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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開富貴】市建局食花墟公家地可以賺到幾盡?

發佈時間:2024年3月20日 #市建重建局 #花墟重建 #食公家地 市建局再次食髓知味,繼九龍城衙前圍道 / 賈炳達道重建項目「食公園」之後,最近啟動的旺角花墟重建項目中,食公家地比例再創新高地達至近9成。而市建局在公布當日向記者闡述計劃時,竟不提擬吞食的公園用地用途,留待與居民解釋重建程序的租客簡報會時,才首現會將公家的公園地重建成住宅及商業用途的細節。在記招上,市建局聲稱將來經濟狀況不明朗,重建花墟未知賺蝕,亦不以賺蝕為考慮,彷彿在無償地做善事。但若將項目的售價以當區新盤呎價為假設計出總收益,再扣除其收購、建築等成本,便會發現這個大食重建項目,即使以保守數字作估計,實質上仍是比一般項目更能牟取暴利的大生意。 【註1】依市建局年前稱興建一個約500平方呎的兩房單位需300萬,暫以此保留數字,作為其平均單位建築成本,詳見香港01:住宅單位建築費升逾10% 市建局:500呎單位要300萬 https://shorturl.at/jwG28 【註2】數字或受呎價、建築成本等各種因素而有所轉變,旨在令大眾有更清晰的概念 【註3】市建局呈交立法會的歷年工作報告 【註4】市建局歷年年報 雖然市建局可能「心中有數」,但至今並無公佈財政盈收估計,研究員於是試將旺角花墟重建項目的住宅樓面面積,再以相鄰最新地產發展計劃作出推算,讓公眾更加清楚這個包裝成「城市水道公園」的發展性質。食公園、公家地 保守估算一項目賺84.5億⧫計算方式:擬建單位量 x 當區新盤售價- 預計收購成本 - 預計建築成本 - 地價花墟重建計劃的預計收益與建築成本:平均單位建築面積 = 811,600呎(75,400平方米) ÷ 1350伙 = 約600呎/伙平均單位實用面積(假設約8成為實用面積,包含各種豁免樓面面積) = 約600呎 x 0.8 = 約480呎預計單位平均售價(以「Elize Park」作呎價參考標準) = 約480呎 x [...]

【特權樂園】市建局再偷公園 公家地佔總地盤近90%

發佈時間:2024年3月16日 #市區重建局 #花墟重建發展計劃 #城市水道公園 #市區重建問題 #食公家地 #九龍城重建  途大廈,但沒有在記者會上被強調,關注未來公共空間發展的朋友不可不察。如此動用公權力奪得一大塊三面都是由公園球場包圍的市區土地發展私樓/混合商住用地,不但擁有大球場景免費看球賽,亦有周邊水道公園作為後花園,地段處於太子更可以號稱「九龍塘豪宅」作賣點,這就是透過將一般市民的公共休憩空間加高加密「層層疊」使然,但究竟是否有詢問市民與居民,他們最需要的公園及公共設施是什麼類型? 是否願意接受將僅存市區公園用於非休憩用途,令公共空間更加不倫不類? 這無疑是當區居民的共同憂慮。是次重建計劃亦包含興建「社區康健中心」的「建議」,等同將服務油尖旺區居民的社區設施放在到區內的最外圍位置。而另一同受影響的界限街球遊樂場,是全港餘下五個公家人造草地曲棍球場之一,未知未來重建會否包括重置此球場,就算整個保留,也會因市建局的食地行徑而影響多年。再重提一次,市建局近年不斷「食公家地」的重建策略,一直無經過《市區重建局條例》指改動市區重建策略時須進行公眾諮詢的公眾認受。這將會帶來相當嚴重的問題,會否令市建局愈來愈「圈地成癮」,未來沒有大公園地產肥肉在旁則不考慮有需要的重建? 區內會否有愈來愈多市區開放的平地公園/公共設施將被盯上?#市區重建局 #花墟重建發展計劃 #城市水道公園 #市區重建問題 #食公家地 #九龍城重建 支持本土研究 巨變中的香港,仍有本地在經營關注不同議題的民間力量,謹守崗位默默堅持。 作為專研規劃發展、城市保育、土地問題、房屋危機、環境保存、開放數據等範疇,我們的研究員相信開放的公共知識有其不可或缺的時代意義。留在這裡的人仍努力在閱讀、圍爐、思索、製作、紀錄、尋求突破、尋找未來,而這裡依然需要更多原創、深度、扎實的研究基礎來說明一切,用事實書寫我城的故事。 與此城共渡過十年,我們更明白自己時代的角色與位置:扎根本土發掘原創可能,切入城市議題打開缺口,提供批判視野的公共論述。如你認同我們深度扎實的研究,請月費訂閱方式支持,來守護僅存的民間研究工作。 支持我們

【兒孫無塘】新田填塘先例一開 填塘申請或陸續有來?

