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平狼藉】剛入伙便宣布將收回 新界北規劃有幾粗疏?

發佈時間:2025年1月13日 新界北新市鎮及馬草壟初步發展建議上月出爐,去年剛入伙的過渡屋項目「博愛昇平村」竟被納入優先發展區,並需於5年後退場交回土地,反映新發展區規劃過程中忽略了在地用途,構成公帑浪費問題。早前政府撥款資助每間過渡屋50多萬,601伙的昇平村耗用公帑3.3674億,本身過渡屋可以持續使用多年舒緩房屋問題,現在5年後竟要拆卸。新界北早於約10年前已宣告將被發展,政府內部理應知悉該土地有機會被使用,這次實屬因規劃失誤而導致的資源浪費。而本身位處打鼓嶺的昇平村,地理位置對於住戶而言已非優越,原以為暫居過渡屋後便可上公屋,怎料到隔幾年便要再被逼遷。事實上,在現今「取締劏房」的簡樸房政策中,過渡屋及簡約公屋在往後十年扮演著相當重要的安置及房屋供應功能,短中期內不應視之為「過渡」。現時過渡屋坐落發展計劃中「優先發展區」的範圍,但佔地上1,000公頃的新界北發展區,竟然沒有空間容下一個過渡性房屋?只需要將所需土地及空間佈局稍微調整,延續過渡屋的使用絕對不難,這突顯了新界北新市鎮的規劃仍停留在「粗放式」發展的階段。這種「粗放式」發展失當難免令人質疑,政府根本沒有仔細研究當區土地的既有用途,便草率規劃「畫餅」。在忽視土地既有用途,漠視土地本身功能的前設下,此新發展區最影響的,還有當區的鄉郊景觀、原有聚落及優質農區資源,難以令香港人有信心,整體北都的規劃都是經過深思熟慮而來。研究員接受明報頭版專訪評論現今新界北的「粗放式」規劃://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質疑,房屋供應問題不可能5年內解決,過渡屋有重要功能,卻被納入優先發展區,反映當局在初期規劃時忽視現有土地實質用途。他認為新北發展範圍大、時間長,若做好事前規劃,絕對有空間兼容過渡屋,並有更長遠功用。//明報. 2025.1.12:納新北發展 昇平村過渡房5年退場 去年8月入伙涉600戶 發展局:確保營運至2029年8月 [...]

【花言巧語】面對市民群起反對花墟重建 市建局點睇?

