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場啟示錄

【原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高爾夫球場近日重新進入公共視域,再次掀起一場應否作為土地供應選項的爭議。除了高球場公屋計劃由本來的32公頃縮水至9公頃,數日前計劃更以「需要政府補交額外資料」為由被環諮會落下「暫緩決定」。在近日這場高球場爭奪戰的背後,反映現時新政府管治如何做到「利益固化藩籬」,跟「提速、提量、提效」的做法卻背道而馳。現時高球場的發展計劃暫時觸礁,除了意味等上樓公屋戶要一等再等外,對今日香港還有何啟示? 事件簿:回顧高球場爭議 由醞釀作為東北新發展區一個民間替代方案,到納入成為官方研究及規劃方案,整個討論差不多已經十年,讓我們回顧整場爭議過程: ▊2013年:環保觸覺及立法會議員曾委託港大民調就高球場作為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替代方案、保存東北居民生活方式的意見,當中65%受訪者認同高球場應作為替代方案。 ▊2015年:《發展新界北部地區初步可行性研究》曾就高爾夫球場提出的兩個發展方案,分別是局部發展當中32公頃的方案,預計提供4,600個單位、可容納1.3萬人;而整個172公頃發展方案,當時研究指礙於地形較為狹窄,加上要避開大量古樹和山墳,僅能興建逾一萬個中小型單位。當時被質疑貶低高球場發展潛力,「合理化」其他政府早已預定的土地選項。 ▊2018年: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終將粉嶺高球場列入優先土地發展選項,倡議優先研究發展高球場以東約32公頃土地作短中期發展,但原則上與民間訴求一致,傾向收回整個佔地172公頃的整個高球場。 ▊2019年: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對有逾六成民意支持的粉嶺高球場土地建屋,表示仍很有爭議,「照單全收」未必是負責任行為。政府轉軚稱「全盤接納」小組建議的八個優先選項,但未有提及全面發展高球場,僅表明會局部發展該32公頃土地,並拖至2023年才收回32公頃舊場作興建公營房屋,其餘140公頃用地則繼續以象徵式地價續租至202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