發佈時間:2024年3月13日 #囤地 #棕地擴張 #新田填塘 #新田科技城  在發展商囤地和棕地擴張威脅下,新田一帶之所以仍留有魚塘濕地景觀,城規會規劃指引下劃定的「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功不可沒。沒有了大片魚塘濕地,米埔拉姆薩爾濕地也難以獨善其身。但此情此景或不再,政府為建新田科技城,擬將科技城北部、佔地約247公頃「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剔除,近日亦進入了城市規劃層面的改劃程序。在舊有指引下,城規會一般來講會拒絕區內的發展,但是次修改界線,將為新田填塘89公頃的計劃開綠燈。89公頃是什麽概念?分析過往城規會根據舊指引精神而拒絕填塘的個案,即發現今次准許填塘規模遠超過往10年城規會拒絕填塘的面積,一旦成為先例,未來城規會將失去「道德高地」拒絕區內其他填塘申請,餘下的零碎魚塘將岌岌可危。過往十年批准填塘僅佔總申請不足2成 新田填塘面積為遭拒申填面積逾4倍研究員透過城規會網站文件,整理過往十年共50項涉及填塘(pond filling)的私人發展工程申請,共涉約32公頃的魚塘面積。在這50項申請中,除去7項處理中的個案,當中許可填塘,以及拒絕/限制填塘的個案數量分別為9和34個,拒絕及限制填塘的決定佔約8成。【表1】過去涉填塘申請過去10年申請數字:50宗處理中:7宗(涉3.2公頃)許可填塘:9宗(涉6.9公頃)拒絕/限制填塘 :34宗(涉21.6公頃)【表2】城規會拒絕/限制填塘規模與新田比較中小型填塘申請(拒絕):10 公頃南生圍填塘申請(拒絕):11.6 公頃-------------合共拒絕:21.6 公頃v.s新田擬填塘面積:89 公頃以城規會的決定分析,涉及50宗的填塘工程中,有20項申請被完全拒絕,另有14項屬有條件批給許可,其實並不包括填塘(如只批准起樓部分而拒絕填塘部分)。另扣除重複申請個案後,城規會過往十年同意填塘的面積僅有不足7公頃,而拒絕填塘面積則有逾21公頃,相比起新田科技城所犧牲的約89公頃魚塘,只是其不足4分1,除可見是次發展所涉的魚塘破壞規模龐大外,亦凸顯過往「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發揮其重要功效。以地理位置分析,43項城規已處理的填塘個案中,有12個個案的魚塘在「濕地緩衝區」在內,另有3個牽涉「濕地保育區」在內的魚塘,兩者絕大多數均被城規會直接拒絕或限制填平【註1】。甚至另有28個案例,是不包括在保育區及緩衝區之內的零散魚塘,足見以往城規會過往對於保存魚塘的態度,某程度上大致保護了香港僅存的魚塘景觀和生態。我們亦發現,過往10年的填塘申請中,另有12宗申請人主動撤回申請的個案,大部分是位於「濕地緩衝區」及「濕地保育區」內。根據過往經驗,有申請人在政府審核申請期間,發現申請極可能會被拒絕時,會選擇撤回以免立下先例,影響日後相同地點的規劃申請,所以現有的拒絕個案數目,可能並非全然反映現實情況。南生圍案例:「濕地保育區」有效減慢破壞濕地發展除分析過往十年的填塘申請外,本研究還特意另外分析南生圍個標誌性的大型填塘申請。城規會在2017年拒絕了前者的填塘發展申請,正正是因為南生圍是因其生態價值而被納入於濕地保育區內,若容許發展,則會違反「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的原則。而城規會當時亦明言,批准會為同類申請立下不良先例,累積影響所及,會造成不良影響,導致區內環境質素普遍下降。【註2】但過往十數年,發展商不斷向城規會闖關,儘管兩次被拒,輾轉下填塘申請最終於2021年在上訴委員團中得直,但在城規會的審議過程中,亦能見其部分發揮其把關角色,尤其是當其秉持「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的重要原則。摒棄往日標準 日後失道德高地更難拒絕填塘申請是次大幅改動其界線,直接宣告過往「防範未然」的精神正式死亡——本身「濕地緩衝區」和「濕地保育區」的訂立,正正是為了防止今天新田科技城將會帶來的破壞。規劃署在1997年進行了《后海灣魚塘生態價值研究》【註3】,為今天的「濕地緩衝區」與「濕地保育區」保育措施奠基。該研究「強烈建議保育區內的魚塘,除可替代魚塘的實益用途外,不應考慮其他的用途」,且在「防患未然」的原則下,就相連的魚塘採用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的概念,在保育區界線外500米範圍,設為緩衝區,有其客觀標準;但今次政府全面放棄「濕地面積零淨損失」的堅持,引入未有實證證明有效的「濕地功能零淨損失」的新概念(濕地面積少了但生態容量可更高),屬政策凌駕科學。更糟糕的是,是次89公頃的淨濕地損失,或令餘下的魚塘濕地岌岌可危——立下先例後,城規會以後再難有道德高地為填塘申請把關:既然今次政府為遷就發展計劃,能隨意修改以客觀條件訂立的界線,隨著北部都會區發展,區內魚塘遇上現時未知的發展壓力時,難免會有人以「已有先例」為由,要求政府再度修改「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界線,若政府不堪壓力,將一步一步蠶食如下的魚塘濕地。失去大片緩衝區後,米埔未來成為「國際濕地遺址」,亦不是沒有可能。 支持本土研究 巨變中的香港,仍有本地在經營關注不同議題的民間力量,謹守崗位默默堅持。 作為專研規劃發展、城市保育、土地問題、房屋危機、環境保存、開放數據等範疇,我們的研究員相信開放的公共知識有其不可或缺的時代意義。留在這裡的人仍努力在閱讀、圍爐、思索、製作、紀錄、尋求突破、尋找未來,而這裡依然需要更多原創、深度、扎實的研究基礎來說明一切,用事實書寫我城的故事。 與此城共渡過十年,我們更明白自己時代的角色與位置:扎根本土發掘原創可能,切入城市議題打開缺口,提供批判視野的公共論述。如你認同我們深度扎實的研究,請月費訂閱方式支持,來守護僅存的民間研究工作。 支持我們

【無錢起基建】靠公私合營融資是否萬能?

發佈時間:2024年3月8日 #財政儲備 #公私合營 #融資 香港政府財政儲備跌剩7000多億,單計工程開支預算在2024-25年度一年內已達1500億,政府為反駁基建陰乾庫房的說法,計劃透過「公私合營」(PPP),引入私人資金支付大型基建,避免動用過多公帑,但社會似乎未對這種等同「向發展商借錢」的方法的副作用有深入探討。PPP在香港不是新事物,但在大型基建中廣泛應用並不是慣例。在外國亦有在大型基建項目採用的例子(包括人工島及大型填海),然而近年隨著這些項目連番「出事」,某些情況下甚至會令項目失敗。外國不少學者及智庫開始反思透過PPP為基建融資有何缺陷。在香港大規模引入PPP (如以「片區模式」開發北都中引入PPP元素)為基建融資前,應先檢視外國如何「撞板」:▍得不償失:複雜談判時間成本//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adds a substantial layer of extra complexity to the already complex task of procuring a major project借助私人市場能更有效率完成項目是推行PPP的最大理由,但這在大型基建的脈絡上則難以實現。有學者指出PPP為本來已經複雜的大型基建採購過程額外添加複雜程度,包括更冗長的採購過程、更多複雜談判、須聘請更多的法律顧問、財務顧問以解決PPP獨有的法律和公帑運用問題。研究發現,因而PPP可能會為大型項目額外花多5-10%的金錢成本,得不償失【註1】。PPP帶來的項目複雜性甚至會加速項目失敗。本研及綠色和平去年發表的《問題島途》報告詳細分析了松島PPP融資失敗的例子:韓國仁川政府90年代計劃填海1200公頃,以極廉地價引入外資發展地段,期望發展成與香港齊名的智慧城市及CBD。但由於外資合組財團與仁川政府就「吸引外資KPI」上有嚴重分歧,後來談判破裂對簿公堂,令公私合營計劃腰斬,30年來項目發展一再延誤至今未能完成。▍欠缺透明度的風險轉移//It is possible that the government overprices risk and [...]

