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地圖2024:回顧十大香港面臨的城市危機】
發佈時間:2024年12月18日
2024年將盡,過去12個月,我們的城市經歷了很多改變,在規劃上我們經歷了在制度上被大改造的一年,這將在未來數十年影響香港的面貌。遺憾的是,不少事件顯示了我們的城市發展方向,似乎變得更為掠奪性:
▍吞食濕地:史無前例填塘大開發?
政府計劃發展新田科技城,年初於城規會衝關,擬議修例剔除共247公頃的濕地保育區、緩衝區,並將其納入發展範圍,為香港史無前例的濕地填塘規劃申請,其面積遠多於城規會過去10年拒絕過約32公頃填塘申請,形同將過去數十年守護濕地的努力一筆勾銷。在補償方面,當局甚至放棄具科學根據的以面積計算,改為充滿爭議、效果不明的「環境容量」方法計算,扭曲了「濕地零淨損失」的原則。
面對民間環團的質疑,政府在環諮會提交的相關環評,極多處違反環評法定要求,以及技術評估和數據錯漏,被形容為史上最差的環評。計劃即使已遭到司法覆核,立法會依然通過其撥款。若然新田濕地被犧牲,整片濕地系統的健康將大受打擊,旁邊的國際級米埔濕地的地位亦可能受威脅。
▍流浮山滴眼水:由文化鄉鎮變數碼海岸?
同樣鄰近米埔濕地,擁有重要紅樹林生態的流浮山亦將被發展。政府於2月公布流浮山發展藍圖,一改十多年前以鄉鎮/生態為本的公眾諮詢結果,擬把該區發展成為數碼科技樞紐及生態旅遊勝地,甚至乎加入酒店、餐廳及創科用地入主海岸濕地,將濕地轉變為旅遊資源。
流浮山本身有很多具生態價值的土地區域,惟該藍圖大幅度改變原訂有保育價值的土地用途類別,包括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海岸保護區、自然保育區、綠化帶及農地,但各土地用途,在發展建議中並未完全按照原有意圖進行規劃,反被不同項目的發展用途侵蝕,可預視這片過去受人追捧的觀賞日落熱點,亦即將變得面目全非。
▍凌虐大嶼:政府未動 私人開發先行?
繼夏寶龍提出「無處不旅遊」後,政府在立刻重提醞釀多年的「南大嶼生態康樂走廊」項目,將針對長沙、水口、石壁及貝澳各點進行相應旅遊發展規劃,相關配套甚至包括在大嶼山起碼頭、鑿隧道、擴公路、起豪宅等。即使是「無處不旅遊」,亦不代表可「四處皆可旅遊」,還要考慮其可行性及代價。政府急急推出加強版的「南大嶼生態康樂走廊」,似乎無考慮到本來南大嶼的特性-就是因難以抵達、人煙稀少才能保存其鄉郊特色。
事實上,政府在數年將南大嶼明確定位為康樂用途後,未等到其正式大興土木,已吸引私人投資者進行開發活動,造成貝澳水牛田出現倒泥、迷你倉,拾塱出現填平濕地再放露營車,以及當地樹林被夷平變成「士多啤梨園」等。種種跡象均指向南大嶼正面臨人為的生態災難,尤其是當地居民也直言感到承載力出現問題時,加速開發或令南大嶼這片香港少有的自然淨土蕩然無存。
▍花墟「公地悲劇」:今日食9成 明日食10成?
返回市區,在3月,市區重建局公布花墟重建計劃,其重建手法引起公眾嘩然,公眾除擔心花墟會步無數市建局重建計劃的後塵,社區特色慢慢被凌遲處死外,其發展方案竟史無前例地包含9成公家地,透過掠奪遊樂場、體育館、苗圃、公家道路等,獲得更多樓面面積。市建局更進一步計劃以地積比轉移的手段,將現有公共空間和社區設施的可建樓面面積,兌換成樓高逾40層的私人住宅,令本來密度已過高的鬧市密上加密。
動用公權力奪取一大塊鬧市中的公園地,將公家設施連根拔起,再興建「多用途綜合大樓」安置設施,無疑是改變公眾原來可享用的公共休憩空間性質,可達性也降低,重建中再提供的公用設施亦很有可能由公帑主力出資興建,讓市民為空間掠奪埋單。市建局一而再,再而三圈公家地,可預視未來或會有更多食公園起樓的狀況。
▍古跡被拆先例:大館都被慘遭拆牆?