發佈時間:2025年1月10日 極具爭議的花墟重建計劃,前日起一連兩天在城規會展開申述環節,城規會接獲的767份申述,674份(88%)屬反對意見,支持的不足10%(70份),在今日環境下,仍能收到如此多數量的申述,且大多數是反對意見,實屬罕見。仔細看那些還不是一式一樣的「罐頭」申述書,而是來自花墟居民、商販、非政府組織和一般市民,背景廣泛,每份意見均有血有肉:一間有70年歷史的教會,力陳市建局重建項目的社會影響評估,無視教會多年貢獻和社區需要,更無幫忙重置,猶如把教會連根拔起;至於絕少數的支持意見,則由市建局本身、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建築師學會、油尖旺防火會委員會和兩個區議員等提出。面對廣泛強而有力的質疑,市建局是如何看的呢?分析申述文件,市建局是如此解釋花墟重建背後的思維,亦反映了它對於市區重建的根本心態及其重大問題。▍選址問題➤ 質疑:香港舊樓那麼多,為何偏偏選中花墟?市建局認為,花墟位於《油旺重建研究》的「水渠道城市水道發展節點」,有利土地進行重整,把該處「打造成人流匯聚的核心」(難道花墟現在不是人流匯聚的核心嗎?),所以不是花墟太舊(其實不太舊),而是位置太好。即使無重建需要,居民也要犧牲,因為市建局會為大家「提供機會闢設休憩用地」(但地盤內90%已是休憩用地/社區設施),「為公眾帶來各項裨益」。為何香港人和花墟居民需要一個城市水道? 為何在花墟搞?為何製造城市水道等於規劃裨益?沒有多加解釋論證。值得注意那份訂明城市水道的《油旺重建研究》是未經地區諮詢炮製出來的,尤其是花墟居民和商販,在政策制定過程中被蒙在鼓裡。➤ 質疑:選址欠清晰準則,例如太子大樓樓宇狀況好為何要重建?市建局承認只有不足10%樓宇失修,但強調22%是「三無」大廈(為何「三無大廈」問題要靠重建解決?),及78%樓宇沒有電梯,例如進出太子大樓電梯大堂須經過樓梯,「對傷殘人士及長者造成困難」,「不能靠修復解決,故市建局認為有必要對它進行重建」(屬因果關係)。例如太子大樓這類需經過樓梯才能抵達電梯大堂的大廈,在香港並非罕見,那麼既然市建局那麼關心傷殘人士及長者,是否要研究全港所有同類樓宇都要研究重建或修復/改建?有城規會委員也禁不住質疑理據是否站得住腳,市建局始承認樓梯因素是是其中的背景因素之一,而非直接原因(即沒有因果關係),實際會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重建裨益」【註1】,而太子大樓位於未來水道公園的軸線上,所以要讓路。亦有人質疑,為何花墟道38-48號連電梯也沒有,樓齡比太子大樓老(1948年建成),理應情況更惡劣,卻沒有被納入重建範圍?突然間市建局就不關心住在花墟道38號-48號的老人家了,直指其地盤面積較大,能夠「獨自發展成具相當規模的單一重建項目」。仔細一看,花墟道38號-48號遠離水道公園的軸線上,或許市建局因此而提不起興趣。這番對答清晰顯示,市建局選擇重建範圍的一個重要因素是「位置靚唔靚」,樓齡及樓宇狀況則相對沒有那麼重要,這不禁令人思疑市建局的本業還不是重建有需要的舊樓。▍地區文化和花墟運作➤質疑:以購物商場取代傳統的花墟會不利於香港旅遊業和經濟發展,重建項目令花墟士紳化、租金上升。市建局認為,重建採取了「綜合全面手法」(未有詳細解釋其具體含義),其最大目的不單是保留,還強化了花墟的獨有特色,卻沒充分解釋其「全面手法」為何能夠強化花墟何種特色。根據有限的資料,市建局打算設立「臨街零售店面」提供額外空間以「強化特色」,促進花墟進一步擴展。雖然店面地方不足是弊病,但重建是否唯一出路?例如管理手法可否舒緩?例如在花墟道/園圃街設立行人專用區禁止花墟商店授權的運貨車以外之車輛進入,即可提供路面空間作零售用途(聞名世界的倫敦哥倫比亞路花市亦是在行人專用區運作),當花店在晚上打烊時,道路可重新開放給車輛使用,用不著凡事都以重建的「核彈方案」處理,更不應在無了解過花墟商戶真正需要的情況下,以「我為你好」的名義趕走商戶。▍休憩用地供應➤質疑:現有休憩用地和體育館等雖然有多項問題,但不足以證明重建的必要性;重建後部分設施可達度下降,質素降低。市建局對於設施可達度下降及質素降低的質疑並未作出回應。此外,亦未解釋為何過往的公地公用模式須改為混合發展,並如何帶來規劃裨益。市建局不斷重申,「一地多用」是為社區好,能為「地盡其用」、「充分發揮用地發展潛力」,而且更能「重置和優化現有破舊的政府、機構和社區及體育/康樂支持,並提供其他新的設施以滿足社區需要」。現時的設施是否真的殘舊到必須重建的程度?根據集誌社最新報導的照片集【註1】,市民在界限街遊樂場的室外乒乓球枱自得其樂,亦有居民休憩,到過現場考察即知道,包括體育館、球場設施維護水平正常,使用量亦高,未有明顯問題。關鍵問題是,若果這片公共空間有重大問題(公眾暫時看不到),為何突然需要市建局要插手?為何是要一地多用模式重建,而非透過微調設計、重新裝修解決?即使是要一地多用,為何不是政府部門自己起綜合大樓,而要市建局越俎代庖,將本來的公共空間部分變成有零售酒店和住宅的商業空間?▍先是污名化花墟確立重建「需要」 再以恩主心態介入沒有任何城市規劃是完美的。每個社區固然有其規劃問題,這些問題亦會隨著社會變遷而有所變化,但有韌性的社區如花墟,必有其方法改造空間應對改變的社會和經濟環境,不必凡事由政府(或市建局)介入。縱使有規劃問題如擠迫、人車爭路、數個休憩空間被圍欄相隔,政府部門也可以行政手段處理,與花墟商販和購物者商討,設立行人專用時段、容許在路邊擺檔(如排檔方式管理)、重新設計休憩空間的出入口,即能解決市建局口中的大部分規劃問題。市建局卻將現有花墟的問題放大並將其污名化,以確立重建的「必要」,再推銷水道公園所能帶來的裨益(不明白為何市建局那麼鍾情水道公園?),是以「我為你好」、居高臨下的專業身分介入花墟規劃,完全與在地的花墟商販和購物者的需要脫節,充分體現其專業傲慢。市建局在過程中,有否虛心了解花業的運作和需要?例如,將路邊垃圾站遷入綜合大樓(可能設於地庫以避免異味),是否會增加花店每日處理大量花葉廢物的負擔?市建局是否明白花業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夜晚絕大多數的花店是關門的;喜歡買花的人,大概不會在晚上缺乏自然光、難以欣賞花朵美態的時候到花墟買花,就算不介意,也沒有晚上買花的習慣。那麼市建局在花墟搞「夜繽紛」是什麼一回事?面對質疑和反撲時,市建局則以恩主心態自居,單方面為花墟扮靚注入活力(如那個它也得承認旺丁不旺財的「萬花同慶」活動)和將重建形容為惠及社區的唯一手法,確立自己是「為花墟好」的姿態。指會為社區帶來未知能否實現的規劃裨益,但卻不願坦白自己染指花墟重建的真正動機,表明目前的重建模式過於依賴土地價值提升,而未能充分考慮社區的實際需求與期望,從絕大部分申述均是反對意見就可見一斑,這亦充分反映了市建局的機構管治出現了重大問題,令香港無法實行一個健康和切合地區需要的重建模式。 參考文件: [...]

