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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官僚」成為精簡規劃的方法
「鬥官僚」成為精簡規劃的方法 《星島日報》引述「消息人士意見」,批評平日無乜人重視嘅環保署、運輸署、樹木辦拖慢房屋供應進度,要求官僚部門制訂「客觀」嘅入則指引,仲話中國大陸規劃制度工程由批地至落成2年就搞掂,連開三個部門波實在極度罕見。 將呢幾個部門標籤為「卡住發展」,精簡佢地既審批權力,更多係借「精簡之名」削弱部門潛在規劃管制權,減弱佢地喺制定規劃要求同地契條款個陣既權力。 其實好多時起樓發展,唔單只係要合符最基本法規,而係要做好發展管制 (development control) 同令附近地區有規劃得益 (planning gain),需要唔同部門「因地制宜」俾啲規劃考量,從不同專業角度令規劃可以全面顧及不同城市需求,制定好地契條款等私人發展唔會鑽空子同走樣。 發展商交唔到部門既規劃要求,本身個問題係規劃申請者既責任,唔應該視為部門拖慢房屋供應。但依家未「鬥地主」,已經先「鬥官僚」,將個矛頭轉番去話做番佢地職責既部門阻撓私人發展,咁樣發展商當然最開心,因為唔再需要聽環保同交通部門專業意見咁多嗲,但對整體既城市規劃係咪一件好事? 今個八月專題,本研將會同大家逐一揭示更多肢解城市規劃嘅手段同潛在影響,敬請留意! 星島日報:【新聞追擊】環保署 運輸署 樹木辦 三部門被轟拖慢房屋供應 https://bit.ly/3xrQOs8
【十二萬物管王國】全面剖析港鐵物業管治術 #永續港鐵霸權 #7月專研
【十二萬物管王國】全面剖析港鐵物業管治術 #永續港鐵霸權 #7月專研 鐵路上蓋物業發展獲取龐大地產紅利,當中所引伸出的規劃及土地供應問題,現時已漸成為社會討論港鐵霸權的重點課題。而港鐵本身除了興建貴價私樓外,在港鐵的物業版圖不斷擴展下,亦開拓出另一門物業租務及管理(rent and property management)的管治策略,更甚有指港鐵漸漸走向物管為本的模式 (management-based model) (Aveline-Dubach, N., & Blandeau, G., 2019)。因而,現時更有需要檢視港鐵如何壟斷物管項目的方式,主宰整個社區管理,有助我們了解現時港鐵興建私樓獲利之外的地產霸權模式。 ▍港鐵作為物管的「當然成員」 現時港鐵住宅物業管理的整全面貌一直少有人整理。透過整理中原地產及香港置業等地產代理網站的樓市資料,以及抽查港鐵上蓋物業的屋苑公契,便可以全面了解現時港鐵物管王國的版圖規模,揭示港鐵在物管市場的「壟斷」地位。 最新統計,港鐵到2021年有份參與的77個上蓋住宅物業項目(以項目期數作統計),當中有68個直接由港鐵的物管公司負責管理,涉及近112,759個住宅單位,近30多萬人的日常居家生活,而按照港鐵即將落成的上蓋發展項目 (如日出康城未來期數、黃竹坑上蓋、何文田上蓋等),可預計未來有近34060個房屋單位將由港鐵物業管理,港鐵物管的規模已足以跟大地產商匹敵。 港鐵住宅物管王國列表:https://bit.ly/3BAfuC3 我們抽查當中10個屋苑的大廈公契(Deed of Mutual Covenant),揭露港鐵物管公司經常「中標」的原因:上蓋物業發展項目的公契協議中往往註明港鐵公司為發展項目的「經理人」(manager)。港鐵由招標、興建到管理,一站式包攬上蓋物業發展項目,業主購入單位時, 只能被迫接受港鐵管理其屋苑。這種起樓配物管的「銷售策略」亦經常出現在其他地產商的住宅發展項目,更反映港鐵的地產商定位愈來愈明曬。