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沼濕地
【提防濕地騙案】南生圍保育會變國際笑話?#圍沼濕地
主張開發濕地的發展商經常列舉外國濕地發展例子,指若不發展濕地賺錢,哪有錢修復濕地?今年一月再度闖關成功的南生圍住宅項目,其發展商恆基就引用了倫敦濕地中心(London Wetland Centre)及其住宅發展項目Barnes Waterside 作為「環球案例研究」,聲稱是「企業與保育人士合作的最佳例子」。
但仔細研究倫敦案例,不難發現其發展脈絡與南生圍無論在性質、規模及國際認證上都有根本分別,抽空脈絡以合理化後者發展計劃,有誤導公眾及城規會之嫌:
① 倫敦:創造濕地 vs 南生圍:破壞濕地
位於市郊的倫敦濕地中心,雖然確是透過發展住宅獲取保育資金,但其選址前身是一個廢棄水塘(工程期間還在水庫底發現幾個二戰炸彈),所以透過建立人工濕地,濕地面積是有淨增長。而南生圍在發展商染指前,已是一個有重要生態功能的魚塘濕地,發展不但對其生態功能可能有未能預期的影響,而濕地面積相比發展商染指前必然有「淨減少」。
南生圍發展商指發展後有濕地淨增長,其實是透過在屬政府土地的甩洲「拆塘壆」(註一),及疑似「先倒泥後清理」(註二)等手法「唧高條數」,實質發展項目會導致12公頃南生圍濕地損失,還未計發展所帶來的濕地功能損害-「拆塘壆」本身亦不利雀鳥生存(註三)。
② 倫敦:3層 vs 南生圍:25層
Barnes Waterside的203個單位,大多都是2-3層的屋宇(houses),即使大樓(blocks)都只係4-5層。但現時南生圍的2,521個單位,包括28幢19-25層的大樓,加140幢單幢屋宇(houses),以外國標準來看,已是一個小鎮規模-單位數目及高度都差成10倍有多。漁護署代表都曾經指南生圍起咁高嘅樓係「入侵鄰近環境」,帶來的人口亦會對南生圍生態造成壓力,可見南生圍發展規模實際上遠超倫敦案例。
③ 倫敦:廢棄水塘 vs 南生圍:有國際認證
南生圍位處米埔及內后海灣拉姆薩爾濕地周邊的濕地保育區,能夠保持拉姆撒爾濕地的連貫性,也是其生態系統的重要部分,生態重要性可說是有「世界級認證」,與位於城市中心倫敦濕地中心的情況不同。若然南生圍遭到毒手,必定損害拉姆薩爾濕地的整體功能(候鳥數目近年已在減少),加上周邊城市發展(如北部都會區),長遠來說整個拉姆薩爾濕地被除名也不是沒可能。
發展商不斷強調今天的南生圍急需生態修復,但一直想大家迴避討論,濕地生境大倒退的始作俑者究竟是誰。現時不少政治生態研究都曾指出,南生圍這種「濕地淨零損失」的數字遊戲未有足夠實證屬有效;而「零淨損失」作為一個概念,是靠一班利益推手(invested actors),透過迷思及「設定框架」(framing)等將大自然斬件及數字化,一步步構建濕地上的數學遊戲,在發展不可避免地破壞環境時,以「零淨損失」為方法為「發展留空間」,而非「為自然保留空間」,令這種發展主導的「保育」變得可取及迫切。
這種框架設定,不但會造就「拆塘壆」的操弄數字遊戲,更會令不同的濕地生境變成一堆實際上無可比性的圖表與數字,亦解釋了發展商為何熱衷於抽空脈絡,將南生圍及倫敦濕地中心兩個本質上完全不同的發展計劃相提並論。由此可見,香港面對濕地被大規模開發的趨勢,其實也不缺值得研究及討論的課題。
#屈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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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南生圍發展項目(申請編號:A/YL-NSW/242)的申請文件列明: “The loss of wetland due toe the development will be compensated by re-profiling of ponds…This will entail the removal of or reduction in size of pond bunds to increas the area of weland on site and will result in no net loss of wetland area.”
