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與遷回】香港住宅重建回遷從來都不是「特例」?

發佈時間:2026年1月31日 市建局近年頻繁提出檢討「同區七年樓齡」計價機制【註1】,期望藉此降低給予業主的賠償成本。但不少業主其實更加關心能否在重建後原址回遷。 事實上,市建局於2011年亦有推出「樓換樓」的後續安置計劃,當中亦有原址「樓換樓」的選項。然而措施卻要求業主需先接受「七年樓」呎價計算的現金補償,再選購原址重建單位中「最低數個樓層」,並額外付出一筆款項彌補市值差價【註2】,亦沒有為欲原址遷回的業主提供過渡補貼。因此截至去年8月,亦只有8位業主選擇原址遷回【註3】。 究竟「賠償了事」是否重建唯一慣例?而能容納「原址遷回」的重建方案,又是否只是「天方夜譚」?研究員翻查歷史文件,發現由上世紀50年代至今的不同時代,一直有不同的重建項目,事實上能安排居民原址遷回,案例亦橫跨不同房屋類型,宛如一個小小的另類安置史展覽。這反映原址安置並非一種例外或特權,而是一直存在、尊重居民居住權的真實選項。以下將提出當中5個,作為重建回遷的具體案例,並呈現各個案例對現今市區重建軌跡的啟示。 ▍早於50年代已有重建回遷先聲?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