而有趣的是,雖然各大地產商都曾多次參與港鐵的物業發展項目,但最後往往由港鐵獨吞物管服務,跑贏有份參與的發展商,成為發展項目的「經理人」。手握執行大廈公契的權力,港鐵當然地主導整個屋苑的管理。 港鐵亦會將物業管理權外判予其他發展商轄下的管理公司,港鐵可以明正言順做「二房東」,既可謀取物業管理的行政收益,亦可與其他發展商保持「良好」合作關係。以港鐵與新鴻基合作發展的火炭站上蓋住宅項目駿景園為例,港鐵外判屋苑的日常管理予新鴻基轄下的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當屋苑出現管理開支糾紛,管理公司就有「偏幫」港鐵之嫌【註一】,更顯港鐵與發展商的互利合作關係。 除了與大地產商合作興建私樓分享地產紅利外,港鐵更跑贏其他地產商,包攬上蓋物業的管理業務,創造恆常收入。鐵路加物業發展模式預料在未來會不斷擴展,港鐵物管只會愈做愈大,正正式式以地產為本業。 ▍港鐵業權壟斷全攻略 港鐵包攬眾多物業管理項目,時常有報導提及業主投訴港鐵管理問題。而背後除了管理不善外,壟斷式的物管業權操作更令港鐵可以在物管市場多年來「屹立不倒」。我們隨機抽樣翻查港鐵上蓋住宅物業的公契,發現港鐵將上蓋屋苑業權和港鐵相關的發展項目捆綁,上蓋屋苑的業主難以集合足夠業權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和更換物管公司(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一般需要得到30%業權同意),於是港鐵便可以輕易主導屋苑的物業管理。而港鐵的業權操作大致有三種: - 「巨無霸式」業權壟斷: 例子包括數個港鐵大型屋苑,如九龍灣站的德福花園、葵芳站的新葵芳花園、荃灣站的綠楊新邨、青衣站的盈翠半島、坑口站的蔚藍灣畔、康城站的日出康城和將軍澳站天晉等等。業權分佈往往和樓面面積無關,港鐵站及車廠就已經在公契中佔總業權的51%,代表港鐵可以絕對話事,壟斷屋苑的物業管理權。 - 「堆砌式」業權整合: 透過抽樣查冊,仔細檢閱港鐵上蓋物業的公契條款,發現除了港鐵站業權(non-station shares)外,港鐵更可將住宅物業以外的發展項目業權份數一併納入公契之中,例如將軍澳站的天晉及九龍站的天璽。將軍澳站天晉的私人屋苑只佔13%業權,而港鐵竟然將商場等商業項目 [...]
行政權流失故事系列:誰主規劃
行政權流失故事系列:誰主規劃 原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 (2021-05-23):https://bit.ly/3jFrOZB 所謂「規劃權」,一般是指規劃作為行政手段之公權力,能夠以公眾利益之名制訂、實施與管制城市土地及空間發展。與此同時,規劃在城市發展扮演一種理性化(rationalization)的功能,透過空間論述、法定程序來合理化特定發展目標。而較少人談及的,是規劃有帶動構造城市空間想像力(spatial imagination)的潛能,透過規劃倡議過程組成一個社會的未來願景,融合社會內不同空間想像的場域,從而定義所追求的理想城市發展形式與內涵。 香港土地問題如果並非沒地可用,那我們便需要探究「規劃權」的問題,為何公權力在某些地方用得兇神惡煞,在處理居住問題的某些時刻就會神秘失蹤。現時地產利益板塊大幅度「被完善」,「鬥地主」風聲不時傳出,各種新規劃方案正空群湧現搶奪對深層次問題的定義。究竟未來誰主規劃,與其說是已在預計之內的答案,真相更像是在爭奪角力之中的變數。 昔日規劃權的旁落 還記得香港回歸後第1個10年,城市發展充斥着「發水露台」、「屏風樓」、「食街規劃」、「酒店式住宅」等不勝枚舉的概念創造,都是傾斜發展商蠶食香港城規體制的公認例子,其邏輯都一樣:透過各種環保、效率、需求名目來打劫地區內的環境、密度、街道、社區網絡等共有空間資源,從而實現某些群體的利益最大化。