【套丁末日?】三十年前賣丁權被追究

發佈時間:2024年3月6日 #套丁 #丁屋政策 #串謀詐騙 本研2018年公佈全港首份全面套丁現況的《丁不厭詐: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17》,六年後再起漣漪。廉署上月尾再起訴9名涉及元朗大型疑似套丁屋苑「曉門」的男丁,涉嫌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註1】。翻查資料,廉署就同一案件在2021年3月已經拘捕以同樣罪名拘捕過「丁屋大王」王光榮及時任元朗區議員程振明【註2】。《丁不厭詐》報告就「曉門」作深入查冊及地段資料分析,發現屋苑內139座丁屋,涉嫌都經過套丁的四個典型步驟:分割地段、申請建屋牌照、獲得滿意紙、然後旋即申請撤銷轉讓限制,將原本只批給男丁「自用」的丁屋,包裝成豪宅出售,「曉門」發展商甚至曾將售樓書上載,詳列賣丁屋的男丁姓名。研究亦發現,王光榮的律師行(王潘律師行)協助樓盤發展丁屋交易,未知是否促成後來拘捕王光榮及是次9名男丁。報告在個案研究發現,王光榮牽涉另一個規模更大的屋苑-大埔華樂豪庭(143座),並未在今次案件「入佢數」。今次額外有9名男丁被捕,除顯示他們自數十年前的套丁行為都會被追究外,亦意味著研究發現的過萬間疑似套丁丁屋,背後的申請人,即是過萬名男丁,都有被捕的可能,曾經賣丁權的男丁,或協助男丁與地產商交易的中間人,均可能犯罪。不過,有一定數量的男丁是海外原居民二代,不在港定居(理論上他們是在海外的「逃犯」)。根據丁屋政策的原意-興建丁屋的目的只能是給原居民*自用*【註3】 ,他們既然集體在獲得滿意紙後,短期內集體申請撤銷轉讓限制,那麼難以證明他們有自住需要,如此種種跡象,地政處本身有權不批丁屋牌照及這些可疑個案。男丁及發展商雖然涉嫌串謀詐騙,但不得不忘記的是,最大責任是地政處無在把關方面做好基本工作,拒絕那些有套丁跡象的申請,讓有心人對濫用丁屋政策有遐想,「引人犯罪」。本研歷年丁屋研究報告: 本研歷年丁屋研究報告 《丁不厭詐: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17》https://liber-research.com/%e3%80%8a%e4%b8%81%e4%b8....../ 《新丁再現: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20》https://liber-research.com/%e3%80%8a%e6%96%b0%e4%b8....../ 《草木皆丁 – 發展新界潛在違規丁地可行性研究報告》 https://liber-research.com/%e3%80%8a%e8%8d%89%e6%9c....../ 【註1】廉政公署 新聞公報 2024年2月27日 元朗「套丁」案:廉署再起訴九名丁屋申請人涉嫌串謀詐騙地政總署 https://www.icac.org.hk/tc/p/press/index_id_1821.html 【註2】HK01. 2022年3月16日. 村屋大王王光榮被廉署起訴串謀詐騙即日提堂 涉14年間套丁賺10億 原文網址: 村屋大王王光榮被廉署起訴串謀詐騙即日提堂 涉14年間套丁賺10億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747441...... 【註3】 廉署公告用字為「根據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丁屋政策),每名年滿18歲的男性新界原居民皆可行使「丁權」一次,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新界認可鄉村範圍內興建一幢丁屋自用,而有關「丁權」不可轉讓。」 支持本土研究 巨變中的香港,仍有本地在經營關注不同議題的民間力量,謹守崗位默默堅持。 作為專研規劃發展、城市保育、土地問題、房屋危機、環境保存、開放數據等範疇,我們的研究員相信開放的公共知識有其不可或缺的時代意義。留在這裡的人仍努力在閱讀、圍爐、思索、製作、紀錄、尋求突破、尋找未來,而這裡依然需要更多原創、深度、扎實的研究基礎來說明一切,用事實書寫我城的故事。 與此城共渡過十年,我們更明白自己時代的角色與位置:扎根本土發掘原創可能,切入城市議題打開缺口,提供批判視野的公共論述。如你認同我們深度扎實的研究,請月費訂閱方式支持,來守護僅存的民間研究工作。 支持我們 [...]

【續不可耐】政策戴綠帽 —— 所有施政都可持續?

