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2023年9月10日
天災有時也無分貴賤,臨海獨立屋以為可霸地僭建富豪後花園成無人規管的風光海島,一秒都能變廢土。
研究社翻查及核對歷年衛星圖,可發現今次塌泥的紅山半島獨立屋70號範圍,佔用官地至少已13年,早年圖片較模糊不清,到2010年12月最早清晰見到,大宅對出懸崖已明顯被改造成專屬的私人富豪後花園,及後於2016-17更明顯見到有建構物在花園範圍加重負擔,至今並無短租紀錄,現時各界正追問部門該宅是否有自行僭建地庫。
從這時間的維度看,亦即是說,這不只是一單霸地塌泥的意外,而是持續上十年的非法佔用而並無積極理會個案,亦沒有為該官地追討損失公帑及完成收地或規範化,到今日終於爆煲的個案。
就此問題,本研社在2017年已就這類「短租富豪設施用地」進行全面研究調查 (見經典報告《租連阡陌》),可發現當年很多富豪獨立屋或有「專家教路」,慣以「先霸後租」方式自行「爆林」入侵公家地,然後再等待部門發現時申請批租,便能夠以賤租(呎租幾號子至數元不等)的價格合法化租用。如此行徑不只牽涉土地公平性問題 (劏房呎租$40,富人卻享「低地價政策),更牽涉鼓勵富人霸地及製造破壞及環境影響。
研究過程中已經發現不少如紅山半島等「霸後待租」的個案只冰山一角,可以說最誇張的案例一定不是這個,可預視這些臨海富豪後花園將人人自危。如法國一樣徵收私人後花園泳池土地稅並非不合理,事實上這類霸地造成了額外的行政成本。
問題是,為何上13年,經歷這麼多任地政署署長 (包括現任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任期為2012-2017年),並將此圖則上已顯然易見的問題,未到發生問題前都在束之高閣?
「將心比己」,若嘗試代入地政署長或港島區地政的角色,如果上任時給你知道紅山半島達官貴人紛紛霸地僭建後花園,你會主動執起手上個案收回官地追討公帑,或者協助「規範化」批租但要承擔霸地帶來的塌泥風險,抑或是不如將這些個案封存起來視而不見,幾年留給下一手才處理? 答案應該並無想像般複雜。
記得2016年跟進紅山半島對面的東丫背村被揭村屋霸官地,當年連日上頭版,時任地政總署署長甯漢豪當年稱會「全面調查石澳8個村落的寮屋有否違規」,但偏偏對岸富豪後花園霸地成風,基本上盡責一點也沒有可能看不見,或者可以這樣說,港島地政在進行土地執管時亦表現得相當「專注」。
基本法第7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或團體使用或開發,其收入全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支配。//
憲法在前,可是香港就是有些土地卻連批租及管理都沒有,公家土地任其開發、破壞、製造危機,影響他人,不明所以,到出事曝光一刻才「發現」,但對有些地方則被認為過度執管,「違契就是違契」。
突如其來的世紀暴雨無人可幸免於難,但歷時13年以上的問題並無處理,而過往民間研究及調查亦已清楚預示當中的公平性及風險,問題上過報章電視頭版討論曝光,最後都要出事,則是另一種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