後來有些因惹起公憤已被中途廢止,有些透過規範化仍可千秋萬代。在此脈絡下「地產霸權」一詞才得以流通,由過往發展商代表作為受社會膜拜的偶像,搖身一變成為賺到盡的吸血鬼,這與掌握公權力者沒有積極捍衛既有規劃原則,規劃大權旁落在既得利益者手上不無關係。 香港的第2個10年,這個問題並沒有隨「地產霸權」一詞減少使用而解決。新發展區中的原址換地、地產商農地土儲的共享,這些幾近度身訂做的新規劃框架,都是以年計的時間,配以「吹奏師」持續輿論加持,逐漸「名正言順」走進公共政策的框架內。這些規劃對解決房屋問題影響深遠,不單現實上讓發展商從中自肥,更將土地規劃的主導權交由發展商手上:明明政府可按公共用途需要收回建100%的公屋/可負擔房屋,卻偏偏為大囤地者的意向鋪橋搭路,導致房屋發展的性質及節奏受阻,可用以解釋政府經常「有地不用」的弔詭處境。 誰阻礙了規劃? 由於香港無人否認房屋問題已是災難級,規劃工作卻無法趕上社會訴求,各界都開始尋找製造阻礙的元兇,或者是一個鮮明的代罪羔羊。除了是向「曱甴王」鬥地主的叫陣,「環保霸權」與「規劃霸權」的標籤亦陸續出現,將在城規制度中毫無位置權力的環保團體都說成關鍵阻礙。近日紫荊黨更連番撰文,劍指既有香港規劃體制乃「殖民主義餘毒」,是規劃程序本身阻礙了規劃發展權,似在尋找打破既有城市規劃對城市環境保障及市民參與機制的一次機會。 其實拿一個最近的例子,問題就一目了然。2019年《施政報告》說要動用《收回土地條例》的尚方寶劍,研究收回450公頃棕地及10塊私人住宅土地作「百分百公營房屋」,比起移山填海人工島,這幾乎是香港社會最少爭議的覓地方向了。但經過兩年多的漫長等待,最後只選擇性收了研究範圍中不足50公頃(約10%),而10塊私人地亦只收了3塊(只有1.2公頃),收地建議少得可憐。 條例、施政、權力皆陣列在前,但無論是數量與速度上,最後這張收地成績單仍可以如此大打折扣。在海中心造島已經比小說更科幻,近日倡議收回150公頃位處鄉村內的私人違規丁地作鄉村式公屋,竟然形容為「不切實際」,可以折射出政府的確是基於某些原因而「有權不用」。 事實上,當中的「規劃阻礙」是難以深入考據的,因為覓地規劃過程基本上是官僚內部的黑箱自決,官方也沒有詳盡交代大批私人土地各自被DQ的死因。但從過往不同查冊研究及報道,可知擱置收回私人土地的地點不少牽涉主要發展商地段,而非關乎零散、無路、偏遠等技術理由,導致明明眼前大片可用可收的土地資源,也彷彿陷入一片神秘「力場」之內。 元朗橫洲是另一透視規劃阻礙的絕佳案例。有關這場「橫洲黑幕」,或許只記得朱凱廸被恐嚇及綠化帶3村被清拆,但參考當年的《橫洲報告》,這本質上是官員與地區有影響力人士「摸底」後,讓萬多間公營房屋計劃擱置及嚴重延後的一次規劃事故。直到2019年最新橫洲棕地發展計劃,發展時間表仍要定到2034年才完成興建,比政府預計明日大嶼首批入伙時間2033年時間還要遲。一個擱置後又拉長15年發展的公營房屋計劃,怎一個技術限制可以了得,但若然要將矛盾指向環保團體及規劃程序,則很明顯是在模糊化問題核心。 規劃集權 更須充權 土地作為如此龐大的利益資源,或許真的有可能以「鋤D會」方式暗中協商,這裏不想指向一個無法考究的deep state結論,反過來問,究竟香港如何能將規劃權用得其所,才是未來更為關鍵的問題。 有兩種力量都各自努力進行着「理性化」的規劃論述,明顯「鬥地主」是暫時跑出的一面旗幟,有趣地因着不同原因許多人均樂見其成,屬意由強力部門出手「打大老虎」掃除規劃障礙,基本上就是一套萬能論。然而當中會否選擇性地鬥,以及田地最後如何分的問題,表述仍然流於抽象。