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劏房問題已討論多年,李家超今日在《施政報告》宣布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稱「部分劏房環境不屬差劣」,用10個月時間研究「劣質劏房」的「最低標準」及相關立法建議,實際上沒有進一步提出解決整體不適切居所問題的措施,研究社對此有以下回應:
1)香港有不少「優質劏房」?
施政報告描述劏房問題時形容「有部分劏房環境不屬差劣」,這與一般公眾理解劏房住屋環境問題有很大落差,好像描繪到現實上有不少都是「優質劏房」,亦予公眾有「美名化」劏房的觀感。
事實上,根據政府2021年3月劏房租管小組報告指出【註1】,即使有8成劏房戶有獨立廁所,但逾6成住戶對食水清潔度、沖廁水清潔度、自然光等都是不滿意或非常不滿意。可見,假若以獨立廁廚作為標準判斷劏房環境是否惡劣甚或「優質」,認為不少劏房屬「優質」的見解,實際上欠缺客觀數據支持。
2)自創 「劣質劏房」更改長策「不適切居所」定義
解決劏房戶居住問題並不聚焦於增加或活化租盤供應,反將力度放於將現時10多萬個「不適切居所」的範圍收窄成「劣質」,只是改標準充當解決問題的做法,如同改標準上臨時性的簡約公屋就等同於「上樓」。
那麼日後其他「不適切居所」是否不再優先照顧? 過往經過公眾諮詢製訂出長遠房屋策略下「不適切居所」定義,是否也隨「劣質劏房」壽終正寢?
3)承認劏房租管小組的失效?
上屆林鄭政府稱,為對應「劏房問題」於2020年成立「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2022年1月實施劏房租管,但截至今年3月只有3名業主被定罪及7宗濫收水費成功檢控【註2】,民間團體「全港關注劏房平台」去年底的調查亦顯示,租管條例推出後對租戶保障沒有改善【註3】。
事隔數年,現屆政府又成立一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一方面反映了劏房租管工作小組無功而還、未能有效改善劏房問題,另一方面新成立小組亦有重蹈覆轍的可能,難逃以「交功課」的心態規管部分「劣質劏房」,卻對根治整體劏房問題不願作為。
4)改善私人租住市場毫無著力 如何根治極端劏房環境?
根本解決劏房問題關鍵除了在公屋供應,也在於改善整體私人租住市場,透過足夠的適切居所租盤推出市場,從而令極端住屋環境絕跡。
然而在缺乏一手樓空置稅下,政府任由發展商扣起大量一手貨尾單位,2023年第三季更已經升到20,483個【註4】,使私人住宅整體租金高企。大量租盤沒有釋出市場,導致不少住屋需要被擠壓進劏房租住市場。可見,將問題歸咎於「劣質劏房」,並無從問題源頭解決深層次矛盾。
5)劣質重建策略加劇劣質住屋環境
市建局在舊區推行重建時,不但將市區基層住宅豪宅化,不少只能在被擠壓了的舊樓「市場」中尋覓居所,推高租金,並有更多的唐樓被改為劏房,進而催生更劣質、更細小、租金更貴的劏房。
一手樓空置稅之外,改變市建局「劣質」的重建策略,亦是解決劏房問題的有效舉措。但施政報告同時鼓勵市建局在荃灣、深水埗、油旺這些劏房密集的舊區推動全區重建,減少基層租盤供應及擠壓基層生存空間,在缺乏原居安置政策下,劏房問題只會不斷加劇。政府應正視重建策略須一併改善劏房問題,而非以研究劏房「最低標準」這種虛招敷衍塞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