發佈時間:2024年2月29日 #可持續發展 #綠色科技及金融發展委員會 #綠色科技  政府年年強調環境價值,實踐可持續發展,持續發行綠債、推廣綠色金融,剛剛的財政預算案宣布成立「綠色科技及金融發展委員會」,揚言要成為國際綠色科技及金融中心,似乎唯有呼應這浪潮,才能挽回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事實上,自回歸起,港府便一直強調「可持續發展」在未來政策擬定上的重要性,97年展開《香港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研究》【註1】,99年首次在施政報告中明確納入「可持續發展」概念,宣布成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註2】,並於01年於政府內部公布一套新的可持續發展評估制度,要求各決策局與部門對新策略性措施或重大計劃,進行可持續發展評估。政府現時向立法會提交的議案中,亦須在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的文件中,闡述該項議案所帶來(包括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政府已將「可持續發展」融入施政多年,究竟其如何理解不同議案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研究員整合現屆立法會中,除卻每年的撥款條例草案,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並處理過的共65項法案,以及部分附屬法例與行政安排的相關文件,對當中政府就「可持續發展影響」評估,進行全面性的再評估,以剖析其評估偏差的問題。⧪ 僅有3分1法案 明言對可持續發展有影響 且全屬正面在現屆立法會至今共65項法案當中,僅有21項法案的參考資料摘要中,政府明確表示對可持續發展有影響,只佔整體的3分之1,另有18項法案中,政府表示「除卻經濟影響外,對可持續發展沒有影響」,意味政府在此最多只從經濟上理解該法案在整體發展上的可持續性,而以上共39項評估竟全都只提出具正面影響,且有關解釋亦鮮有扣連政府自己公布的可持續發展評估的指導性準則【註3】,當中包括:⦿ 再放寬強拍門檻 涉穩定居所、徒添碳排放竟隻字不提?《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俗稱「強拍條例」,相關文件【註4】中政府指出,「立法建議有助加快破舊樓宇的重建,遏止市區老化,為建築和居住環境帶來長遠好處,......,造福社會」;而在經濟影響上,法案的建議「能釋放有潛力的寶貴市區土地資源的發展潛力,以可持續的方式應付香港長遠的社會經濟需要」。可是,放寬強拍門檻由8成降至7成,會牽涉市民居所穩定性,且將促使更多未需要重建,但有足夠「經濟價值」的樓宇,會因放寬發展商收樓而被拆卸,徒添建築廢物與製造不必要的碳排放,亦違反當初應對舊樓老化的強拍原意。林林總總與重建、發展、環境議題息息相關的長遠負面影響,在評估中竟沒有提及,似乎有避重就輕的嫌疑。⦿ 削弱公眾參與權 竟只提及程序加快的好處?《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俗稱「精簡發展程序」,相關文件【註5】中政府指出,建議在「精簡程序的建議有助加快土地規劃及發展程序,令用地可適時進行發展,從而協助本港以可持續的方式應付長遠的社會和經濟需要」,整個有關可持續發展影響的說明,只有短短數句,亦只是其正面影響的說法。然而,精簡發展程序中的政策轉變,在於減少涉公眾參與權的程序,削弱大眾在特定與其有關的規劃議題醞釀討論的效能,長遠而言將不利於社會大眾在公共事務上公平參與的可持續性,違反政府可持續發展評估的指導性準則中,「建立一個穩定、公平、重視道德觀念及不斷進步的社會」的要求。而當中的簡化環評制度,亦會使及後各種發展過程中,對環境生態價值的評估減弱。但這些面向卻不能從其評估中反映出來。⦿ 樓巿減辣 難道不會加劇住屋不可負擔問題?《2023年印花税(修訂)(住宅物業)條例草案》,俗稱「樓巿減辣措施」,相關文件【註6】中政府指出,建議在「可持續發展議題則沒有影響(相關經濟影響除外)」,而其於經濟影響的說法中,表示「措施將提升市場信心,並為物業市場帶來一些支持」,以及「可減低外來人才在港置業的起始成本,有助增加他們對香港的歸屬感和留港發展的意欲,從而促進香港的長遠發展」等利處。但是,為樓巿減辣將會令樓價早已不可負擔的問題惡化,令普遍港人更難置業,負擔天價房貸亦會造成龐大社會壓力,評估中卻竟避而不談。而事實上,上述指導性準則明言,「提供適意的居住及工作環境,並制定政策以促進和保障市民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是可持續發展的準則,但減辣加劇住屋不可負擔問題,卻非負面影響,實在令人大惑不解。除了法案以外,立法會中所處理的附屬條例,以及部分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行政措施或安排,亦會附有政府對其就可持續發展影響評估的資料摘要文件,例如:⦿ 限用無人機零影響 無考慮會窒礙環團監察環境?《民航條例》(第448章)《小型無人機令》旨於規管無人機的使用,相關文件【註7】中政府表示「建議對生產力、可持續發展、環境、家庭或性別議題均無影響」,直接將相關修例與可持續發展影響割蓆。然而,綜觀過往不少環境問題與政策漏洞,如棕地擴散、違規僭建與土地破壞,亦是因環保團體及一般市民透過無人機考察而揭發,限制無人機的使用,顯然會削弱大眾觀察生態價值的效能,影響其在環保上的可持續發展,但這些面向卻不被評估計算在內。⦿ 政策誘使發展商囤地 評估忽視對農業永續的破壞?在《擴大土地契約修訂標準金額補地價》行政安排的相關文件【註8】中,政府表示在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在於「標準金額的應用可吸引更多契約修訂申請,以及有助該些申請盡快完成,促進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加快極有需求的土地及房屋供應」。但標準金額補地價或令囤地投資更具確定性,吸引試圖透過政策獲利的投資者囤積土地,而囤地問題不僅會使土地漲價,亦會加快逼遷本身在農地上的農業活動,令鄉郊農業社區的生存處境更不穩定,不利永續農業使用,這些必然的後續影響卻被評估直視無視。⧪ 評估片面窒礙緩解措施施行 相關部門年耗至少約1800萬公帑評估片面不僅或會令各議案在立法會的討論中造成失焦問題,亦會窒礙政府在施行政策時提出緩解措施,以舒緩其界外成本的問題,例如後續對環境保育與監察的問題。正如一些規限政策,若能考慮到其對部分環境組織的影響,並在評估中反映出來,則能在豁免機制上減少政策造成不必要卻有損可持續發展的問題。若果政府果真重視政策「可持續發展」的面向,便應就不同政策上的改動,進行全面性的影響評估,但綜觀上述各項議案,大多都被判斷為與「可持續發展」無關,因此沒有評估影響的解釋,即使有影響也只有簡淺說明,未有就議題的複雜性展開具深度的評估剖析,甚至忽略了一些社會共知的後續負面影響。而負責為各決策局與部門進行可持續發展評估的「可持續發展科」,根據政府電話簿,卻共設立18個職位,按現時政府的薪級表與近年相關職位招聘的最低薪金推算,整個部門最保守估計,至少每年涉及約1800萬元公帑開支,究竟政府在這方面的開支是否用得其所,還待納稅人自行判斷。 【註1】環境及生態局:可持續發展的定義 https://www.eeb.gov.hk/tc/susdev/sd/index.htm 【註2】香港教育城:在香港學校推行「可持續發展」教育網上教材套https://cd1.edb.hkedcity.net/cd/mce/ESD/esd-hkdevelopment.htm 【註3】可持續發展評估的指導性準則https://www.eeb.gov.hk/sites/default/files/susdev/html/b5/su/GuidingPrinciples_c.pdf 【註4】DEVB (PL-UR)70/41/85/15 https://www.legco.gov.hk/....../devbplur70418515...... 【註5】DEVB(PL-P) 50/04/74 https://www.legco.gov.hk/....../devbplp500474_20221208-c.pdf 【註6】HDCR4-3/PH/1-10/0-1 https://www.legco.gov.hk/....../hdcr43ph11001_20231025-c.pdf 【註7】THB(T)CR 59/951/08 https://www.legco.gov.hk/....../thbtcr5995108_20210714-c.pdf 【註8】CB(1)48/2024(05) https://www.legco.gov.hk/....../dev20240123cb1-48-5-c.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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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開富貴】市建局食花墟公家地可以賺到幾盡?