2025-12-23T12:37:56+08:00January 10th, 2025|專題研究, 研究資訊, 社區研究, 精選|

【市建局2024民間版業務報告】

發佈時間:2025年1月9日 2024年,地產市道低迷,眾地產商陷入困境,市建局情況亦類同。去年亦是對市建局的未來業務方向來說是個重要的一年,有很多不顯眼、公眾不多留意,有些甚至只是在市建局的星期日網誌中提及,但事關重大的新措施/舉動。這些措施雖然表面上為擺脫市建局目前關困境而來,但足以影響未來市區重建的形態及公眾利益。為此,研究員主要翻查了過去一年市建局行政總裁的「網誌」,分析這些「低調」措施的重大影響:▍重建規劃➤ 官商摸底:推出「項目發展促進服務」去年是市建局的「流標年」,市建局為免項目再流標進而影響收入,推出「項目發展促進服務」【註1】。這個服務雖美其名為「促進」,但將繞過社區層面,搭建發展商專屬平台和熱線,讓發展商提早得知項目細節並做好準備之餘,還能就發展參數、興建公共設施、財務安排直接向市建局提出意見。由於市建局手握收地的公權力,其項目發展內容必然影響公眾利益,透明度及公眾觀感至關重要,但此「促進熱線」或令重建項目規畫發展更趨向「枱底化」,更提供了一個正式渠道讓有意入標的發展商在入標前「摸底」,此舉難免影響了招標過程的公眾觀感,或有人會質疑招標過程中,公眾利益有否受損。例如,項目發展促進服務容許發展商對項目提出「興建公共設施」的建議。近年的流標個案,不少時候有新聞引述發展商消息「投訴」指不滿須按條款興建「過多」公共設施,可見發展商在投標時均會視這些公益條款為負擔。容許發展商在展開招標程序時提出「投訴」,擔心項目流標的市建局將有壓力跟隨,可預視未來重建項目的公共設施或會縮水,當初開展重建計劃時聲稱的規劃裨益亦會「走數」。➤ 做發展商:九龍城啟德道/沙浦道項目研究自行發展沙浦道項目作為九龍城重建計劃第一個招標項目,最終卻流標收場。市建局其後表示其實早已透過不同方法提高投標的吸引力,包括放寬發展商在付款和出售單位時的限制,例如公司買家購買數量限制【註2】,但仍然不獲青睞,唯有開始研究自行發展。但不論是任改條款,抑或自行發展。整個改變過程,完全沒有經過公眾討論--市建局有否能力自行發展?自行發展增加了多少財政風險或未來政府援助/注資的壓力?在缺乏諮詢的情況下,有不少可能未被討論,例如有否空間討論將土地交還政府重新規劃?沙浦道作為「啟德門戶」,但啟德規劃經過多年已經嚴重走樣,政府是否有角色重新定位沙浦道項目的未來?不做私人住宅(觀乎現時私人住宅供應過剩,還須多年消化),還可不同種類的興建可負擔房屋,總比市建局現在「摸象過河」自行做發展商好。➤過橋抽「水」:花墟水道公園變水景花墟重建爭議極大,市建局在推銷計劃時,其中一個重大「規劃裨益」是透過重開在地底的水渠,創造「城市水道公園」,改善景觀和提供不少於 8,800 平方米的休憩空間。 不過,由於已「蓋棺」的水渠年代久遠,蓋起亦因水渠污染嚴重。污染問題未能解決,市建局去年在呈上城規會的文件,水道公園已被改成「只提供水景」【註3】。本來的規劃裨益消失,是否無需要再進行,讓現有佔項目面積9成的公共空間不至被「吞併」。➤ [...]

2025-02-20T16:50:45+08:00January 9th, 2025|專題研究, 數據研究, 研究資訊, 社區研究, 精選|

【研論】明日大嶼正式束之高「擱」 全因香港缺錢?

發佈時間:2025年1月8日 原定2025年尾開始的明日大嶼填海工程,今日被發展局正式宣佈取消開工時間表。不過發展局至今仍不承認項目已「擱置」,相比起當年林鄭曾「暫緩」明日大嶼,現時不訂下具體時間目標,若非以「擱置」形容,以束之高「擱」也相當貼切。雖然項目提出時香港財政儲備仍有1萬億 (項目佔6成),到今日人工島總造價已高於5000多億儲備,然而如此暫緩,能否純粹歸因於千億財赤下「審時度勢」的「務實態度」?過去七八年為了幫明日大嶼項目護航,好一段時間官方宣傳「方法總比問題多」,信心滿滿北都及人工島可同步進行,提出研究大舉借債、割售島權 (賣島花)、甚至研究利用強積金填氹,當年雷鼎鳴更提議以外匯儲備投資建島作「藏富於地」。如果只是手上缺錢,又有信心人工島是「必賺的生意」,手上滿是工具,又何需延期擱置理應從速上馬?事實上,此1 000公頃造島填海計劃由2018 到2025 近8年之間,經歷過各方面的大改動,包括:1) [...]

【島果為因?】香港偏遠外島用途研究

發佈時間:2025年1月7日 自夏寶龍提出「無處不旅遊」和善用263個島嶼發展康養、度假、文化及郵輪旅遊,政界人士紛紛「出謀獻策」,提出一個又一個度假酒店、供電和串島旅遊建議【註1】。政府上月更發布《旅遊業發展藍圖2.0》響應【註2】,形容過去外島「低調隱藏於寶盒當中」,應適度將其公諸於世,明確將拓展海島旅遊納入行動綱領,香港海島或將遇上「驚濤駭浪」。若打開香港地圖仔細看看,相當部分實屬保護區或極為偏遠,技術上要做到「無處不旅遊」將極為困難,或要負上極大環境或金錢代價。回顧香港外島歷史,過往亦有不同種類的旅遊或非旅遊開發計劃,但這些拓荒計劃不是胎死腹中就是半途而廢,正因如此經過香港多年的發展,這些島嶼仍然維持相對荒野的狀態(亦因如此有其吸引力)。停留在理論層面喊口號十分容易,但實際在外島「拓荒」是否可行或合適,研究員為大家回顧一下現時的「荒島」過去存在但現已式微的旅遊活動,以及胎死腹中的發展項目,嘗試從中獲得啟示。▍海島旅遊並非新猷 半世紀前已經有?➤ 橋咀洲過往用途:渡假水上樂園開發/使用年份:1981開發者:商人葉志銘現時狀況:渡假水上樂園部分近年曾經翻新,但沒有經營。島上有碼頭、沙灘和行山徑,但沒有常住人口。在80年代香港成長的人會對橋咀洲上的「北海漁村」水上渡假園區有印象。內有機動遊戲、高卡車、燒烤場、繩網,亦有提供如快艇、水上三輪車等水上活動設施【註3】,與1977年開幕的海洋公園亦算同期,可謂外島旅遊的「先驅」,翻閱舊報可見橋咀當時亦屬旅遊勝地,不少渡假團及公司旅行團均會選擇當區作目的地。原業主葉志銘(80年代藝人葉玉卿的哥哥),在1987年將其賣盤,及後北海漁村在1989年倒閉,惟具體原因或已不可究。➤ 周公島過往/擬議用途:天體營、戒毒中心開發/使用年份:1932、1953開發者:天體會、外籍人士鮑健士現時狀況:屬荒島,據悉有一居民不定期居住。島上有香港特有品種鮑氏雙足蜥,在全球只有周公島及附近島嶼有其蹤影。整個周公島現時被劃為「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SSSI),以保護鮑氏雙足蜥。由於其偏遠位置,周公島在1932年被用作天體營及設施作天體日光浴,後來遭附近居民以「傷風敗俗」、「影響漁獲」等原因反對而搬遷。至1953年,鮑健士向政府租用周公島籌辦「日光島計畫」,用此島務農及提供照顧予無依者。後來島民因交通不便及水源不足而陸續離開,周公島亦變作無人島【註4】。由此可見,香港的偏遠島嶼亦非從來無人問津,但要發展作不同用途,其地理位置似乎都使其經營難度大增。▍為保護自然生境 島群發展有擱置先例?回看近十多年,少數由多個相鄰島嶼,形成作面積較大的島群,亦常常理所當然地被視為開拓的最佳選址,如索罟群島和蒲台群島便曾被私人發展商及政府相中,作為度假遊的開發目標:➤ 蒲台群島(包括5個島嶼)擬議用途:骨灰龕場、寵物公園開發者:私人發展商(浩柏國際、Splendid [...]