另外一種則是移山填海的大開發主義,透過無視及動員攻擊既有規劃體制條例,迴避了處理對以往新界棕地、發展商私人農地等「有權不用」的問題,犧牲民意與環境強推規劃,並於今日議會重新獲得制度優勢。 以上發展並不容樂觀,很可能意味着未來處理土地問題的規劃集權方法,也未必能夠將規劃權用得其所,市民樂見。回顧當年明日大嶼人工島首度出台只有1,000公頃的發展規模,經過政商智庫發布2,100公頃人工島填海方案後,不久官方計劃都立即改口變1,700公頃,旋即惹來更大民意風暴。此事可見,規劃權若然沒有扎根於市民意向,單憑極小撮人自說自話將會相當危險,根本無法確保規劃方案真正符合公眾利益及民意所歸。 一種無民意授權的規劃權,結果不僅是爭議不斷(可能當權者已毫不在乎),而且再無法讓城市吸收社會新價值、好方法、創造力與同步演進(可能當權者也毫不在乎),終究建造出一座毫無歸屬感的死城。儘管在新時代香港也可預視未來只會趨向規劃集權,但民間具備論述規劃、透視問題、開放數據、構想方案的能力,就已是一種規劃充權,仍是體制外需要保留的寶貴資產,有助令規劃權導向解決問題的一方,是比等待集權更值得期待的事。
【2021香港土地大發現大匯集】
【2021香港土地大發現大匯集】 文章發佈日期:2021年6月21日 政府得閒就會走出黎散佈 #缺地謊言,但估唔到去到2021年,香港仍然係有新土地資源仍然未被善用及發現。 經過深度報導及民間研究,至今重搵到有3類型新土地出土面世。以下研究員就同大家簡介2021年還能新找出來的NEW FOUND LAND: ▍潛在套丁土地 (150公頃): - 好多私人丁地已經分割好哂等套丁,政府一直都冇放在眼內,今年研究社將所有呢類土地一次過勾哂出黎,搵到有150公頃爛地土儲適合收番做鄉村式公屋,又可以進一步打擊鄉黑遺法套丁行為。 立場:【草木皆丁】本土研究社揭 177 公頃土地或成套丁屋苑 https://bit.ly/3xuvylS ▍遺漏新增棕地 (379公頃): - 最受市民支持優先發展的棕地,最新發現原來政府用啲過期資料分析,竟然有379公頃漏計左入政府棕地數字,規模相等於2.3個粉嶺哥爾夫球場咁大。 立場:【消失的棕土】本研社揭政府計漏 379 公頃棕土 https://bit.ly/2S8hMGy ▍全港綜合發展區 (10萬潛在單位): - 近日規劃署自揭全港重有117幅約600公頃的「綜合發展區」,許多因發展拖延及多業權原因仍未實現,明報發現當中至少有210多公頃其實仍未發展,估算當中有10萬單位,大大低估左現有土地的發展潛力。 明報A1:最少33綜合發展區用地未發展 「凍結」10萬單位 https://bit.ly/35wMb4d 請分享給以為解決香港土地問題只能破壞性的移山填海既人,叫佢地唔該睇清楚點樣優先收番呢大批土地資源先。 #反對明日大嶼 #隱藏土儲 #民間研究 [...]
【丁屋生意 馬照跑舞照跳】
【丁屋生意 馬照跑舞照跳】 文章發佈日期:2021年7月23日 721 兩周年,白衣人終被判刑,今年3月村屋大王王光榮因涉嫌套丁被廉署請飲咖啡,一度令人以為鄉黑末日終於來臨。咁諗或者過份天真,近日研究員發現,套丁活動疑似繼續活躍,地點仲要喺正屯馬線洪水橋站300米外嘅黃金地段。呢啲不法產業,好可能係政府部門咪埋隻眼下繼續「馬照跑、舞照跳」。 ▌若涉套丁 發展利潤超過2億 事發地點喺洪水橋田心村,位處未來洪水橋新發展區核心地段,牽涉一幅面積達7000平方米嘅棕地,查冊顯示,地段由寶標有限公司(TREASURE TARGET LIMITED)於2017年購入,今年5月獲城規會批准填土以準備興建33間丁屋(申請編號A/HSK/299)【註1】。 相關地段亦被本研社今年5月發佈嘅《草木皆丁:發展新界潛在違規丁地可行性研究報告》(https://bit.ly/3nFeDcA )納入「潛在套丁土儲」,顯示相關地段有種種套丁跡象:丁屋群中明顯整齊均等分佈、留有屋苑道路、由公司持有、2年前亦有專屬屋苑而設嘅變電站申請獲批(申請編號A/HSK/164)【註2】。 