發佈時間:2024年3月20日 #市建重建局 #花墟重建 #食公家地 市建局再次食髓知味,繼九龍城衙前圍道 / 賈炳達道重建項目「食公園」之後,最近啟動的旺角花墟重建項目中,食公家地比例再創新高地達至近9成。而市建局在公布當日向記者闡述計劃時,竟不提擬吞食的公園用地用途,留待與居民解釋重建程序的租客簡報會時,才首現會將公家的公園地重建成住宅及商業用途的細節。在記招上,市建局聲稱將來經濟狀況不明朗,重建花墟未知賺蝕,亦不以賺蝕為考慮,彷彿在無償地做善事。但若將項目的售價以當區新盤呎價為假設計出總收益,再扣除其收購、建築等成本,便會發現這個大食重建項目,即使以保守數字作估計,實質上仍是比一般項目更能牟取暴利的大生意。 【註1】依市建局年前稱興建一個約500平方呎的兩房單位需300萬,暫以此保留數字,作為其平均單位建築成本,詳見香港01:住宅單位建築費升逾10% 市建局:500呎單位要300萬 https://shorturl.at/jwG28 【註2】數字或受呎價、建築成本等各種因素而有所轉變,旨在令大眾有更清晰的概念 【註3】市建局呈交立法會的歷年工作報告 【註4】市建局歷年年報 雖然市建局可能「心中有數」,但至今並無公佈財政盈收估計,研究員於是試將旺角花墟重建項目的住宅樓面面積,再以相鄰最新地產發展計劃作出推算,讓公眾更加清楚這個包裝成「城市水道公園」的發展性質。食公園、公家地 保守估算一項目賺84.5億⧫計算方式:擬建單位量 x 當區新盤售價- 預計收購成本 - 預計建築成本 - 地價花墟重建計劃的預計收益與建築成本:平均單位建築面積 = 811,600呎(75,400平方米) ÷ 1350伙 = 約600呎/伙平均單位實用面積(假設約8成為實用面積,包含各種豁免樓面面積) = 約600呎 x 0.8 = 約480呎預計單位平均售價(以「Elize Park」作呎價參考標準) = 約480呎 x [...]

【特權樂園】市建局再偷公園 公家地佔總地盤近90%

發佈時間:2024年3月16日 #市區重建局 #花墟重建發展計劃 #城市水道公園 #市區重建問題 #食公家地 #九龍城重建  途大廈,但沒有在記者會上被強調,關注未來公共空間發展的朋友不可不察。如此動用公權力奪得一大塊三面都是由公園球場包圍的市區土地發展私樓/混合商住用地,不但擁有大球場景免費看球賽,亦有周邊水道公園作為後花園,地段處於太子更可以號稱「九龍塘豪宅」作賣點,這就是透過將一般市民的公共休憩空間加高加密「層層疊」使然,但究竟是否有詢問市民與居民,他們最需要的公園及公共設施是什麼類型? 是否願意接受將僅存市區公園用於非休憩用途,令公共空間更加不倫不類? 這無疑是當區居民的共同憂慮。是次重建計劃亦包含興建「社區康健中心」的「建議」,等同將服務油尖旺區居民的社區設施放在到區內的最外圍位置。而另一同受影響的界限街球遊樂場,是全港餘下五個公家人造草地曲棍球場之一,未知未來重建會否包括重置此球場,就算整個保留,也會因市建局的食地行徑而影響多年。再重提一次,市建局近年不斷「食公家地」的重建策略,一直無經過《市區重建局條例》指改動市區重建策略時須進行公眾諮詢的公眾認受。這將會帶來相當嚴重的問題,會否令市建局愈來愈「圈地成癮」,未來沒有大公園地產肥肉在旁則不考慮有需要的重建? 區內會否有愈來愈多市區開放的平地公園/公共設施將被盯上?#市區重建局 #花墟重建發展計劃 #城市水道公園 #市區重建問題 #食公家地 #九龍城重建 支持本土研究 巨變中的香港,仍有本地在經營關注不同議題的民間力量,謹守崗位默默堅持。 作為專研規劃發展、城市保育、土地問題、房屋危機、環境保存、開放數據等範疇,我們的研究員相信開放的公共知識有其不可或缺的時代意義。留在這裡的人仍努力在閱讀、圍爐、思索、製作、紀錄、尋求突破、尋找未來,而這裡依然需要更多原創、深度、扎實的研究基礎來說明一切,用事實書寫我城的故事。 與此城共渡過十年,我們更明白自己時代的角色與位置:扎根本土發掘原創可能,切入城市議題打開缺口,提供批判視野的公共論述。如你認同我們深度扎實的研究,請月費訂閱方式支持,來守護僅存的民間研究工作。 支持我們

【兒孫無塘】新田填塘先例一開 填塘申請或陸續有來?