【技術分析】2025香港公共空間將名義上變多 實質變少?

發佈時間:2025年1月3日 近十年,香港出現了大大小小被重新包裝的公共空間,有海濱事務委員會以駁通海濱長廊為目標而衍生出在維港兩岸的海濱長廊公園,亦有陸續翻新的公園如屯門公園共融遊樂場,甚或新開放予公眾享用的如茶果嶺海濱公園,包裝及開放已有休憩用地資源,固然能帶來更有質素的休憩空間,但同時亦有約定俗成的公共空間被封閉如西環碼頭。在公眾空間數目有加有減之下,究竟我們現在能享用的公共空間屬愈來愈多,還是愈來愈少? 【空間標準大改革】規劃署有既定準則去分配土地資源作休憩用途和計算現有的土地,據《香港規劃準則及指引》,提供休憩空間以法定土地用途之一的「休憩用地」為主,按照現時發揮的用途和面積等供應標準,決定土地是否屬可計算在鄰舍、地區休憩用地之內,反映各區的供應情況。但為追趕《香港2030+》實現由現時人均2.5平方米,長遠提升至每人3.5平方米休憩用地的目標,規劃署擬重新定義「休憩用地」,先與法定土地用途的「休憩用地」(Open Space) 脫鉤,不再看待用地為「獨立的、特別建造或定義的空間實體」,方法看似讓休憩用地可靈活地生成在不同的社區空間,但拋棄原有的規劃邏輯,在規劃層面缺乏長遠的意向和目的,有可能令休憩空間被侵蝕。根據去年規劃署低調公佈的「重塑香港公共空間」研究的新定義,「休憩用地」帶來的新供應標準建議:【大塊朵頤】建議修訂:移除以往每人最少1平方米鄰舍休憩用地與1平方米地區休憩用地的標準,並把全港區域休憩用地改為以100%計算在休憩用地供應(過往在都會區以50%計算,非都會區則不納入計算),即新標準為3類休憩用地總數達每人最少3.5平方米,無個別要求潛在影響:若連大型公園都全數計入休憩空間供應,可能計完面積已經達標,無需要再起細公園「追數」,提高標準並沒有增加公園供應,分佈亦只會愈來愈不平衡。而本來「計半數」亦是因為大型公園有區外人及旅客到訪,建議全數計入區內人的需求似乎是對旅客的佔用情況視而不見。【寓工於樓】建議修訂:放寬以往每工作人口最少0.5平方米的休憩用地供應準則,鄰近住宅區的就業樞紐未必需要為工作人口提供額外休憩用地,而是讓工作人口與住宅區常住人口共同享用區內的休憩用地潛在影響:期望區內人和外來工作的人用公園的時間能夠完全錯開並不現實,似乎忽視了退休人士、學童、照顧者等的需要,且住宅區又是否有共識歡迎大量區外人佔用空間,能否實現仍是未知之數。【五餅二餘】建議修訂:移除以往地區休憩用地中動態與靜態康樂用地3:2的比率潛在影響:取消比例後會否出現只有座椅的公園?還是active space當道,再也找不到寧靜的角落。【絕世好坡】建議修訂:斜坡,由以往只有坡度為0的土地(即平地)以100%計算在供應面積,放寬至坡度低於1:20的土地皆以100%計算在供應面積潛在影響:非平地亦可全數計入供應,順利讓河道兩旁的斜面、橋底或有暗斜的空間無需改動,就能成為合格可計算的休憩用地。【以天為蓋】建議修訂:有蓋範圍,由以往只計算露天休憩用地與支援康樂用途的有蓋設施,放寬至休憩用地延伸的有蓋範圍、較大休憩用地的附屬設施及構築物,以及高架橋、行車公路或行人天橋下的空間潛在影響:休憩用地供應標準本身注重露天用地,若有蓋範圍亦屬可計算的休憩用地,可能會犧牲公園質素,將來或會有更多不見光的公園出現。【發水河面】建議修訂:水體,由以往只計算陸地面積,放寬至休憩用地內具康樂和美化市容價值的水體及水景設計、河道活化項目的露天水域、高水線為界線的泳灘範圍潛在影響:河面、湖面、噴水池面等水面本身就不鼓勵人嬉戲,只作觀賞用途,而且水體面積之大,若計算在內只是濫竽充數,且泳灘距離城市生活之遠,難與其他休憩空間發揮同等作用。【十成有路】建議修訂:通道,由以往只計算休憩用地內的附屬行人路,放寬至服務休憩用地的行人通道、單車徑及供車輛使用的附屬道路潛在影響:一個可到達的地方必然有道路連接,公園連接著的行車路只是交通的一部份,不是公眾享用到的範圍,計算在內會模糊了供應數字,無助反映現況。新定義下不變的準則建議:【一成不變】建議修訂:保留在公營房屋發展項目和私人綜合發展項目為住戶提供每人1平方米附屬休憩用地潛在影響:最靠近生活的休憩空間供應標準竟然未跟著提升,有拖後腿之嫌。除了期望「住大啲」,享有更多種類、更可達的公共休憩空間,亦是提升在港城市生活質素的關鍵指標。如何讓休憩空間的人均面積不流於單純「帳面上」的增加,而是令指引成為帶動未來拓展公共空間提供的規範,將會是2025年香港城市發展在移山填海、北部都會以外市民同樣關心的一大挑戰。 [...]

