典型套丁情節非常相似【註1】。今次令村屋大王「老貓燒鬚」的曉門,更是《丁不厭詐》報告的重點研究案例。村屋大王於2021年被捕,這是繼2015年沙田套丁案中後首次有幕後策劃者落網。曉門案已有2名男丁罪成判囚,亦有142名涉嫌賣丁權的男丁被列為串謀者【註2】,一時令曾參與套丁者人心惶惶。但4年過去了,套丁的情況有否收歛?答案是沒有。研究員比對本研2021年發布的《草木皆丁》報告【註3】中,預視未來套丁的高危地點,及王光榮被捕後至今新批核的丁屋所在地【註4】,發現新建丁屋猶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僅北都一村 潛在套丁227間 規模大「曉門」一倍其中位於北部都會區「口岸商貿及產業區」的打鼓嶺週田村,疑似套丁的情況甚為猖獗。研究員在2月21日到現場考察,發現週田村北面有20間新建成丁屋群,排列整齊、使用一式一樣物料和設計【見航拍片段】,明顯屬同一建築項目,符合套丁的典型特徵。北部都會區的發展中,與被逼遷的非原居民命運不同,像週田村般的原居民村會被保留。隨著北都「機遇」來臨,這些獲保留的原居民村周邊未被發展的農地,價值突然變得水漲船高,週田村除了位於「口岸商貿及產業區」外,距離香園圍口岸僅數分鐘車程,未知是否因而令當地的丁屋需求突然湧現。翻查歷年衛星圖,週田村周邊有接近5萬平方米的土地在北都公佈的2021年被剷平【見圖5】,由於週田村位置偏遠,多年來均沒有發展,可見突然的巨變與北都關係密切。再比對週田村北面的地段資料【見圖4】,發現情況不只現場所見那麼簡單。這20間丁屋原來僅是個開始,所在地段的「丈量約份第82約地段第261號」,已被分割成35個小地段,每個約1500-2000呎(套丁的第一步驟:分割地段),剛好可以放下一幢丁屋(每層700呎)及預留花園/停車位/消防通道;20間已建成丁屋外,有7個地段已獲批丁屋牌照(套丁的第二步驟,淺紅色標示)但未興建,8個地段暫時未有丁屋牌照獲批(淺綠色),有可能正申請中。獲批丁屋牌照及落成後,男丁會按套丁協議向地政申請滿意紙(套丁的第三步驟),並在短時間內再申請撤銷轉讓限制(套丁的第四步驟),這兩部驟應該未發生,公眾亦十分難追蹤。之後本來只是用來自住的丁屋變成可交易的私樓,並有發展商及代理安排銷售,整個套丁過程完成。就現場所見,這丁屋屋苑疑似正經歷套丁的步驟當中,因符合了套丁的三個必要條件:三幢或以上、建築風格相近及分佈一致或整齊,顯示多幢丁屋是透過預先策劃以屋苑形式興建。在正常情況下,個別男丁按其家庭需要而個別申建丁屋,不會以這個屋苑形式發展,故此這個丁屋屋苑的出現很可能代表背後有套丁操作進行中。政府每每會以沒有證據顯示有違法行為而不處理,但集體落成後不久即放盤,難以說沒有串謀詐騙的集體行為在背後。這群丁屋群正南方,還有23個已分割地段,當中13個是2021年起才分割的,或顯示王光榮的案件似乎無阻相關人士的計劃。研究員再擴闊搜索整個週田村的村界內,竟有227個分割地段(連同早已落成的疑似套丁屋苑共3個),如悉數成功發展並賣出,且被證實為套丁的話(套丁過程非常隱蔽,牽涉地產商及男丁之間的秘密協議,外人難以得知及證實),則代表週田村的套丁規模比元朗曉門的規模大1倍有多。▍潛在利潤可達13.6億這227間丁屋,利潤有多大,令鄉紳、男丁及地產商鋌而走險?研究員在2017年曾經匿名訪問業內人士,以元朗的丁屋屋苑為例,推算發展一間丁屋的純利可達60%:每幢丁屋售價:1200-1800不等扣除以下成本:-地價:250萬-建築費:200萬-丁價:各地不同,由30萬-120萬不等-補地價:130-150萬-周邊配套例如路權、及村長的「搵丁費」和疏通紛爭:100萬純利可達500-1100萬不等當然北區地價和成本與元朗不同,2017年時的地產市道亦與現在不同,而偏遠地區地價或比較低,偏遠村落同時亦可能難找合資格男丁而導致丁價上漲,但上述的暴利水平可以作為一個參考。現時粉嶺/上水一幢全新丁屋售價為1350-1400萬【註5】,保守估計週田村全新丁屋售價低一些(較為偏遠),為1200萬,假設利潤為50%,227間的丁屋屋苑規模利潤可逾13.6億。▍政策爭取土地發展北都 卻默許鄉紳套丁霸地背後的政策角力可見北部都會區帶動地產熱潮的誘惑,似乎勝過這單官司帶來的恐懼和不確定性,亦未知是否代表在曉門案後政府已對套丁問題放軟手腳。