馬會9月在古諮會上公布大館(前中區警署建築群)第四座的保育方案,表示只保留兩幅擋土牆和兩幅外牆。然而,早在4月該建築已被發現開始圍封拆卸,成爲本港法定古跡被拆首例。
雖然建築物8年前因工程失誤導致部分坍塌後,剩餘結構脆弱,完整保育有一定難度,本來公眾期望馬會會將其修復,怎料竟是「將錯就錯」,不考慮按建築群的完整性以原有風格重建之餘,甚至突兀地將其改造成與原有建築群不甚匹配的公共空間。一棟百年法定古跡的去留,由始至終未曾諮詢公眾,令市民無法參與討論。馬會和局方亦從未以記者會等方式公布清拆範圍和保育方式,在私自開展拆卸工程的半年後,才交代拆卸規模和補償方案,開創此壞先例,反映縱然是法定古蹟,亦難有周全保障。
▍大幅放寬強拍:戰前唐樓仲有幾多得剩?
立法會通過「降低強拍申請門檻」修例,將強拍門檻從80%降至最低65%,近乎亞洲最低,為發展商在舊區收地大開綠燈。降低強拍門檻不單削弱小業主議價能力,更勢必引發更多投機收樓活動,令更多自住舊區居民失卻穩定居所。舊區業主也因不知何時會被强拍而更傾向不做維修,反而令舊區樓宇質素加速惡化,成為地產商/市建局介入搞地產的借口。
而最首當其衝者,或許是僅餘100橦、通常只有3-4層高的戰前唐樓,其層數較少,所以業權份數亦一般較少,降低強拍門檻後,無疑將更容易被發展商重建。隨著市區重建席捲深水埗和油尖旺區,缺乏有效保育政策下這些戰前唐樓恐怕消失得更快。
▍西九賣地:文化都被包裝成地產項目?
7月,政府為打救陷入財困的西九管理局,開先例允許管理局出售住宅項目,打破當初西九規劃「只租不賣」的共識。本來「只租不賣」的安排,是為了確保西九管理局能有「細水長流」的收入,以及避免私有化,維持西九的公共性和開放性,西九賣地的決定如殺雞取卵,及涉違反當年向西九近乎免費撥地的條件。
這亦無法保證西九管理局不會「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在2024年及以後的香港,土地已非再是懂生金蛋的鵝,賣地收入是否足夠支撐不斷飆升的建築成本?西九超過一半的擬議發展還未動工,若干年後再陷入財困而且沒有Plan B的話,割售餘下土地和文化娛樂場地不是不可能,令當初銳意培養香港文化軟實力的旗艦計劃,退化成以文化包裝的地產項目,變成另一個數碼港和科學園。
▍再估唔島:明日大嶼唔再公布造價?
甯漢豪8月宣布,政府沒有放棄填海,但關鍵的最新總造價,則指「無最新估算,亦不敢再估算」,以免公眾對填海開支感到「緊張」,意味原來規模如此龐大的發展計劃,亦可以不必宣之於公眾。
當明日大嶼都可以拒絕公布成本估算,原本估算需斥資3萬億、比明日大嶼規模大得多的北都,似乎亦會面對類似處境。基建債認購不足、本地發展商又財困,可靠資金來源成疑問,繼續拒絕公佈工程造價估算,更令公眾憂心公共財政黑洞的真實規模。
▍片地開花:送住宅地鼓勵地產商發展?
政府與立法會在上半年已多番「內訪」,考察內地有關「片區」的開發模式,而政府亦於11月正式公布「片區開發」的三個試點,共涉及47公頃的土地開發,但具體方案卻明顯與內地模式不同,例如未有完整地劃出一片區域,而是斬件式將一系統相鄰但分散各處的土地,預先分配用途(包括多塊私人住宅用地),再打包予發展商作土地平整,方案中發展商無需管理經營片區運作。
這亦只是大致沿用過往在新發展區公私營合作模式的「舊酒新瓶」,只是以「片區模式」作包裝,好讓政府能有名目再送住宅用地,配合去年政府放寬原址換地要求,協助已有9成土地的發展商收回餘下1成土地,吸引地產商投資,背後牽涉公帑運用及公平性問題。
▍修理海港: 美麗維港不再水深港闊?
去年政府討論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到今年12月正式刊憲,豁免部分小規模填海工程不受規限。而條例原意,在於保障維港免因填海工程而令景觀受損。法院其後亦確立限制,要求政府至少要能證明填海具「凌駕性公眾需要」,方能填海。
而修例後,填海工程是否有「凌駕性的公眾需要」,亦將由政府自行確定,填海工程亦毋須向市民交代,市民對於海港發展的發言權將進一步收窄。雖然政府稱會引入機制,在考慮評估資料和公眾意見後才決定是否信納「凌駕性的公眾需要」的推定,但條例的修訂,已經打開了維港內可(更容易)填海的缺口,尤其是由私人發展商、鄰近海濱土儲相關的填海,違背了當初《保護海港條例》立例時公認的「還港於民」精神。
2024年有眾多規劃亂象,對香港來說可謂充滿危機的一年。不過「有危亦有機」,隨著經濟持續不景,庫房乾塘和傳統依靠榨取土地價值的經濟模式失效,相信不少以上發展計劃均會遇到阻滯,或會有大幅度改變,民間是時候做好準備,提出更為可持續的發展(或不發展)方案。
▍吞食濕地:史無前例填塘大開發?