一般來講,真正自住用途嘅丁屋絕少集體大量申請,因而毋須興建專屬變電站。申請文件透露,該變電站專為屋苑而設,而足夠證明該屋苑已有事先規劃,種種跡象顯示內情並不簡單,並不像一般嘅自住丁屋申請。 若該33間丁屋於建成後售出,按本研社早前透過業內人士訪問的估算,保守估計元朗區每幢套丁丁屋盈利達500-1100萬(2017年價格)【註3】。屋苑未來正正位於洪水橋站旁優越地段,價錢或許更高,盈利可以超過2億。 ▌涉違規發展 既往不咎 更甚者,申請地段原來曾經被非法填土。根據規劃文件,申請人事情已將80%土地非法填土,經「有關方面」指正後補交規劃申請,如今非但沒有追究(例如罰款),填土申請更加火速獲批,毋須承擔後果。如果以此態度處理違規違法行為,若果屋苑發展後來被證實牽涉套丁,會否又既往不咎? ▌九個政府部門 無一正視套丁嫌疑 就呢項填土申請而言,城規會事前亦收到公眾反對【註4】,質疑申請牽涉33間丁屋,並不尋常,若果牽涉公司購入土地更添嫌疑,要求城規會審視丁屋申請人是否真的打算自住而非旋即售出丁屋圖利。會議中亦有一不記名城規會員提出質疑【註5】,該申請地段屬屋苑式發展,如何確保不牽涉套丁行為。 面對質疑,地政總署助理署長盧錦倫先生(Assistant Director/Regional 3, LandsD, Mr Alan K.L. Lo) 話「現時已有既定程序(established procedure)監管丁屋嘅申請,當濫用丁屋政策嘅證據曝光(came to light)時,地政總署就會調查。」即係話,如果我見唔到,就當無發生。非法套丁行為多年來一直係枱底進行,無人「篤灰」就無人知,但唔代表套丁無發生。 若然地政總署嘅既定程序確實有效,為何王光榮大規模套丁行為多年來可以照常進行?近年陸續曝光嘅沙田套丁案、王光榮案,足以顯示呢套制度已經完全崩壞,若果丁屋大王涉嫌套丁落網,咁捍衛呢套充滿漏洞嘅制度,令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嘅地政總署,又洗唔洗為此負責呢? 【註1】 [...]
還原「物業帶動鐵路」的歷史時空
7月專題:還原「物業帶動鐵路」的歷史時空 港鐵霸權一大核心就是長期壟斷「鐵路上蓋物業發展權」,今時今日香港土地問題走到如斯局面,與經常被吹噓為「國際成功模式」的「鐵路加物業」(Rail + Property) 不無關係,但服務大眾的鐵路公司搖身一變成為追求利潤的發展商,絕對不是一夕間發生的合理事情。「鐵路上蓋物業」的原意又與今日有沒有變化? 是次研究專題將會透過回顧過上千頁有關香港地下鐵發展的英國解密檔案,還原70年代「物業帶動鐵路」發展模式的源起及原意,將有助進一步理解現時逐漸扭曲的港鐵發展形態。 構思初現:初期鐵路物業的背景與概念 「以地養鐵」更早可以在日本找到相類似發展模式 (Murakami, J., & Gregory, K. I.,2012),然而最早「引進」香港的來源暫不可考。但從現有官方內部檔案中,可找到早於1970年交通諮詢委員會 (Transport Advisory Committee)提交的一份《集體運輸計劃總報告書》,報告中建議除了計劃興建已設計的4條鐵路路線,並分9期(nine distinct stages) 完成「理想」鐵路系統(preferred system)外,已有提及「發展上蓋物業」的構思。在報告提及鐵路系統的長期發展影響: ”Wherever subway systems have been built experience shows that property and land increase in [...]