明顯地,整個北都尚有土地可發展的原居民村並不止週田村一條,只要簡單分析王光榮被捕的2021年後,本研究一早鎖定的潛在套丁土儲中,有哪些地段已有丁屋申請,就會大概知道全新界哪裡有潛在串謀詐騙發生中。這些鄉村,是因為男丁突然有成家立室的需要而申請丁屋自住(丁屋政策的原意),還是有套丁集團看準了北都的發展機遇而策劃套丁發展?雖然難以獲得實質證據,但背後發生甚麼事,過去數十年在新界可謂是公開的秘密。在以上提及的週田村以及有組織的丁屋申請的地區,負責批核丁屋申請的地政處,實在有太多機會去小心檢視每宗申請,以防止有套丁跡象的申請。過往政府曾經擔心拒絕丁屋申請,會有違反基本法第40條牽涉原居民權益的疑慮,但2021年的「丁權覆核案」已釐清政府批出丁屋牌照屬屬酌情權定【註6】,政府絕對有權不批准有套丁嫌疑的丁屋申請,視乎地政處有多大興趣打擊套丁。北都所帶動的套丁投機活動,對整個北都的規劃或有負面影響,政府不打擊的話,日後或許自食其果。現時北都屬政府施政重中之重,發展過程不容有差錯,需要在地勢力的合作,更有傾向因而在發展過程中向鄉紳讓利,例如對套丁情況「隻眼開、隻眼閉」,以及面對鄉紳的壓力,要求更多土地劃作興建丁屋之用,這反倒為政府規劃新發展區時平衡各方利益時徒添壓力。舉例說2018年時,政府在劃定洪水橋新發展區規劃圖則之際,被民間揭發低調拓展區內兩村的丁屋地【註7】,但此兩村均有疑似套丁前科,因而用盡村內可建丁屋土地後,政府進一步為其「擴丁」,除了變相獎勵其鄉紳的涉嫌套丁的行為外,還令洪水橋新發展區內的土地供應更加緊張(高密度發展中要預留更多地方作低密度的丁屋發展)。去年新田科技城的規劃圖則在審議階段時,就有受影響之原居民村落趁公眾申述之際,指控政府吞併村民土地兼影響風水,除要求更多賠償外(加劇財赤?),新田鄉事委員會更施壓政府容許村民在村內興建「丁屋大廈」(這不是更加影響風水嗎?)【註8】,可見當政府有求於鄉紳支持備受爭議的計劃時,對方亦期望「禮尚往來」,這很可能倒頭來阻礙了政府的規劃。在這個背景下,合理推斷政府也不會對區內的套丁行為多加阻撓,其一證明為週田村的集體丁屋申請已開始陸續獲批。不過套丁牽涉串謀詐騙是不爭的事實,與實踐傳統權益毫無關係。元朗曉門一案足以證明,十數二十年前串謀詐騙的行為,今天都會被追溯及翻出來定罪,所以曾參與或現正參與套丁發展的鄉紳、發展商及男丁,今後也難以睡得安樂,因為說不定某天在政府又有需要「擺姿態」時,他們又會被翻舊賬「祭旗」。 【註1】《丁不厭詐: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17》 [...]
【馬照跑 丁照套?】三種套丁分贓術
發佈時間:2024年10月24日 前天(10月22日)廉政公署起訴一名涉嫌在西貢套丁的原居民,今天提堂答辯【註1】。這是過去四年來,第三次有人因涉嫌套丁被廉署拘捕,這情況多年未見。➤何謂套丁?套丁屬串謀詐騙,指男丁與地產商合作,前者透過向地政虛假陳述興建丁屋自住,但實質已與地產商簽訂秘密合作協議,丁屋牌照到手後,將丁屋權益轉讓予地產商,包裝成一手樓發售,違反「丁屋自住」的政策原意。➤從法庭案例分析三種套丁分贓方法案情透露了公眾認識不深的套丁分贓術,亦解釋了為何套丁「咁好搵」:發展商完工後,男丁將獲得頂層單位業權,其餘則屬發展商,這是其中一種「分贓」方式。套丁「分贓」屬秘密協議內容,極度隱蔽而公眾對此並不認識,但仔細分析不同的「分贓」方式,即能勾勒鄉郊非法套丁產業鏈的輪廓,以及初步認識鄉郊土地政治下,「有丁權但無地」的男丁、「有地但無丁權」的地產商,和有權決定誰有丁權/在那裡可以起丁屋的村長之間,三方之間的角力。研究員分析過往數十年牽涉丁屋紛爭的法庭案例,及訪問了曾從事丁屋生意的人士,綜合所得三種比較普遍的分贓模式:▍方法一:50/50 平均對分收益➤男丁有地但無資金、由地產商注資 (1990年代流行)男丁提供土地,發展商提供建築費用所需資金,聲稱「合作發展」(“joint venture”)。多出現於90年代或更早、比較偏遠的鄉村,以及地產商尚未大舉購買鄉郊土地之時。建成之後,賣樓收益扣除土地及建築成本後,平均對分,有些情況亦可能是對分建成丁屋群的業權。//參考案例:HCA3979/1994 Sung Wai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