政府計劃發展新田科技城,年初於城規會衝關,擬議修例剔除共247公頃的濕地保育區、緩衝區,並將其納入發展範圍,為香港史無前例的濕地填塘規劃申請,其面積遠多於城規會過去10年拒絕過約32公頃填塘申請,形同將過去數十年守護濕地的努力一筆勾銷。在補償方面,當局甚至放棄具科學根據的以面積計算,改為充滿爭議、效果不明的「環境容量」方法計算,扭曲了「濕地零淨損失」的原則。
面對民間環團的質疑,政府在環諮會提交的相關環評,極多處違反環評法定要求,以及技術評估和數據錯漏,被形容為史上最差的環評。計劃即使已遭到司法覆核,立法會依然通過其撥款。若然新田濕地被犧牲,整片濕地系統的健康將大受打擊,旁邊的國際級米埔濕地的地位亦可能受威脅。
▍流浮山滴眼水:由文化鄉鎮變數碼海岸?
同樣鄰近米埔濕地,擁有重要紅樹林生態的流浮山亦將被發展。政府於2月公布流浮山發展藍圖,一改十多年前以鄉鎮/生態為本的公眾諮詢結果,擬把該區發展成為數碼科技樞紐及生態旅遊勝地,甚至乎加入酒店、餐廳及創科用地入主海岸濕地,將濕地轉變為旅遊資源。
流浮山本身有很多具生態價值的土地區域,惟該藍圖大幅度改變原訂有保育價值的土地用途類別,包括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海岸保護區、自然保育區、綠化帶及農地,但各土地用途,在發展建議中並未完全按照原有意圖進行規劃,反被不同項目的發展用途侵蝕,可預視這片過去受人追捧的觀賞日落熱點,亦即將變得面目全非。
▍凌虐大嶼:政府未動 私人開發先行?
繼夏寶龍提出「無處不旅遊」後,政府在立刻重提醞釀多年的「南大嶼生態康樂走廊」項目,將針對長沙、水口、石壁及貝澳各點進行相應旅遊發展規劃,相關配套甚至包括在大嶼山起碼頭、鑿隧道、擴公路、起豪宅等。即使是「無處不旅遊」,亦不代表可「四處皆可旅遊」,還要考慮其可行性及代價。政府急急推出加強版的「南大嶼生態康樂走廊」,似乎無考慮到本來南大嶼的特性-就是因難以抵達、人煙稀少才能保存其鄉郊特色。
事實上,政府在數年將南大嶼明確定位為康樂用途後,未等到其正式大興土木,已吸引私人投資者進行開發活動,造成貝澳水牛田出現倒泥、迷你倉,拾塱出現填平濕地再放露營車,以及當地樹林被夷平變成「士多啤梨園」等。種種跡象均指向南大嶼正面臨人為的生態災難,尤其是當地居民也直言感到承載力出現問題時,加速開發或令南大嶼這片香港少有的自然淨土蕩然無存。
▍花墟「公地悲劇」:今日食9成 明日食10成?
返回市區,在3月,市區重建局公布花墟重建計劃,其重建手法引起公眾嘩然,公眾除擔心花墟會步無數市建局重建計劃的後塵,社區特色慢慢被凌遲處死外,其發展方案竟史無前例地包含9成公家地,透過掠奪遊樂場、體育館、苗圃、公家道路等,獲得更多樓面面積。市建局更進一步計劃以地積比轉移的手段,將現有公共空間和社區設施的可建樓面面積,兌換成樓高逾40層的私人住宅,令本來密度已過高的鬧市密上加密。
動用公權力奪取一大塊鬧市中的公園地,將公家設施連根拔起,再興建「多用途綜合大樓」安置設施,無疑是改變公眾原來可享用的公共休憩空間性質,可達性也降低,重建中再提供的公用設施亦很有可能由公帑主力出資興建,讓市民為空間掠奪埋單。市建局一而再,再而三圈公家地,可預視未來或會有更多食公園起樓的狀況。
▍古跡被拆先例:大館都被慘遭拆牆?
馬會9月在古諮會上公布大館(前中區警署建築群)第四座的保育方案,表示只保留兩幅擋土牆和兩幅外牆。然而,早在4月該建築已被發現開始圍封拆卸,成爲本港法定古跡被拆首例。
雖然建築物8年前因工程失誤導致部分坍塌後,剩餘結構脆弱,完整保育有一定難度,本來公眾期望馬會會將其修復,怎料竟是「將錯就錯」,不考慮按建築群的完整性以原有風格重建之餘,甚至突兀地將其改造成與原有建築群不甚匹配的公共空間。一棟百年法定古跡的去留,由始至終未曾諮詢公眾,令市民無法參與討論。馬會和局方亦從未以記者會等方式公布清拆範圍和保育方式,在私自開展拆卸工程的半年後,才交代拆卸規模和補償方案,開創此壞先例,反映縱然是法定古蹟,亦難有周全保障。
▍大幅放寬強拍:戰前唐樓仲有幾多得剩?