註二:據報甩洲自然保育區由傅老榕家族和恒基共同持有。而甩洲不時有泥頭車傾倒堆填及工業廢料。現時傅老榕家族和恒基申請發展南生圍時卻以修復甩洲為名,達到濕地面積「凈增長」,令人好奇當初的倒泥活動是誰進行/允許/默許的。
https://bit.ly/36ryPdP
France, Robert L. “From Barn Elms Reservoirs to the London Wetland Centre.” Environmental Restoration and Design for Recreation and Ecotourism. CRC, 2012. 150-237. Web.
註三: 魚塘拆壆騰地起樓 長實被指取巧
https://bit.ly/388fVt4
延伸閱讀
Carver, L. (2021). Seeing no net loss: Making nature offset-able.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E: Nature and Space. https://doi.org/10.1177/25148486211063732
【最後回帶】如何避免下一次安全帶爭議?
【最後回帶】如何避免下一次安全帶爭議? 發布日期:2026年1月24日 明天「安全帶新例」將實施,但為何要在市區巴士上實施規例、如何有效公平執法、其潛在效益為何,至今仍未有清晰和令人信服的答案。而安全帶新規議題在過去幾個月被民間社會深入討論,問題越揭越多,研究員亦在過去幾個月發表文章,期望與社會一起釐清是次立法背後的理據。 政府最初強調立法時參考國際道路安全規管的趨勢,但卻未有提供詳細資料。研究員遂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向署方索取署方曾經參考的外地立法案例和報告,卻發現另有乾坤。雖然表面上不同地區確實有強制巴士安裝安全帶和強制乘客佩戴的規例,但外地立法普遍豁免有企位的市區巴士,企位問題和背後理據,已經多番討論,在此不贅,而事實上香港對所有巴士一刀切立法,可能是「獨步全球」,其效益屬未曾驗證。 強制乘客佩戴安全帶對座位乘客固然會有保障,但一個負責任的公共政策制訂者,會將眼光放在政策對整體社會的影響作權衡,更會注意政策會否引起「意外後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這是任何一個在大學修讀公共行政學的學生,必然會學習的課題。 始終佩戴安全帶不是為了安全感,而是為了減少交通意外下的傷亡,那麼巴士的交通意外傷亡率為何?研究員繼而向署方索取近十年的交通意外數據分析,發現公共巴士本身意外率並不高,而且所有意外傷亡中,7成來自安全帶無法保障的「非碰撞意外」,例如上落車或車廂中跌倒。 隨後,已有不少人表示為免刑責,會「寧企不坐」(一個「意外後果」),暴露在更高風險之中。當時研究員已撰文擔憂,新例因而可能令傷亡率不跌反升。整個立法過程最大的問題,是完全跳過了「企位」這個 “bug”,而政府部門亦似乎無意再說服公眾,直接叫企位乘客繼續緊握扶手。 [...]
【智障城市?】李家超去中東學做「一線城市」?
發佈時間:2023年2月9日 李家超這兩天訪問中東的行程,最矚目一定是考察沙特的「智慧城市」NEOM計劃及阿聯酋的「馬斯達爾城」(Masdar City),其中NEOM計劃比明日大嶼更誇張,它計劃在沙特西北部的荒漠上興建樓高500米、長達170公里、發展面積達26,500平方公里,差不多等同25個香港,稱之為未來的智慧「一線城市」(the Line City)的大計,涉資達5000億美元,近來正式動工。現時明日大嶼及新田科技城等新的大型發展計劃都談及不少智慧城市的概念,究竟李家超可以從中東搶了什麼回來? 而The Line [...]
【明目張膽】網上有得租 疑似假狗場?