2025-12-02T17:41:24+08:00January 3rd, 2025|2024新聞, 專題研究, 研究資訊, 社區研究, 精選|

【本研無處不旅遊】 #2024回顧系列

發佈時間:2024年12月30日 研究社今年其中一個較大膽的新嘗試,便是推出名為《見步行步》系列實地考察短片Reels,目的是希望能以影片形式,精華展示我們議題考察及研究成果,是直接令我們的IG 增長年增60%的主因。由去年構思,到今年度落實及恆常化,過程中研究在全港不同地方都流下不少研究的足印,單單是今年本地踏足過的考察地點逾100個,已產出30條Reels,可謂本研無處不旅遊!我們全面統計今年《見步行步》系列的數字,在FB和IG的總觀看時長,竟逾1,200,000 分鐘,以日數計算即共836日,亦即是2年多!如果80日已經可以環遊世界,大家跟隨我們考察的參與時間已經與我們環遊了世界足足10遍!當中最受注目的,分別是「新樓死場」、「商場釘子戶」、「日本人工島」的三個議題,單單這3段Reels,觀看人次達160萬,打破了不同發布模式可及性(accessibility)的紀錄。雖然年中Reels開始改動演算法,但觀看我們製作的讀者依然保持活躍。綜觀所有《見步行步》短片所及之處,研究員還發現,原來我們在考察方面,比較少踏足大嶼山和港島,尤其是南區,今年的考察任務竟未有將其涵蓋在內,看來來年值得我們多多關注。而市區可謂遍佈研究員的足跡,雖然平時我們的短片仍露面不多,但回想到考察歷程中,亦有讀者多次在場認出研究員,「啊,我認得你地,過黎有乜考察呀。」短片一般都被歸咎為令世代專注力減弱,即是「Tiktok化」,但我們嘗試為1分半鐘短片注入議題養分,轉化形式,真正做到「淺入深出」,亦期望引起更多人再在短片以外深入了解相關議題及研究。而考察作為一種協作研究的方法,研究員與義工一同走出辦公室,每次在研究現場,大家各自分工,專注於拍攝,空間當下彷彿形成無言的默契—有人觀察大環境;有人拍攝空間細節;有人留意人在空間的互動—每條短片製作背後,其實都來自研究員和義工自身對城市獨一無二的觀察,希望大家在看見步行步時亦能感受到這份心思。從構思、路程安排、實地考察、分工拍攝、後製等各工序,可謂相當繁複,能平均兩周內完成一段研究短片,背後亦同時有賴一眾「助研者」從旁施以援手,有與趣參與考察的朋友,亦歡迎報名我們的助研者招募計劃,期望來年見步行步,能讓民間研究及公共議題繼續走得更遠!–《見步行步》議題與考察地點一覽– –12月➤ 【農業】農業優先區:上水丙崗、大埔林村➤ 【重建】花墟燈飾:太子花墟11月➤ [...]

2025-11-25T12:06:43+08:00December 30th, 2024|2024新聞, 專題研究, 研究資訊, 精選|

【潛農勿用】近半有機認證農場不再平安 未來香港連新鮮食材都「冇啖好食」?