In The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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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Going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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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官僚」成為精簡規劃的方法
「鬥官僚」成為精簡規劃的方法 《星島日報》引述「消息人士意見」,批評平日無乜人重視嘅環保署、運輸署、樹木辦拖慢房屋供應進度,要求官僚部門制訂「客觀」嘅入則指引,仲話中國大陸規劃制度工程由批地至落成2年就搞掂,連開三個部門波實在極度罕見。 將呢幾個部門標籤為「卡住發展」,精簡佢地既審批權力,更多係借「精簡之名」削弱部門潛在規劃管制權,減弱佢地喺制定規劃要求同地契條款個陣既權力。 其實好多時起樓發展,唔單只係要合符最基本法規,而係要做好發展管制 (development control) 同令附近地區有規劃得益 (planning gain),需要唔同部門「因地制宜」俾啲規劃考量,從不同專業角度令規劃可以全面顧及不同城市需求,制定好地契條款等私人發展唔會鑽空子同走樣。 發展商交唔到部門既規劃要求,本身個問題係規劃申請者既責任,唔應該視為部門拖慢房屋供應。但依家未「鬥地主」,已經先「鬥官僚」,將個矛頭轉番去話做番佢地職責既部門阻撓私人發展,咁樣發展商當然最開心,因為唔再需要聽環保同交通部門專業意見咁多嗲,但對整體既城市規劃係咪一件好事? 今個八月專題,本研將會同大家逐一揭示更多肢解城市規劃嘅手段同潛在影響,敬請留意! 星島日報:【新聞追擊】環保署 運輸署 樹木辦 三部門被轟拖慢房屋供應 https://bit.ly/3xrQOs8
【十二萬物管王國】全面剖析港鐵物業管治術 #永續港鐵霸權 #7月專研
【十二萬物管王國】全面剖析港鐵物業管治術 #永續港鐵霸權 #7月專研 鐵路上蓋物業發展獲取龐大地產紅利,當中所引伸出的規劃及土地供應問題,現時已漸成為社會討論港鐵霸權的重點課題。而港鐵本身除了興建貴價私樓外,在港鐵的物業版圖不斷擴展下,亦開拓出另一門物業租務及管理(rent and property management)的管治策略,更甚有指港鐵漸漸走向物管為本的模式 (management-based model) (Aveline-Dubach, N., & Blandeau, G., 2019)。因而,現時更有需要檢視港鐵如何壟斷物管項目的方式,主宰整個社區管理,有助我們了解現時港鐵興建私樓獲利之外的地產霸權模式。 ▍港鐵作為物管的「當然成員」 現時港鐵住宅物業管理的整全面貌一直少有人整理。透過整理中原地產及香港置業等地產代理網站的樓市資料,以及抽查港鐵上蓋物業的屋苑公契,便可以全面了解現時港鐵物管王國的版圖規模,揭示港鐵在物管市場的「壟斷」地位。 最新統計,港鐵到2021年有份參與的77個上蓋住宅物業項目(以項目期數作統計),當中有68個直接由港鐵的物管公司負責管理,涉及近112,759個住宅單位,近30多萬人的日常居家生活,而按照港鐵即將落成的上蓋發展項目 (如日出康城未來期數、黃竹坑上蓋、何文田上蓋等),可預計未來有近34060個房屋單位將由港鐵物業管理,港鐵物管的規模已足以跟大地產商匹敵。 港鐵住宅物管王國列表:https://bit.ly/3BAfuC3 我們抽查當中10個屋苑的大廈公契(Deed of Mutual Covenant),揭露港鐵物管公司經常「中標」的原因:上蓋物業發展項目的公契協議中往往註明港鐵公司為發展項目的「經理人」(manager)。港鐵由招標、興建到管理,一站式包攬上蓋物業發展項目,業主購入單位時, 只能被迫接受港鐵管理其屋苑。這種起樓配物管的「銷售策略」亦經常出現在其他地產商的住宅發展項目,更反映港鐵的地產商定位愈來愈明曬。