發佈時間:2024年8月26日 早前本研發布《十室狗空—香港動物寄養所用地問題研究》【註1】,揭發棕地作業者疑透過申請狗場破壞農地。幾乎話口未完,有讀者報料喺一個租車平台上,搵到一個疑似「假狗場」放租,仲以「已申請狗酒店」為標題,將大埔九龍坑一塊60,000呎已破壞農地「放盤分租」牟利,睇極相都見唔到狗酒店嘅蹤影【註2】。申請人一邊向城規會申請做狗酒店,一邊將吉地放租,咁係咪真係有心經營狗場先?同一位放租者過去亦曾多次發帖分租停車場、密封倉等用地,似乎係各類棕地作業嘅代理,唔似有經營動物寄養設施嘅經驗或意圖。廣告標題以「已申請狗酒店」作為重點招徠,是否標榜「狗酒店」是某種不可以明言嘅活動嘅通行證?正如研究報告發現,呢類動物寄養所申請通常伴隨著倒泥申請,一旦獲批,便能夠光明正大地倒泥,亦減低俾規劃署「騷擾」話佢違規發展嘅機會;另外,「狗酒店」亦容許喺農地搭建臨時建構物,或不再屬僭建,建構物亦方便某啲嘅棕地活動(例如倉庫)。查明相關地段嘅規劃申請,由一間發展公司(萬陸發展有限公司) 在5月尾提出(A/NE-KLH/641),順道申請填土逾5,500呎、0.2米高,聲稱用作作汽車調動(vehicle manoeuvring),同加固承重(reinforced to withstand the [...]
【明日大話】研究完唔開工既機會係近乎零!
文章發佈日期:2020年10月9日 近日立法會復會,重推明日大嶼嘅輿論又出番嚟,早前已擱置嘅「中部水域人工島前期研究」撥款極有可能短期內再被強行通過(已通過)。有建制派議員話應該等專家評估完先決定起唔起萬億人工島【註一】,「點解做下研究都唔俾」【註二】,話反對嘅市民同議員霸道。 冇一個工程研究做左唔開工 但市民憂慮不無道理,翻查記錄,政府過去近10年,每逢做工程工務嘅可行性研究,無一個係唔可行嘅【註三】;一係講到項目非常可行,再唔係即使項目有困難,但政府都會「迎難而上」推展項目。而且睇番再早啲具爭議性嘅大型基建/規劃嘅可行性研究: 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就港珠澳大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2004)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可行性報告(2005) 蓮塘口岸在香港境內的土地、規劃、交通和工程的可行性研究(2007)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2008) 《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規劃及工程研究》 (2009) [...]
【明日大嶼最易觸礁的程序弱點曝光】
【明日大嶼最易觸礁的程序弱點曝光】 文章發佈日期:2021年11月20日 發展局長黃偉綸昨日會見傳媒時,透露明日大嶼工程的「香港島 — 大嶼山東北連接路」,視乎港島的著陸點,「可能需要在維港填海」。屆時根據《保護海港條例》,必須通過法定要求證明有「凌駕性公眾需要」(註1),提醒了公眾明日大嶼工程有機會受到嚴峻的法律挑戰。 由於現時人工島的初步走線 (香港島—大嶼山東北連接路),已顯示會在堅尼地城海邊著陸 (見圖),圖則亦顯示需要在青洲對入的維港位置填海(註2),意味著無可避免面對法律上需通過「凌駕性公眾需要」的嚴謹法理關卡。 若以涉及維港填海的「中環灣仔繞道」工程為例,當中比較方案的測試更直接考慮「公眾意見」,亦提到「隧道方案」在公眾參與活動中獲得廣泛公眾支持(註3),從而確立「凌駕性公眾需要」的理據。故此,就算立法會可秒速撥款填出人工島,程序上仍有這一難關要闖。這也解釋為何明年中,政府仍執意為「明日大嶼」舉行公眾參與以取得民意加持,未必是因為「尊重市民」而是法訂程序上缺一不可。 在終審判決中,「凌駕性公眾需要」嚴謹的三項原則包括﹕「有迫切性、具充分理由及有即時需要」、「沒有其他切實可行的選擇」及「對海港造成的損害減至最少」,亦有指明不能是決策者自己說了就行。 [...]