發佈時間:2024年12月24日 環境生態局發布最新「農業優先區」文件,列出37個建議區共980公頃作農業優先使用。佔地看似幅員甚廣,但一些最優質的農區(如上水大隴、沙頭角南涌、荃灣川龍)仍沒有包括在內,北都內的重點活躍農區最後亦被大規模剔出保障中,意味有一場農場大遷徙即將上演。為檢視全港影響的規模,研究員利用最新117個漁農署認可的有機農場清單【註1】,透過「疊加分析」(overlay)逐個位置與優先區範圍進行核對,撇除小部分難以識別具體地址者,以及位於濕地公園、郊野公園等受保障農場外,發現有58個共佔地近50公頃的農場沒有包含在農業優先區範圍內,佔全港認證農場總數近半,其中18個位於北都範圍,亦被剔除於「農業優先區」外。未來還要在香港找新鮮有機食材,會否愈來愈「冇啖好食」?▍連官方認可的有機農場也不保?能夠成為認證有機農場,足以證明農地本身已優質,雖說農業優先區的劃定也要考慮整區環境,但過半連政府確認的有機認證農場均不受「農業優先區」保障的話,對未來香港新鮮有機食材的供應將是一大打擊。在58個「不包括農場」中,逾3成位於北都範圍,當中正正有6個在打鼓嶺/坪輦(包括有心機、恩福有機農場等),3個在沙嶺(包括黎順有機農莊、華園農場等),體現了政府在政策中所言「不包括納入規劃及工程研究或定為發展重點的土地」的劃界原則,卻犧牲掉原有新發展區內融入農地資源的城鄉共融規劃策略。亦能發現大量有機農場,即使與建議「農業優先區」相鄰,卻沒有被包含在內,如位於八鄉元崗新村的仁仁農莊,明明與水盞田的建議優先區相當鄰近,卻處於保障區之外。理由便在於該農場,座落於規劃圖「鄉村式發展」(Village Zone)的土地範圍內,而局方亦表示優先區並不會包括「鄉村式發展」的土地和「認可鄉村範圍」【註2】,兩者皆可作丁屋用途,顯然政府在劃定農業優先區時,其考慮並非以農業或土壤質素等為優先考慮,將原本有潛質保留卻處於村界範圍的優質農地統統掃空。▍沒包沒保障 包了沒保證可保平安事實上,現行政策對於「不包括農地」的影響相當嚴峻,尤其是在局方建議的落實措施中,竟表示政策落實後,漁農署考慮涉「農業優先區」以外農地,作非農業用途的規劃申請時,將「不會從農業角度提出反對意見」,意味政策反可能使大量原本活躍的農地,面臨更大的被開發危機。而有機認證農場沒包當然沒有保障,但被納入農業優先區的農地,包了亦沒保證可保平安。近日世界自然基金會 (WWF) 亦撰文指出,元朗崇山新村亦被納入優先區範圍,但當中部分土地被道路,停車場,貨倉等覆蓋,可耕作農地只得約20%【註3】,究竟政府界定優先區有否合理的客觀準則,亦相當存疑。崇山新村的案例分析,反映了被納入優先區的農地,並非意味能一勞永逸地被受保障,其鄰近的棕地,亦會對僅存的農地造成莫大隱患。可預視現時農業優先區的政策,對於區內外活躍及可耕農地都會帶來重大影響,受影響者將遠超於以上百個有機認證農場的紀錄。除了現時未有更完善因各大發展影響而被抽起的農地安置措施,如何保障香港經營多元產業發展,穩定本土新鮮有機食材的供應,以及在現時「農業優先區」劃界外有更大的保障,將是未來香港發展其中一大難題。 【註1】香港有機資源中心 已獲認證處理單位名單 https://shorturl.at/7yDPE [...]

2025-11-25T12:05:40+08:00December 24th, 2024|2024新聞, 專題研究, 研究資訊, 精選, 農業研究|

【想當研】野豬之死

發佈時間:2024年12月20日 明天就是冬至,三年前的冬至前後,漁護署開始有系統地捕殺野豬,連野豬也無辦法團圓,可謂「豬殺元年」。2021年末截至今年年中,1,473隻野豬被殺,單是今年已佔633隻,全港「豬口」只剩下900,劇減超過一半。三年前漁護署展開「野豬大屠殺」,當時引起社會的廣泛討論,質疑措施是否過火和會否引起反效果,亦有不少從動物權益、城市規劃角度出發的討論。三年過去,「豬口」劇減超過一半,社會討論已經沒當年那麼熱切,關於這份「獵殺成績單」的新聞報道亦止於報道野豬死亡數字,但關於野豬和人類之間的關係,還有很多事情可以討論。過往本研亦舉辦過「野豬讀書組」,透過當代前沿的城市規劃討論,重新思索城市與野生動物的互動關係。例如,城市的野豬真的是「野」(wild)?抑或牠們是城市野豬(urban wild boar),已適應了城市生活的空間,並紮根在城市邊緣,故此人類必須探討如何與之和平相處,除非將其視為有害生物要徹底滅絕?外國城市又如何應對野豬帶來的問題和衝突?如此捕殺野豬,會否不經意地改變了野豬的社群結構,反而令野豬的行為更為不可預計,帶來更多衝突?本研在三年前亦藉分析1970年代的解密文件,拷問2021年時漁護署由捕捉絕育,改為即捕即殺以控制野豬數的行動是否必要、合理和有效,並考據戰後港英政府面對同樣問題時,即使是獵殺亦採取了截然不同的思路,完整文章可見留言的「參考資料」連結。時至今日,隨著動物權益的概念抬頭,漁護署似乎在走回頭路,面對野豬滋擾人類時,放棄了「絕育後放回」而採取「即捕即殺」,但三年後,人類與野豬之間的衝突因而變少了嗎?分析表面數據,成績頗為「亮眼」,但實質不然。政府指野豬傷人數字由高峰大減8成,但由於「豬口」暴跌,實質野豬傷人比率是大升:過往「豬口」逾2000頭時,每年的野豬傷人報告次數只是單位數字,2020年時只有3宗【註1】。2021年11月漁護署開始有系統獵殺野豬,同年野豬傷人數目暴增至20宗,2022年更升至36宗,及後因「豬口」下降,2023年剩下9宗,2024年也有7宗【註2】。絕對數字雖然較高峰期少了(注意,襲擊高峰可能與獵殺行動本身有關),但同期野豬數字大跌,野豬傷人數字竟是展開大屠殺前的2.3倍(相比2020年),而且平均每年控制野豬數目的花費達2100萬,即在2024年,獵殺每頭野豬的成本為3萬元以上,得來這種政策效果,是否值得,確實是見仁見智。上月,打鼓嶺一農夫務農時,被野豬咬到大動脈,大量出血繼而半昏迷,據報農夫並無挑釁野豬,而是野豬見到農夫後突然施襲【註3】。雖不清楚前因後果,但不禁令人聯想,這宗嚴重襲擊事件是否與大規模撲殺野豬,從而改變了餘下野豬的行為有關。而且令人不解的是,為何一向以來野豬多數出沒於新界,但過去接近一年的獵殺行動,超過四成(260隻)野豬竟是魂斷港島,其中以南區最多(96隻)、其次為中西區(55隻)。翻查漁護署公佈的確實獵殺地點,今年的獵殺行動相當部分其實在豪宅區或鄰近豪宅區發生【註4】,包括石澳(15次,28隻)、貝璐道(8次,14隻)、甘道(8次、13隻)等。有傳聞指這種從「絕育放回」突變為「撲殺」的政策轉向,或與野豬傷及了某商界高層的家人有關,雖然無法證實,過去一年相當多的獵殺行動,確實在港島半山和南區豪宅區進行,到今日仍然是這個城市未解之謎。獵殺隊雖然交出KPI,但似乎同時種下禍根,令野豬與人類的關係極度緊張,不排除將來在市區邊緣(當然包括政府很關心的豪宅區)會發生更嚴重流血事件。問題的根本或在於政府沒有正視野豬實際上已成為城市動物的事實(他們並不「野」),而繼續想像它們只在郊野公園生活,閒時走出樹林騷擾人類的「有害生物」,亦沒有意願理解他們的習性和行為,從而找到人類和野豬和平的相處之道。時至21世紀,隨著動物權益的概念抬頭,2021年前的漁護署亦採用過較為進步的絕育手法,尋找了一個人豬之間的平衡(策略是奏效的,襲擊人類次數一直在低位)。可惜這個平衡非常脆弱。在2021年,政府突然有系統地將野豬「妖魔化」,例如強調野豬「會襲擊市民」、「不是可愛小肥豬」、對人類「傳染病毒和細菌」等等,實為一個大倒退。由此可見,如果以減低人豬衝突為政策目標的話,現時「見豬即報」、「即捕即殺」以控制野豬數量的方針是不會奏效的,只會適得其反,現時野豬傷人比率大升已證明這點。除非漁護署的目標是將野豬這個香港原生物種徹底移除,屆時襲擊人類次數必為零,但這結果是否市民樂見? 【註1】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新聞公報. 2024年3月13日. [...]

