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揀佛燒「鄉」】邊說「城鄉共融」 邊摧毀原有鄉郊特色?
原文發佈於2026年8月4日
北都各發展區逐漸進入收地程序,在政府收回的土地上,很多已有歷史悠久的鄉郊用途,例如是村落、傳統工業以及宗教場所,在收地過程中或使相關居民面臨難以覓地搬遷的爭議。研究員月前發現北都區內至少有40間宗教場所,當中有7間面臨清拆等危機,其中的天德英雄古廟近日亦正式迎來「拆廟」的日子,但官方覓址重建的承諾卻無影無踪。
北都發展以來,公眾其中一個關注點,亦落於究竟這類現存用途,除了逼遷清拆以外,還會否有更好的處理和安置的辦法。按現時北都的發展形態,對於各種現存用途的處置形式,不少都是建基於一種二元區分的框架。例如村落能否得以保存,便以1898年作為界線,區分原居民與非原居民村來衡量前者予以保留,後者則可直接納入收地範圍。
而對於一些具有歷史痕跡、呈現鄉郊風貌的建築地景,如寺廟、教堂等,則在各新發展區的評估報告中,以是否列為法定古蹟或獲得歷史建築評級等,作為主要判斷保留與否的理據。這類區分容易將原本載有關係網絡的不同鄉郊事物去脈絡化,簡化其值得保留與否的價值考量,似乎非原居民村,或是未有評級的寺廟,便無豐富的鄉郊特色。
政府過去將「城鄉共融」列為規劃原則,稱要營造北都「城市與鄉郊結合、發展與保育並存」的獨特都會景觀。若按此願景來考量北都範圍內的鄉郊現存用途,亦理應另納準則來判斷村落、傳統工業以及宗教場所,是否適於北都城鄉共融、發展保育並存的獨特景觀。
反觀政府近年有關城鄉共融的取向,卻是不斷摧毀原有鄉郊特色的元素,另一方面,卻嘗試准許原居民村經營民宿、酒店等,改變原予保留下來的鄉郊面貌。最終或反而容易與原意背道而馳,使北都喪失香港獨有的鄉郊吸引力。
研究員《集誌社》訪問節錄:
➤ 本研:北都鄉村以廟作根 拆卸或阻研究歷史脈絡
北都發展區,單是新田科技城已佔 626 公頃。本土研究社上月初發表文章,指北都區內至少有 40 間宗教場所,當中有七間面臨清拆,包括古洞的信義會靈合堂、土地廟;牛潭尾村姚聖母廟、廈村天后古廟等。
研究員梁日恒指,2017 年政府曾就新界北發展可行性研究,當時曾表明要避免發展現存非原居民村。但隨北都逐步收回非原居民村,這批原本載有村民歷史的場所,「好似當咗嗰一區係無乜歷史嘅白紙咁樣⋯⋯直接就可以拆除。」
梁日恒續指,觀察到現時收地劃界方針,原居民村與非原居民村似乎仍佔重要一環,然而部分村落本身盛載上世紀香港戰前、戰後發展面貌風土,甚至各村之間的脈絡,「會唔會原初佢嘅脈絡可以上溯到遠啲,要諗嘅未必係評唔評級」。
梁日恒說,廟宇常被村民視為「根」而聚集,即使村民搬離也會響應賀誕等活動重返舊地;但官方、民間團體研究作鄉村研究時,常常只能圍繞已評級的宗教建築、法定古蹟進行,如輕易清拆宗教建築只會抹去歷史,對日後研究工作構成困難。
他以舞獅隊為例,新界鄉村之間會在賀誕出獅,原居民村會邀非原居民村參與節慶,「呢樣嘢唔係原居民、非原居民二元區分睇得出嚟。」
➤ 城鄉共融基金助原居民辦民宿 本研憂變城中村
政府日前正式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長達 17 頁文件,提議推行「北都城鄉共融基金」先導計劃,包括准許現有原居民村辦民宿。梁日恒認為,政府一方面摧毀原有村落特色發展,但同時讓原居民村經營民宿、酒店,「可能佢已經變咗『城中村』,鄉郊氣氛都好有限。」
集誌社. 2026年7月23日. 北都收地|發展局副局長承諾跟進搬古廟訴求 村民指收地一刻仍未有回音.
研究文章:本研社. 2026年6月3日. 【重傷北「寺」?】北都新發展區範圍內有幾多宗教場所會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