發佈時間:2024年3月13日 #囤地 #棕地擴張 #新田填塘 #新田科技城  在發展商囤地和棕地擴張威脅下,新田一帶之所以仍留有魚塘濕地景觀,城規會規劃指引下劃定的「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功不可沒。沒有了大片魚塘濕地,米埔拉姆薩爾濕地也難以獨善其身。但此情此景或不再,政府為建新田科技城,擬將科技城北部、佔地約247公頃「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剔除,近日亦進入了城市規劃層面的改劃程序。在舊有指引下,城規會一般來講會拒絕區內的發展,但是次修改界線,將為新田填塘89公頃的計劃開綠燈。89公頃是什麽概念?分析過往城規會根據舊指引精神而拒絕填塘的個案,即發現今次准許填塘規模遠超過往10年城規會拒絕填塘的面積,一旦成為先例,未來城規會將失去「道德高地」拒絕區內其他填塘申請,餘下的零碎魚塘將岌岌可危。過往十年批准填塘僅佔總申請不足2成 新田填塘面積為遭拒申填面積逾4倍研究員透過城規會網站文件,整理過往十年共50項涉及填塘(pond filling)的私人發展工程申請,共涉約32公頃的魚塘面積。在這50項申請中,除去7項處理中的個案,當中許可填塘,以及拒絕/限制填塘的個案數量分別為9和34個,拒絕及限制填塘的決定佔約8成。【表1】過去涉填塘申請過去10年申請數字:50宗處理中:7宗(涉3.2公頃)許可填塘:9宗(涉6.9公頃)拒絕/限制填塘 :34宗(涉21.6公頃)【表2】城規會拒絕/限制填塘規模與新田比較中小型填塘申請(拒絕):10 公頃南生圍填塘申請(拒絕):11.6 公頃-------------合共拒絕:21.6 公頃v.s新田擬填塘面積:89 公頃以城規會的決定分析,涉及50宗的填塘工程中,有20項申請被完全拒絕,另有14項屬有條件批給許可,其實並不包括填塘(如只批准起樓部分而拒絕填塘部分)。另扣除重複申請個案後,城規會過往十年同意填塘的面積僅有不足7公頃,而拒絕填塘面積則有逾21公頃,相比起新田科技城所犧牲的約89公頃魚塘,只是其不足4分1,除可見是次發展所涉的魚塘破壞規模龐大外,亦凸顯過往「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發揮其重要功效。以地理位置分析,43項城規已處理的填塘個案中,有12個個案的魚塘在「濕地緩衝區」在內,另有3個牽涉「濕地保育區」在內的魚塘,兩者絕大多數均被城規會直接拒絕或限制填平【註1】。甚至另有28個案例,是不包括在保育區及緩衝區之內的零散魚塘,足見以往城規會過往對於保存魚塘的態度,某程度上大致保護了香港僅存的魚塘景觀和生態。我們亦發現,過往10年的填塘申請中,另有12宗申請人主動撤回申請的個案,大部分是位於「濕地緩衝區」及「濕地保育區」內。根據過往經驗,有申請人在政府審核申請期間,發現申請極可能會被拒絕時,會選擇撤回以免立下先例,影響日後相同地點的規劃申請,所以現有的拒絕個案數目,可能並非全然反映現實情況。南生圍案例:「濕地保育區」有效減慢破壞濕地發展除分析過往十年的填塘申請外,本研究還特意另外分析南生圍個標誌性的大型填塘申請。城規會在2017年拒絕了前者的填塘發展申請,正正是因為南生圍是因其生態價值而被納入於濕地保育區內,若容許發展,則會違反「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的原則。而城規會當時亦明言,批准會為同類申請立下不良先例,累積影響所及,會造成不良影響,導致區內環境質素普遍下降。【註2】但過往十數年,發展商不斷向城規會闖關,儘管兩次被拒,輾轉下填塘申請最終於2021年在上訴委員團中得直,但在城規會的審議過程中,亦能見其部分發揮其把關角色,尤其是當其秉持「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的重要原則。摒棄往日標準 日後失道德高地更難拒絕填塘申請是次大幅改動其界線,直接宣告過往「防範未然」的精神正式死亡——本身「濕地緩衝區」和「濕地保育區」的訂立,正正是為了防止今天新田科技城將會帶來的破壞。規劃署在1997年進行了《后海灣魚塘生態價值研究》【註3】,為今天的「濕地緩衝區」與「濕地保育區」保育措施奠基。該研究「強烈建議保育區內的魚塘,除可替代魚塘的實益用途外,不應考慮其他的用途」,且在「防患未然」的原則下,就相連的魚塘採用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的概念,在保育區界線外500米範圍,設為緩衝區,有其客觀標準;但今次政府全面放棄「濕地面積零淨損失」的堅持,引入未有實證證明有效的「濕地功能零淨損失」的新概念(濕地面積少了但生態容量可更高),屬政策凌駕科學。更糟糕的是,是次89公頃的淨濕地損失,或令餘下的魚塘濕地岌岌可危——立下先例後,城規會以後再難有道德高地為填塘申請把關:既然今次政府為遷就發展計劃,能隨意修改以客觀條件訂立的界線,隨著北部都會區發展,區內魚塘遇上現時未知的發展壓力時,難免會有人以「已有先例」為由,要求政府再度修改「濕地保育區」及「濕地緩衝區」界線,若政府不堪壓力,將一步一步蠶食如下的魚塘濕地。失去大片緩衝區後,米埔未來成為「國際濕地遺址」,亦不是沒有可能。 支持本土研究 巨變中的香港,仍有本地在經營關注不同議題的民間力量,謹守崗位默默堅持。 作為專研規劃發展、城市保育、土地問題、房屋危機、環境保存、開放數據等範疇,我們的研究員相信開放的公共知識有其不可或缺的時代意義。留在這裡的人仍努力在閱讀、圍爐、思索、製作、紀錄、尋求突破、尋找未來,而這裡依然需要更多原創、深度、扎實的研究基礎來說明一切,用事實書寫我城的故事。 與此城共渡過十年,我們更明白自己時代的角色與位置:扎根本土發掘原創可能,切入城市議題打開缺口,提供批判視野的公共論述。如你認同我們深度扎實的研究,請月費訂閱方式支持,來守護僅存的民間研究工作。 支持我們

【無錢起基建】靠公私合營融資是否萬能?

發佈時間:2024年3月8日 #財政儲備 #公私合營 #融資 香港政府財政儲備跌剩7000多億,單計工程開支預算在2024-25年度一年內已達1500億,政府為反駁基建陰乾庫房的說法,計劃透過「公私合營」(PPP),引入私人資金支付大型基建,避免動用過多公帑,但社會似乎未對這種等同「向發展商借錢」的方法的副作用有深入探討。PPP在香港不是新事物,但在大型基建中廣泛應用並不是慣例。在外國亦有在大型基建項目採用的例子(包括人工島及大型填海),然而近年隨著這些項目連番「出事」,某些情況下甚至會令項目失敗。外國不少學者及智庫開始反思透過PPP為基建融資有何缺陷。在香港大規模引入PPP (如以「片區模式」開發北都中引入PPP元素)為基建融資前,應先檢視外國如何「撞板」:▍得不償失:複雜談判時間成本//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adds a substantial layer of extra complexity to the already complex task of procuring a major project借助私人市場能更有效率完成項目是推行PPP的最大理由,但這在大型基建的脈絡上則難以實現。有學者指出PPP為本來已經複雜的大型基建採購過程額外添加複雜程度,包括更冗長的採購過程、更多複雜談判、須聘請更多的法律顧問、財務顧問以解決PPP獨有的法律和公帑運用問題。研究發現,因而PPP可能會為大型項目額外花多5-10%的金錢成本,得不償失【註1】。PPP帶來的項目複雜性甚至會加速項目失敗。本研及綠色和平去年發表的《問題島途》報告詳細分析了松島PPP融資失敗的例子:韓國仁川政府90年代計劃填海1200公頃,以極廉地價引入外資發展地段,期望發展成與香港齊名的智慧城市及CBD。但由於外資合組財團與仁川政府就「吸引外資KPI」上有嚴重分歧,後來談判破裂對簿公堂,令公私合營計劃腰斬,30年來項目發展一再延誤至今未能完成。▍欠缺透明度的風險轉移//It is possible that the government overprices risk and [...]