2025-11-25T12:04:03+08:00December 20th, 2024|2024新聞, 專題研究, 研究資訊, 精選|

【失落地圖2024:回顧十大香港面臨的城市危機】

發佈時間:2024年12月18日 2024年將盡,過去12個月,我們的城市經歷了很多改變,在規劃上我們經歷了在制度上被大改造的一年,這將在未來數十年影響香港的面貌。遺憾的是,不少事件顯示了我們的城市發展方向,似乎變得更為掠奪性:▍吞食濕地:史無前例填塘大開發?政府計劃發展新田科技城,年初於城規會衝關,擬議修例剔除共247公頃的濕地保育區、緩衝區,並將其納入發展範圍,為香港史無前例的濕地填塘規劃申請,其面積遠多於城規會過去10年拒絕過約32公頃填塘申請,形同將過去數十年守護濕地的努力一筆勾銷。在補償方面,當局甚至放棄具科學根據的以面積計算,改為充滿爭議、效果不明的「環境容量」方法計算,扭曲了「濕地零淨損失」的原則。面對民間環團的質疑,政府在環諮會提交的相關環評,極多處違反環評法定要求,以及技術評估和數據錯漏,被形容為史上最差的環評。計劃即使已遭到司法覆核,立法會依然通過其撥款。若然新田濕地被犧牲,整片濕地系統的健康將大受打擊,旁邊的國際級米埔濕地的地位亦可能受威脅。▍流浮山滴眼水:由文化鄉鎮變數碼海岸?同樣鄰近米埔濕地,擁有重要紅樹林生態的流浮山亦將被發展。政府於2月公布流浮山發展藍圖,一改十多年前以鄉鎮/生態為本的公眾諮詢結果,擬把該區發展成為數碼科技樞紐及生態旅遊勝地,甚至乎加入酒店、餐廳及創科用地入主海岸濕地,將濕地轉變為旅遊資源。流浮山本身有很多具生態價值的土地區域,惟該藍圖大幅度改變原訂有保育價值的土地用途類別,包括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海岸保護區、自然保育區、綠化帶及農地,但各土地用途,在發展建議中並未完全按照原有意圖進行規劃,反被不同項目的發展用途侵蝕,可預視這片過去受人追捧的觀賞日落熱點,亦即將變得面目全非。▍凌虐大嶼:政府未動 私人開發先行?繼夏寶龍提出「無處不旅遊」後,政府在立刻重提醞釀多年的「南大嶼生態康樂走廊」項目,將針對長沙、水口、石壁及貝澳各點進行相應旅遊發展規劃,相關配套甚至包括在大嶼山起碼頭、鑿隧道、擴公路、起豪宅等。即使是「無處不旅遊」,亦不代表可「四處皆可旅遊」,還要考慮其可行性及代價。政府急急推出加強版的「南大嶼生態康樂走廊」,似乎無考慮到本來南大嶼的特性-就是因難以抵達、人煙稀少才能保存其鄉郊特色。事實上,政府在數年將南大嶼明確定位為康樂用途後,未等到其正式大興土木,已吸引私人投資者進行開發活動,造成貝澳水牛田出現倒泥、迷你倉,拾塱出現填平濕地再放露營車,以及當地樹林被夷平變成「士多啤梨園」等。種種跡象均指向南大嶼正面臨人為的生態災難,尤其是當地居民也直言感到承載力出現問題時,加速開發或令南大嶼這片香港少有的自然淨土蕩然無存。▍花墟「公地悲劇」:今日食9成 明日食10成?返回市區,在3月,市區重建局公布花墟重建計劃,其重建手法引起公眾嘩然,公眾除擔心花墟會步無數市建局重建計劃的後塵,社區特色慢慢被凌遲處死外,其發展方案竟史無前例地包含9成公家地,透過掠奪遊樂場、體育館、苗圃、公家道路等,獲得更多樓面面積。市建局更進一步計劃以地積比轉移的手段,將現有公共空間和社區設施的可建樓面面積,兌換成樓高逾40層的私人住宅,令本來密度已過高的鬧市密上加密。動用公權力奪取一大塊鬧市中的公園地,將公家設施連根拔起,再興建「多用途綜合大樓」安置設施,無疑是改變公眾原來可享用的公共休憩空間性質,可達性也降低,重建中再提供的公用設施亦很有可能由公帑主力出資興建,讓市民為空間掠奪埋單。市建局一而再,再而三圈公家地,可預視未來或會有更多食公園起樓的狀況。▍古跡被拆先例:大館都被慘遭拆牆?馬會9月在古諮會上公布大館(前中區警署建築群)第四座的保育方案,表示只保留兩幅擋土牆和兩幅外牆。然而,早在4月該建築已被發現開始圍封拆卸,成爲本港法定古跡被拆首例。雖然建築物8年前因工程失誤導致部分坍塌後,剩餘結構脆弱,完整保育有一定難度,本來公眾期望馬會會將其修復,怎料竟是「將錯就錯」,不考慮按建築群的完整性以原有風格重建之餘,甚至突兀地將其改造成與原有建築群不甚匹配的公共空間。一棟百年法定古跡的去留,由始至終未曾諮詢公眾,令市民無法參與討論。