而有趣的是,雖然各大地產商都曾多次參與港鐵的物業發展項目,但最後往往由港鐵獨吞物管服務,跑贏有份參與的發展商,成為發展項目的「經理人」。手握執行大廈公契的權力,港鐵當然地主導整個屋苑的管理。 港鐵亦會將物業管理權外判予其他發展商轄下的管理公司,港鐵可以明正言順做「二房東」,既可謀取物業管理的行政收益,亦可與其他發展商保持「良好」合作關係。以港鐵與新鴻基合作發展的火炭站上蓋住宅項目駿景園為例,港鐵外判屋苑的日常管理予新鴻基轄下的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當屋苑出現管理開支糾紛,管理公司就有「偏幫」港鐵之嫌【註一】,更顯港鐵與發展商的互利合作關係。 除了與大地產商合作興建私樓分享地產紅利外,港鐵更跑贏其他地產商,包攬上蓋物業的管理業務,創造恆常收入。鐵路加物業發展模式預料在未來會不斷擴展,港鐵物管只會愈做愈大,正正式式以地產為本業。 ▍港鐵業權壟斷全攻略 港鐵包攬眾多物業管理項目,時常有報導提及業主投訴港鐵管理問題。而背後除了管理不善外,壟斷式的物管業權操作更令港鐵可以在物管市場多年來「屹立不倒」。我們隨機抽樣翻查港鐵上蓋住宅物業的公契,發現港鐵將上蓋屋苑業權和港鐵相關的發展項目捆綁,上蓋屋苑的業主難以集合足夠業權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和更換物管公司(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一般需要得到30%業權同意),於是港鐵便可以輕易主導屋苑的物業管理。而港鐵的業權操作大致有三種: - 「巨無霸式」業權壟斷: 例子包括數個港鐵大型屋苑,如九龍灣站的德福花園、葵芳站的新葵芳花園、荃灣站的綠楊新邨、青衣站的盈翠半島、坑口站的蔚藍灣畔、康城站的日出康城和將軍澳站天晉等等。業權分佈往往和樓面面積無關,港鐵站及車廠就已經在公契中佔總業權的51%,代表港鐵可以絕對話事,壟斷屋苑的物業管理權。 - 「堆砌式」業權整合: 透過抽樣查冊,仔細檢閱港鐵上蓋物業的公契條款,發現除了港鐵站業權(non-station shares)外,港鐵更可將住宅物業以外的發展項目業權份數一併納入公契之中,例如將軍澳站的天晉及九龍站的天璽。將軍澳站天晉的私人屋苑只佔13%業權,而港鐵竟然將商場等商業項目 [...]
行政權流失故事系列:誰主規劃
行政權流失故事系列:誰主規劃 原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 (2021-05-23):https://bit.ly/3jFrOZB 所謂「規劃權」,一般是指規劃作為行政手段之公權力,能夠以公眾利益之名制訂、實施與管制城市土地及空間發展。與此同時,規劃在城市發展扮演一種理性化(rationalization)的功能,透過空間論述、法定程序來合理化特定發展目標。而較少人談及的,是規劃有帶動構造城市空間想像力(spatial imagination)的潛能,透過規劃倡議過程組成一個社會的未來願景,融合社會內不同空間想像的場域,從而定義所追求的理想城市發展形式與內涵。 香港土地問題如果並非沒地可用,那我們便需要探究「規劃權」的問題,為何公權力在某些地方用得兇神惡煞,在處理居住問題的某些時刻就會神秘失蹤。現時地產利益板塊大幅度「被完善」,「鬥地主」風聲不時傳出,各種新規劃方案正空群湧現搶奪對深層次問題的定義。究竟未來誰主規劃,與其說是已在預計之內的答案,真相更像是在爭奪角力之中的變數。 昔日規劃權的旁落 還記得香港回歸後第1個10年,城市發展充斥着「發水露台」、「屏風樓」、「食街規劃」、「酒店式住宅」等不勝枚舉的概念創造,都是傾斜發展商蠶食香港城規體制的公認例子,其邏輯都一樣:透過各種環保、效率、需求名目來打劫地區內的環境、密度、街道、社區網絡等共有空間資源,從而實現某些群體的利益最大化。後來有些因惹起公憤已被中途廢止,有些透過規範化仍可千秋萬代。在此脈絡下「地產霸權」一詞才得以流通,由過往發展商代表作為受社會膜拜的偶像,搖身一變成為賺到盡的吸血鬼,這與掌握公權力者沒有積極捍衛既有規劃原則,規劃大權旁落在既得利益者手上不無關係。 