【套丁末日?】三十年前賣丁權被追究

發佈時間:2024年3月6日 #套丁 #丁屋政策 #串謀詐騙 本研2018年公佈全港首份全面套丁現況的《丁不厭詐: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17》,六年後再起漣漪。廉署上月尾再起訴9名涉及元朗大型疑似套丁屋苑「曉門」的男丁,涉嫌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註1】。翻查資料,廉署就同一案件在2021年3月已經拘捕以同樣罪名拘捕過「丁屋大王」王光榮及時任元朗區議員程振明【註2】。《丁不厭詐》報告就「曉門」作深入查冊及地段資料分析,發現屋苑內139座丁屋,涉嫌都經過套丁的四個典型步驟:分割地段、申請建屋牌照、獲得滿意紙、然後旋即申請撤銷轉讓限制,將原本只批給男丁「自用」的丁屋,包裝成豪宅出售,「曉門」發展商甚至曾將售樓書上載,詳列賣丁屋的男丁姓名。研究亦發現,王光榮的律師行(王潘律師行)協助樓盤發展丁屋交易,未知是否促成後來拘捕王光榮及是次9名男丁。報告在個案研究發現,王光榮牽涉另一個規模更大的屋苑-大埔華樂豪庭(143座),並未在今次案件「入佢數」。今次額外有9名男丁被捕,除顯示他們自數十年前的套丁行為都會被追究外,亦意味著研究發現的過萬間疑似套丁丁屋,背後的申請人,即是過萬名男丁,都有被捕的可能,曾經賣丁權的男丁,或協助男丁與地產商交易的中間人,均可能犯罪。不過,有一定數量的男丁是海外原居民二代,不在港定居(理論上他們是在海外的「逃犯」)。根據丁屋政策的原意-興建丁屋的目的只能是給原居民*自用*【註3】 ,他們既然集體在獲得滿意紙後,短期內集體申請撤銷轉讓限制,那麼難以證明他們有自住需要,如此種種跡象,地政處本身有權不批丁屋牌照及這些可疑個案。男丁及發展商雖然涉嫌串謀詐騙,但不得不忘記的是,最大責任是地政處無在把關方面做好基本工作,拒絕那些有套丁跡象的申請,讓有心人對濫用丁屋政策有遐想,「引人犯罪」。本研歷年丁屋研究報告: 本研歷年丁屋研究報告 《丁不厭詐: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17》https://liber-research.com/%e3%80%8a%e4%b8%81%e4%b8....../ 《新丁再現: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20》https://liber-research.com/%e3%80%8a%e6%96%b0%e4%b8....../ 《草木皆丁 – 發展新界潛在違規丁地可行性研究報告》 https://liber-research.com/%e3%80%8a%e8%8d%89%e6%9c....../ 【註1】廉政公署 新聞公報 2024年2月27日 元朗「套丁」案:廉署再起訴九名丁屋申請人涉嫌串謀詐騙地政總署 https://www.icac.org.hk/tc/p/press/index_id_1821.html 【註2】HK01. 2022年3月16日. 村屋大王王光榮被廉署起訴串謀詐騙即日提堂 涉14年間套丁賺10億 原文網址: 村屋大王王光榮被廉署起訴串謀詐騙即日提堂 涉14年間套丁賺10億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747441...... 【註3】 廉署公告用字為「根據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丁屋政策),每名年滿18歲的男性新界原居民皆可行使「丁權」一次,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新界認可鄉村範圍內興建一幢丁屋自用,而有關「丁權」不可轉讓。」 支持本土研究 巨變中的香港,仍有本地在經營關注不同議題的民間力量,謹守崗位默默堅持。 作為專研規劃發展、城市保育、土地問題、房屋危機、環境保存、開放數據等範疇,我們的研究員相信開放的公共知識有其不可或缺的時代意義。留在這裡的人仍努力在閱讀、圍爐、思索、製作、紀錄、尋求突破、尋找未來,而這裡依然需要更多原創、深度、扎實的研究基礎來說明一切,用事實書寫我城的故事。 與此城共渡過十年,我們更明白自己時代的角色與位置:扎根本土發掘原創可能,切入城市議題打開缺口,提供批判視野的公共論述。如你認同我們深度扎實的研究,請月費訂閱方式支持,來守護僅存的民間研究工作。 支持我們 [...]

【續不可耐】政策戴綠帽 —— 所有施政都可持續?

