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斯「填」地】近年農地填土申請 近兩成疑涉違規「填出界」?

原文發佈於2026年6月17日

月前研究社發現有擬議納入「農業優先區」的活躍農地遭填平【註1】,然而,卻一直沒有任何相關部門就此違規個案執法。直至民間揭發政府方表示會就此進一步調查,在確立後採取執法行動【註2】。

近十幾年政府相關部門就土地違例發展的執管,一直都為人詬病後知後覺。儘管規劃署、地政總署等亦有主動調查後執法的做法,但仍有大量案例要民間揭發方進行規管,除上述農業優先區非法填土案例外,近年出現在如流浮山、南大嶼等生態旅遊片區的違例發展亦可謂「源源不絕」【註3】,究竟政府在相關的規管上有多主動亦可見一斑。

研究員再就近三年(2023年1月至2026年4月)城規獲批涉農地填土的規劃許可申請,透過衛星地圖、文件梳理進行現況考察,竟發現在392個申請中,已有63個申請(16%)涉嫌額外違規填土,即毗連獲批土地範圍外,有額外填土,甚至是延伸的棕地作業痕跡,或亦反映相關部門的監察,甚至執法上均是相當無力。

▍先破壞後發展理應「斷正」卻被批准 進一步助長先申請後「填出界」?

綜觀63宗疑似涉違規「填出界」的農地填土申請中,最主要發生在錦田北、錦田南及打鼓嶺等本身棕地已相關猖獗的地區。而事實上,當中並非所有都是先申請後填土並「填出界」,而有近半(29宗)疑是早於申請前已填土,而申請範圍並沒有涵蓋所有違規填土地段。

過去對於政府而言,或因鄉郊土地遼闊,執法人手亦有限制,因而過去未必能將所有違例個案「一網打盡」。然而上述的疑似違規案例,是經城規會批准的案例,政府原則上亦有監察填土工程的責任,例如是申請人有否違背原有申請用途(如申請作動物寄養所,卻在動工後作貨倉之用),又或是申請的後續工程是否符合環境要求等。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上述有多達29宗疑為「先破壞後申請」的案例,亦即是回溯衛星地圖,該些農地早於獲批甚至申請前已被填土。即使城規會因不同原因認同相關申請的合理性,例如認為某處的確可用作臨時動物寄養所等,而合法化其過往的填土違規行徑。但是對於申請範圍外的填土現象,亦應在收到申請或獲批的同時,針對額外土地進行執法,例如是發出停止發展通知書、恢復原狀通知書等。

政府對此置若罔聞,某個意義上反而是進一步助長先申請後「填出界」,甚至是鼓勵農地業權人先破壞後發展。

▍疑似「填土填出界」案例精選

研究員「精選」以下「填出界」案例,除了「填出界」的問題外,還伴隨著先填土後補交申請、霸官地等等多種問題,足見規劃署即時表示對包括違規填土在內的違規發展「零容忍」【註4】,似乎仍無阻各種的「花式」違規填土破壞香港農地的行為。

⧪ 先填土後申請 五年前曾執管亦無阻填土擴張出界?

錦田逢吉鄉斴近水頭路西邊

申請編號:A/YL-KTN/980

錦田水尾村西邊有一塊農地在2024年申請作「擬議臨時辦公室連附屬設施」並獲批,需進行填土工程,相關範圍為5,087平方米。然而,該塊農地其實早於2020年尾已有被填土的痕跡,而當時並沒有任何規模申請許可。

而同時間,該塊土地相連的西南面及東南面亦有兩大塊的疑似違規填土的跡象——西南面的土地曾有多次申請作「臨時貨倉」的紀錄,但全都以撤回告吹;東南面的填土地塊甚至踩入鄉村式發展地界,原本有於2020年申請填塘以作准許的農業用途,惟被城規會拒絕。

而經過多年擴張,整片土地於2023年被完全填平,並於2024年方以建材劃界,區分出若干個地段,擬打算作棕地作業用途。然而,整塊土地僅有上述5,087平方米曾獲批填土,但亦於今年3月被撤銷許可,所以現時的填土並沒有許可。而未曾有過許可的「界外」部分,面積竟達近1.5萬平方米,是曾獲批填土的3倍。

