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爛生態旅遊】

原文發佈於2025年10月

十一假期單日4000遊人湧入西貢橋咀,遊人挖掘海膽和海星,垃圾堆積如山。同在西貢的東心淇,被宣傳成「小丑魚風暴」祕境,同樣遭殃。是次橋咀之亂似曾相識,是幾個月前東壩之亂的延續版。若繼續將生態旅遊等同「在有生態的地方旅遊」,必然有下一個受害地點。

擴闊道路、分流旅客有用嗎?沒有生態旅遊政策框架,以大眾旅遊思維繼續推廣,繼續將旅客分流至全港郊野,將更難管理。為了「更好」管理,規劃這規劃哪,鋪橋搭路,繼而吸引更多遊客打卡,結果製造更加多更廣泛的破壞,為減低破壞再度分流、在另一個祕境興建設施,沒完沒了。

要做到可持續的生態旅遊,要逆向思維「減法規劃」,避免以「方便旅客打卡」的角度,將旅客視為獵奇的顧客,將生態視為可消費的商品。

按聯合國旅遊組織生態旅遊的定義【註】,生態旅遊不應是為了吸引因為「哇好靚呀」而去的旅客,而是應該吸引希望欣賞學習自然、回饋當地社區的遊客,應重質不重量。目前的推廣策略,搞錯了客群,更加低估了網絡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出了事才亡羊補牢,但破壞已成。

搞生態旅遊要有耐性,要有策略,有想法。期望能賺大錢、賺快錢,將香港近年常用的旅遊推廣模式照辦煮碗套用在鄉郊,將適得其反。

端傳媒在十一假期期間,刊登了一篇反思香港生態旅遊路向的文章,訪問了本研研究員的看法: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則認為要解決問題非做景點分流即可,而是要將思維模式轉向「減法規劃」:「不需要再擴闊條路,或者再增多一些基建去配合人湧進去。」他指政府原擬在東壩實行假日的士禁令,似也有意試行「去減」之法,提議多做交通、社區、生態的承載力研究。

//「為什麼要去講生態旅遊的政策框架,就是因為沒有的話,很容易加進不同的東西,就走了樣。」

//陳劍青則覺得香港推生態旅遊有些是可以賺到錢,「但不一定是快錢。」要賺錢,他認為不能再走舊模式:建路、蓋度假村

//…他提到最近研究都市農地,發現市區一樣有生態資源,「在夏天有螢火蟲看。」他覺得要推廣生態旅遊,18區都做到,不能再只限於建度假村,需要開放一點,「給予更多人(業界)入場。」但在市區亦要避免人潮導致過度旅遊,若沒有全盤框架,人潮爆發的話還是容易落得旅客與市民敵視的下場,「就只會報紙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