發佈時間:2024年2月29日 #可持續發展 #綠色科技及金融發展委員會 #綠色科技  政府年年強調環境價值,實踐可持續發展,持續發行綠債、推廣綠色金融,剛剛的財政預算案宣布成立「綠色科技及金融發展委員會」,揚言要成為國際綠色科技及金融中心,似乎唯有呼應這浪潮,才能挽回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事實上,自回歸起,港府便一直強調「可持續發展」在未來政策擬定上的重要性,97年展開《香港二十一世紀可持續發展研究》【註1】,99年首次在施政報告中明確納入「可持續發展」概念,宣布成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註2】,並於01年於政府內部公布一套新的可持續發展評估制度,要求各決策局與部門對新策略性措施或重大計劃,進行可持續發展評估。政府現時向立法會提交的議案中,亦須在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的文件中,闡述該項議案所帶來(包括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政府已將「可持續發展」融入施政多年,究竟其如何理解不同議案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研究員整合現屆立法會中,除卻每年的撥款條例草案,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並處理過的共65項法案,以及部分附屬法例與行政安排的相關文件,對當中政府就「可持續發展影響」評估,進行全面性的再評估,以剖析其評估偏差的問題。⧪ 僅有3分1法案 明言對可持續發展有影響 且全屬正面在現屆立法會至今共65項法案當中,僅有21項法案的參考資料摘要中,政府明確表示對可持續發展有影響,只佔整體的3分之1,另有18項法案中,政府表示「除卻經濟影響外,對可持續發展沒有影響」,意味政府在此最多只從經濟上理解該法案在整體發展上的可持續性,而以上共39項評估竟全都只提出具正面影響,且有關解釋亦鮮有扣連政府自己公布的可持續發展評估的指導性準則【註3】,當中包括:⦿ 再放寬強拍門檻 涉穩定居所、徒添碳排放竟隻字不提?《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俗稱「強拍條例」,相關文件【註4】中政府指出,「立法建議有助加快破舊樓宇的重建,遏止市區老化,為建築和居住環境帶來長遠好處,......,造福社會」;而在經濟影響上,法案的建議「能釋放有潛力的寶貴市區土地資源的發展潛力,以可持續的方式應付香港長遠的社會經濟需要」。可是,放寬強拍門檻由8成降至7成,會牽涉市民居所穩定性,且將促使更多未需要重建,但有足夠「經濟價值」的樓宇,會因放寬發展商收樓而被拆卸,徒添建築廢物與製造不必要的碳排放,亦違反當初應對舊樓老化的強拍原意。林林總總與重建、發展、環境議題息息相關的長遠負面影響,在評估中竟沒有提及,似乎有避重就輕的嫌疑。⦿ 削弱公眾參與權 竟只提及程序加快的好處?《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俗稱「精簡發展程序」,相關文件【註5】中政府指出,建議在「精簡程序的建議有助加快土地規劃及發展程序,令用地可適時進行發展,從而協助本港以可持續的方式應付長遠的社會和經濟需要」,整個有關可持續發展影響的說明,只有短短數句,亦只是其正面影響的說法。然而,精簡發展程序中的政策轉變,在於減少涉公眾參與權的程序,削弱大眾在特定與其有關的規劃議題醞釀討論的效能,長遠而言將不利於社會大眾在公共事務上公平參與的可持續性,違反政府可持續發展評估的指導性準則中,「建立一個穩定、公平、重視道德觀念及不斷進步的社會」的要求。而當中的簡化環評制度,亦會使及後各種發展過程中,對環境生態價值的評估減弱。但這些面向卻不能從其評估中反映出來。⦿ 樓巿減辣 難道不會加劇住屋不可負擔問題?《2023年印花税(修訂)(住宅物業)條例草案》,俗稱「樓巿減辣措施」,相關文件【註6】中政府指出,建議在「可持續發展議題則沒有影響(相關經濟影響除外)」,而其於經濟影響的說法中,表示「措施將提升市場信心,並為物業市場帶來一些支持」,以及「可減低外來人才在港置業的起始成本,有助增加他們對香港的歸屬感和留港發展的意欲,從而促進香港的長遠發展」等利處。但是,為樓巿減辣將會令樓價早已不可負擔的問題惡化,令普遍港人更難置業,負擔天價房貸亦會造成龐大社會壓力,評估中卻竟避而不談。而事實上,上述指導性準則明言,「提供適意的居住及工作環境,並制定政策以促進和保障市民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是可持續發展的準則,但減辣加劇住屋不可負擔問題,卻非負面影響,實在令人大惑不解。除了法案以外,立法會中所處理的附屬條例,以及部分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行政措施或安排,亦會附有政府對其就可持續發展影響評估的資料摘要文件,例如:⦿ 限用無人機零影響 無考慮會窒礙環團監察環境?《民航條例》(第448章)《小型無人機令》旨於規管無人機的使用,相關文件【註7】中政府表示「建議對生產力、可持續發展、環境、家庭或性別議題均無影響」,直接將相關修例與可持續發展影響割蓆。然而,綜觀過往不少環境問題與政策漏洞,如棕地擴散、違規僭建與土地破壞,亦是因環保團體及一般市民透過無人機考察而揭發,限制無人機的使用,顯然會削弱大眾觀察生態價值的效能,影響其在環保上的可持續發展,但這些面向卻不被評估計算在內。⦿ 政策誘使發展商囤地 評估忽視對農業永續的破壞?在《擴大土地契約修訂標準金額補地價》行政安排的相關文件【註8】中,政府表示在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在於「標準金額的應用可吸引更多契約修訂申請,以及有助該些申請盡快完成,促進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加快極有需求的土地及房屋供應」。但標準金額補地價或令囤地投資更具確定性,吸引試圖透過政策獲利的投資者囤積土地,而囤地問題不僅會使土地漲價,亦會加快逼遷本身在農地上的農業活動,令鄉郊農業社區的生存處境更不穩定,不利永續農業使用,這些必然的後續影響卻被評估直視無視。⧪ 評估片面窒礙緩解措施施行 相關部門年耗至少約1800萬公帑評估片面不僅或會令各議案在立法會的討論中造成失焦問題,亦會窒礙政府在施行政策時提出緩解措施,以舒緩其界外成本的問題,例如後續對環境保育與監察的問題。正如一些規限政策,若能考慮到其對部分環境組織的影響,並在評估中反映出來,則能在豁免機制上減少政策造成不必要卻有損可持續發展的問題。若果政府果真重視政策「可持續發展」的面向,便應就不同政策上的改動,進行全面性的影響評估,但綜觀上述各項議案,大多都被判斷為與「可持續發展」無關,因此沒有評估影響的解釋,即使有影響也只有簡淺說明,未有就議題的複雜性展開具深度的評估剖析,甚至忽略了一些社會共知的後續負面影響。而負責為各決策局與部門進行可持續發展評估的「可持續發展科」,根據政府電話簿,卻共設立18個職位,按現時政府的薪級表與近年相關職位招聘的最低薪金推算,整個部門最保守估計,至少每年涉及約1800萬元公帑開支,究竟政府在這方面的開支是否用得其所,還待納稅人自行判斷。 【註1】環境及生態局:可持續發展的定義 https://www.eeb.gov.hk/tc/susdev/sd/index.htm 【註2】香港教育城:在香港學校推行「可持續發展」教育網上教材套https://cd1.edb.hkedcity.net/cd/mce/ESD/esd-hkdevelopment.htm 【註3】可持續發展評估的指導性準則https://www.eeb.gov.hk/sites/default/files/susdev/html/b5/su/GuidingPrinciples_c.pdf 【註4】DEVB (PL-UR)70/41/85/15 https://www.legco.gov.hk/....../devbplur70418515...... 【註5】DEVB(PL-P) 50/04/74 https://www.legco.gov.hk/....../devbplp500474_20221208-c.pdf 【註6】HDCR4-3/PH/1-10/0-1 https://www.legco.gov.hk/....../hdcr43ph11001_20231025-c.pdf 【註7】THB(T)CR 59/951/08 https://www.legco.gov.hk/....../thbtcr5995108_20210714-c.pdf 【註8】CB(1)48/2024(05) https://www.legco.gov.hk/....../dev20240123cb1-48-5-c.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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