翻查規劃署過去五年已完成執行管制及檢控個案【註5】,上述曾獲批用地相連的西南面及東南面的土地,均分別於2021至2022年有過執管甚至是定罪紀錄,並有要求涉事者移走範圍內的填土物料。然而,雖則未知規劃署近年有否進一步跟進此違規填土及出界問題,但可見的是,近年這兩塊土地不僅沒有復原土地,甚至更變本加厲地在上面作疑似倉庫用途。

⧪ 額外無許可填土範圍 仲多過本身申請範圍 仲要涉嫌霸官地?

錦田逢吉鄉沙埔村東邊

申請編號:A/YL-KTN/1107

錦田逢吉鄉沙埔村東邊有一塊農地2022年向城規會申請作「臨時康樂文娛場所」,佔地912平方米,至今仍然有相關許可。然而,在相關土地申請獲批後,填土工程卻並非僅限於申請範圍之內,而同時覆蓋其東面的一大塊約1,200平方地的土地。

回溯該處過去數年的衛星地圖,其在2022年尾已見有填土的跡象,但仍然僅限於申請範圍內,但2023年初,則有明顯填土範圍已遠超申請時所畫的界限,將東面土地同時涵蓋其中,而額外「填出界」的用地,甚至包括了60平方米非私人擁有的官地。

事實上,在識別出來的65宗疑似違規「填出界」個案中,有19宗或多或少更涉及霸官地式填土,即將原不屬於任何私人的農地範圍破壞,作私人用途。這類有申請紀錄的填過界踩入官地的案例,亦理應不難被地政總署等部門識別。

▍若「近水樓台」的違規案例仍無力杜絕 政府解決鄉郊亂象有多大決心?

觀乎近三年所有獲批涉農地填土的申請,其實亦僅約400個,研究員透過歷年的衛星地圖工具,亦能發掘到如此多的填出界、違規填土,甚至是霸官地的案例,對於有更多人手的政府相關部門而言,理應能更有效率,甚至應該是常規檢查及適當執法的主要對象。

然而,但從「填出界」現象之普遍可見,政府過往的監察工作對違規發展而言可謂沒有太大的阻嚇力。先勿論現時香港鄉郊尚有大量未被執管的違規個案不斷湧現,從上述部份案例所見,亦可見即使有相關執管記錄者,亦未必能杜絕商家違規發展的行徑。

其實政府已長年被批評合法化違規填土,今年初規劃署甚至在社交媒體發出貼文,提醒「申請人須將申請範圍內擬議及過往已進行的填土/填塘/挖土工程,一併納入申請以作規範」【註6】,未知是否意味即使以往有違規填土,只要涉事者申請再填多些,不論新舊違例填土的行為,均將其一律合法化。

近年政府各部門如食環署、土拓署、消防處等,都有嘗試引入無人機作城市監控,監察技術可謂已相當成熟,發展局亦聲稱規劃署去年進行了約1,700次無人機飛行任務,以更有效掌握懷疑違例填土、填塘或露天貯物等個案【註7】,若果未來對上述相對「近水樓台」的案例,仍是無法有效規管,則顯然是政府不為之,而非不能也。

【註1】明報. 2026年4月5日. 農業優先區未推 有農地先填平 公布逾年未落實 本研社憂「先倒為快」加速毁地.

【註2】同上

【註3】綠色和平、本土研究社. 《旅見不善: 政策真空下生態旅遊危機研究報告》. 2025年6月2日

【註4】規劃署. 2026年5月5日. 【規劃執行管制及檢控知多點#8 – 聽我講!發展前,問清楚,規劃署對違例發展零容忍】.

【註5】開放數據平台. 過往五年(滾存)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已完成執行管制及檢控的個案.

【註6】規劃署. 2026年1月16日. 【規劃小知識|涉及填土/填塘/挖土工程的規劃申請】.

【註7】發展局. 2026年5月31日. 局長隨筆:全方位應用無人機 提升執管與緊急應變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