馬會和局方亦從未以記者會等方式公布清拆範圍和保育方式,在私自開展拆卸工程的半年後,才交代拆卸規模和補償方案,開創此壞先例,反映縱然是法定古蹟,亦難有周全保障。▍大幅放寬強拍:戰前唐樓仲有幾多得剩?立法會通過「降低強拍申請門檻」修例,將強拍門檻從80%降至最低65%,近乎亞洲最低,為發展商在舊區收地大開綠燈。降低強拍門檻不單削弱小業主議價能力,更勢必引發更多投機收樓活動,令更多自住舊區居民失卻穩定居所。舊區業主也因不知何時會被强拍而更傾向不做維修,反而令舊區樓宇質素加速惡化,成為地產商/市建局介入搞地產的借口。而最首當其衝者,或許是僅餘100橦、通常只有3-4層高的戰前唐樓,其層數較少,所以業權份數亦一般較少,降低強拍門檻後,無疑將更容易被發展商重建。隨著市區重建席捲深水埗和油尖旺區,缺乏有效保育政策下這些戰前唐樓恐怕消失得更快。▍西九賣地:文化都被包裝成地產項目?7月,政府為打救陷入財困的西九管理局,開先例允許管理局出售住宅項目,打破當初西九規劃「只租不賣」的共識。本來「只租不賣」的安排,是為了確保西九管理局能有「細水長流」的收入,以及避免私有化,維持西九的公共性和開放性,西九賣地的決定如殺雞取卵,及涉違反當年向西九近乎免費撥地的條件。這亦無法保證西九管理局不會「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在2024年及以後的香港,土地已非再是懂生金蛋的鵝,賣地收入是否足夠支撐不斷飆升的建築成本?西九超過一半的擬議發展還未動工,若干年後再陷入財困而且沒有Plan B的話,割售餘下土地和文化娛樂場地不是不可能,令當初銳意培養香港文化軟實力的旗艦計劃,退化成以文化包裝的地產項目,變成另一個數碼港和科學園。▍再估唔島:明日大嶼唔再公布造價?甯漢豪8月宣布,政府沒有放棄填海,但關鍵的最新總造價,則指「無最新估算,亦不敢再估算」,以免公眾對填海開支感到「緊張」,意味原來規模如此龐大的發展計劃,亦可以不必宣之於公眾。當明日大嶼都可以拒絕公布成本估算,原本估算需斥資3萬億、比明日大嶼規模大得多的北都,似乎亦會面對類似處境。基建債認購不足、本地發展商又財困,可靠資金來源成疑問,繼續拒絕公佈工程造價估算,更令公眾憂心公共財政黑洞的真實規模。▍片地開花:送住宅地鼓勵地產商發展?政府與立法會在上半年已多番「內訪」,考察內地有關「片區」的開發模式,而政府亦於11月正式公布「片區開發」的三個試點,共涉及47公頃的土地開發,但具體方案卻明顯與內地模式不同,例如未有完整地劃出一片區域,而是斬件式將一系統相鄰但分散各處的土地,預先分配用途(包括多塊私人住宅用地),再打包予發展商作土地平整,方案中發展商無需管理經營片區運作。這亦只是大致沿用過往在新發展區公私營合作模式的「舊酒新瓶」,只是以「片區模式」作包裝,好讓政府能有名目再送住宅用地,配合去年政府放寬原址換地要求,協助已有9成土地的發展商收回餘下1成土地,吸引地產商投資,背後牽涉公帑運用及公平性問題。▍修理海港: 美麗維港不再水深港闊?去年政府討論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到今年12月正式刊憲,豁免部分小規模填海工程不受規限。而條例原意,在於保障維港免因填海工程而令景觀受損。法院其後亦確立限制,要求政府至少要能證明填海具「凌駕性公眾需要」,方能填海。而修例後,填海工程是否有「凌駕性的公眾需要」,亦將由政府自行確定,填海工程亦毋須向市民交代,市民對於海港發展的發言權將進一步收窄。雖然政府稱會引入機制,在考慮評估資料和公眾意見後才決定是否信納「凌駕性的公眾需要」的推定,但條例的修訂,已經打開了維港內可(更容易)填海的缺口,尤其是由私人發展商、鄰近海濱土儲相關的填海,違背了當初《保護海港條例》立例時公認的「還港於民」精神。2024年有眾多規劃亂象,對香港來說可謂充滿危機的一年。不過「有危亦有機」,隨著經濟持續不景,庫房乾塘和傳統依靠榨取土地價值的經濟模式失效,相信不少以上發展計劃均會遇到阻滯,或會有大幅度改變,民間是時候做好準備,提出更為可持續的發展(或不發展)方案。 [...]

2025-11-25T12:03:13+08:00December 18th, 2024|2024新聞, 專題研究, 研究資訊, 社區研究, 精選|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