【明日大嶼「玩完」,然後呢?】
發佈時間:2025年3月11日 明日大嶼已成明日黃花,財赤下社會共識為減省不必要開支,但發展局最新指仍然會完成未完成的明日大嶼研究,至少花費$6.4億,還說做好的研究未來還會用,「唔好嘥」。這場鬧劇的起點源自約10年前的的東大嶼都會願景,所以除了這$6.4億外,還須計及過去10年已花費、無法計量的成本,例如大量公共和社會資源和時間。除了要求及時止損外,更重要的是聚焦從明日大嶼這場鬧劇中學到的教訓和啟示,帶來了什麼反思,以避免將來重蹈覆轍,那麼過往的犧牲才來得有意義。▍讚「上乘投資」學者 只能信佢一成回到2018年,當全城關注明日大嶼天價時,有38名經濟學者力排眾議支持,先指社會「情緒化」,再將明日大嶼形容為「上佳投資」【註1】,其基礎為估計人工島只是賣地會就有8000多億收入,已足夠回本。由於工程費用攤分數十年,港府財力絕無問題。這些觀點現在看起來已是笑話,相信這批學者已無人敢再談及這項「上乘投資」。專家學者的意見或表面專業中立,但背後或有經不得起時間考驗的大膽假設,所以社會亦不能再盡信專家所言,而需要尋根究底,驗證其專業觀點是否紮實。▍投放人力物力不止6.4 億在$6.4億顧問費以外,政府花費了不可計量的資源推銷明日大嶼,包括薪金昂貴的高官的寶貴時間、發展局和新聞處等公務員大量的公關資源、僱用社交媒體小編來反駁民間研究報告、無數內部會議、印刷大量宣傳品如顯示填海前後東大嶼水域想像圖的「光柵卡」(俗稱閃卡)等。還未計及大量專業團體年輕會員的心機--2023年中前發展局還大力宣傳和與持份者接觸,與六大專業團體(測量師學會、建築師學會等),開了不少研討會等【註2】;此外成立過6大工作小組,邀請26個學者給予意見等等,現在他們的專業意見無用武之地。更加沒有計及工程策劃以外的大量社會成本--引起一場上萬人的示威、激起官民爭拗、製造專業人士與普羅市民的對立、甚至波及娛樂圈:劉德華被冠上「填海華」的稱號,至今仍然洗脫不到「罪名」。從中可見,政府貿然挑起一場沒有贏家的戰役,成本遠遠不止眼見的金錢成本,還有更廣泛更無形的社會成本。▍「藏富於地」的土地儲備發展概念破產過去視明日大嶼作為上乘投資背後的預設,是土地能承載財富,賣地一年可獲千億收入,透過不斷造地便能持續產出利潤,高昂的地價,能支撐土地能製造大量經濟價值的論點,「藏富於地」,更令政府努力製造不知有沒有需求的土地。但已這是過去的事。隨著政府低調棄島,政府貌似全面改變了其政府主導發展思維,在北都發展中不再奢求賣地收入,而是透過片區模式等土地行政鬆綁吸引私人投資推動發展,但背後假設土地必然昂貴並從能夠從中榨取重大經濟價值的思維沒變,似乎沒有認清「藏富於地」的土地儲備發展概念已經破產。現時政府極力推銷下,發展商依然對北都具體發展普遍口惠而實不至,足以證明這點。▍假大空畫大餅城市開發模式應告一段落明日大嶼為典型的從無到有,畫大餅的城市開發案例。這類沒有現存和具體需求基礎的城市規劃,並沒有嚴謹的估算,所以容易估錯數,即使落成還要面對空置和低使用率的風險,這點在全球大批畫大餅的填海失敗案例中清楚說明【註3】,在財政緊絀的未來,這類高投資和回報不明的畫大餅城市開發模式應告一段落。▍明日大嶼「白色規劃」演化成北都的「戰略留白」當政府無法為沒有現實需求的質疑辯解時,經常會挪用外國「白色規劃」(white zone) 的案例,說明「先造地後想用途」的必要性,但背後仍是基於前述「藏富於地」的假設,面臨很大不確定性和風險。自「白色規劃」概念在明日大嶼生根後,北都規劃亦用上類似概念--新田科技城和流浮山的藍圖預留大量沒有具體用途的創科土地,好聽一點是「戰略留白」,雖有闡述策略,但實質具體來說政府亦不清楚這些土地該做什麼、有什麼人會用,遑論計好數避免浪費和過度發展。▍所謂「策略性」 (CBD3、機場城市)一開始都只是一紙空文由於缺乏具體內容對應具體用地需要,所以連政府和顧問亦無法具體形容土地用來幹什麼:「核心商業區3/CBD3」(即明日大嶼),和CBD1和CBD2的定位區別是什麼?為何啟德(CBD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