立法會通過「降低強拍申請門檻」修例,將強拍門檻從80%降至最低65%,近乎亞洲最低,為發展商在舊區收地大開綠燈。降低強拍門檻不單削弱小業主議價能力,更勢必引發更多投機收樓活動,令更多自住舊區居民失卻穩定居所。舊區業主也因不知何時會被强拍而更傾向不做維修,反而令舊區樓宇質素加速惡化,成為地產商/市建局介入搞地產的借口。
而最首當其衝者,或許是僅餘100橦、通常只有3-4層高的戰前唐樓,其層數較少,所以業權份數亦一般較少,降低強拍門檻後,無疑將更容易被發展商重建。隨著市區重建席捲深水埗和油尖旺區,缺乏有效保育政策下這些戰前唐樓恐怕消失得更快。
▍西九賣地:文化都被包裝成地產項目?
7月,政府為打救陷入財困的西九管理局,開先例允許管理局出售住宅項目,打破當初西九規劃「只租不賣」的共識。本來「只租不賣」的安排,是為了確保西九管理局能有「細水長流」的收入,以及避免私有化,維持西九的公共性和開放性,西九賣地的決定如殺雞取卵,及涉違反當年向西九近乎免費撥地的條件。
這亦無法保證西九管理局不會「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在2024年及以後的香港,土地已非再是懂生金蛋的鵝,賣地收入是否足夠支撐不斷飆升的建築成本?西九超過一半的擬議發展還未動工,若干年後再陷入財困而且沒有Plan B的話,割售餘下土地和文化娛樂場地不是不可能,令當初銳意培養香港文化軟實力的旗艦計劃,退化成以文化包裝的地產項目,變成另一個數碼港和科學園。
▍再估唔島:明日大嶼唔再公布造價?
甯漢豪8月宣布,政府沒有放棄填海,但關鍵的最新總造價,則指「無最新估算,亦不敢再估算」,以免公眾對填海開支感到「緊張」,意味原來規模如此龐大的發展計劃,亦可以不必宣之於公眾。
當明日大嶼都可以拒絕公布成本估算,原本估算需斥資3萬億、比明日大嶼規模大得多的北都,似乎亦會面對類似處境。基建債認購不足、本地發展商又財困,可靠資金來源成疑問,繼續拒絕公佈工程造價估算,更令公眾憂心公共財政黑洞的真實規模。
▍片地開花:送住宅地鼓勵地產商發展?
政府與立法會在上半年已多番「內訪」,考察內地有關「片區」的開發模式,而政府亦於11月正式公布「片區開發」的三個試點,共涉及47公頃的土地開發,但具體方案卻明顯與內地模式不同,例如未有完整地劃出一片區域,而是斬件式將一系統相鄰但分散各處的土地,預先分配用途(包括多塊私人住宅用地),再打包予發展商作土地平整,方案中發展商無需管理經營片區運作。
這亦只是大致沿用過往在新發展區公私營合作模式的「舊酒新瓶」,只是以「片區模式」作包裝,好讓政府能有名目再送住宅用地,配合去年政府放寬原址換地要求,協助已有9成土地的發展商收回餘下1成土地,吸引地產商投資,背後牽涉公帑運用及公平性問題。
▍修理海港: 美麗維港不再水深港闊?
去年政府討論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到今年12月正式刊憲,豁免部分小規模填海工程不受規限。而條例原意,在於保障維港免因填海工程而令景觀受損。法院其後亦確立限制,要求政府至少要能證明填海具「凌駕性公眾需要」,方能填海。
而修例後,填海工程是否有「凌駕性的公眾需要」,亦將由政府自行確定,填海工程亦毋須向市民交代,市民對於海港發展的發言權將進一步收窄。雖然政府稱會引入機制,在考慮評估資料和公眾意見後才決定是否信納「凌駕性的公眾需要」的推定,但條例的修訂,已經打開了維港內可(更容易)填海的缺口,尤其是由私人發展商、鄰近海濱土儲相關的填海,違背了當初《保護海港條例》立例時公認的「還港於民」精神。
2024年有眾多規劃亂象,對香港來說可謂充滿危機的一年。不過「有危亦有機」,隨著經濟持續不景,庫房乾塘和傳統依靠榨取土地價值的經濟模式失效,相信不少以上發展計劃均會遇到阻滯,或會有大幅度改變,民間是時候做好準備,提出更為可持續的發展(或不發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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