香港的第2個10年,這個問題並沒有隨「地產霸權」一詞減少使用而解決。新發展區中的原址換地、地產商農地土儲的共享,這些幾近度身訂做的新規劃框架,都是以年計的時間,配以「吹奏師」持續輿論加持,逐漸「名正言順」走進公共政策的框架內。這些規劃對解決房屋問題影響深遠,不單現實上讓發展商從中自肥,更將土地規劃的主導權交由發展商手上:明明政府可按公共用途需要收回建100%的公屋/可負擔房屋,卻偏偏為大囤地者的意向鋪橋搭路,導致房屋發展的性質及節奏受阻,可用以解釋政府經常「有地不用」的弔詭處境。 誰阻礙了規劃? 由於香港無人否認房屋問題已是災難級,規劃工作卻無法趕上社會訴求,各界都開始尋找製造阻礙的元兇,或者是一個鮮明的代罪羔羊。除了是向「曱甴王」鬥地主的叫陣,「環保霸權」與「規劃霸權」的標籤亦陸續出現,將在城規制度中毫無位置權力的環保團體都說成關鍵阻礙。近日紫荊黨更連番撰文,劍指既有香港規劃體制乃「殖民主義餘毒」,是規劃程序本身阻礙了規劃發展權,似在尋找打破既有城市規劃對城市環境保障及市民參與機制的一次機會。 其實拿一個最近的例子,問題就一目了然。2019年《施政報告》說要動用《收回土地條例》的尚方寶劍,研究收回450公頃棕地及10塊私人住宅土地作「百分百公營房屋」,比起移山填海人工島,這幾乎是香港社會最少爭議的覓地方向了。但經過兩年多的漫長等待,最後只選擇性收了研究範圍中不足50公頃(約10%),而10塊私人地亦只收了3塊(只有1.2公頃),收地建議少得可憐。 條例、施政、權力皆陣列在前,但無論是數量與速度上,最後這張收地成績單仍可以如此大打折扣。在海中心造島已經比小說更科幻,近日倡議收回150公頃位處鄉村內的私人違規丁地作鄉村式公屋,竟然形容為「不切實際」,可以折射出政府的確是基於某些原因而「有權不用」。 事實上,當中的「規劃阻礙」是難以深入考據的,因為覓地規劃過程基本上是官僚內部的黑箱自決,官方也沒有詳盡交代大批私人土地各自被DQ的死因。但從過往不同查冊研究及報道,可知擱置收回私人土地的地點不少牽涉主要發展商地段,而非關乎零散、無路、偏遠等技術理由,導致明明眼前大片可用可收的土地資源,也彷彿陷入一片神秘「力場」之內。 元朗橫洲是另一透視規劃阻礙的絕佳案例。有關這場「橫洲黑幕」,或許只記得朱凱廸被恐嚇及綠化帶3村被清拆,但參考當年的《橫洲報告》,這本質上是官員與地區有影響力人士「摸底」後,讓萬多間公營房屋計劃擱置及嚴重延後的一次規劃事故。直到2019年最新橫洲棕地發展計劃,發展時間表仍要定到2034年才完成興建,比政府預計明日大嶼首批入伙時間2033年時間還要遲。一個擱置後又拉長15年發展的公營房屋計劃,怎一個技術限制可以了得,但若然要將矛盾指向環保團體及規劃程序,則很明顯是在模糊化問題核心。 規劃集權 更須充權 土地作為如此龐大的利益資源,或許真的有可能以「鋤D會」方式暗中協商,這裏不想指向一個無法考究的deep state結論,反過來問,究竟香港如何能將規劃權用得其所,才是未來更為關鍵的問題。 有兩種力量都各自努力進行着「理性化」的規劃論述,明顯「鬥地主」是暫時跑出的一面旗幟,有趣地因着不同原因許多人均樂見其成,屬意由強力部門出手「打大老虎」掃除規劃障礙,基本上就是一套萬能論。然而當中會否選擇性地鬥,以及田地最後如何分的問題,表述仍然流於抽象。另外一種則是移山填海的大開發主義,透過無視及動員攻擊既有規劃體制條例,迴避了處理對以往新界棕地、發展商私人農地等「有權不用」的問題,犧牲民意與環境強推規劃,並於今日議會重新獲得制度優勢。 以上發展並不容樂觀,很可能意味着未來處理土地問題的規劃集權方法,也未必能夠將規劃權用得其所,市民樂見。回顧當年明日大嶼人工島首度出台只有1,000公頃的發展規模,經過政商智庫發布2,100公頃人工島填海方案後,不久官方計劃都立即改口變1,700公頃,旋即惹來更大民意風暴。此事可見,規劃權若然沒有扎根於市民意向,單憑極小撮人自說自話將會相當危險,根本無法確保規劃方案真正符合公眾利益及民意所歸。 一種無民意授權的規劃權,結果不僅是爭議不斷(可能當權者已毫不在乎),而且再無法讓城市吸收社會新價值、好方法、創造力與同步演進(可能當權者也毫不在乎),終究建造出一座毫無歸屬感的死城。儘管在新時代香港也可預視未來只會趨向規劃集權,但民間具備論述規劃、透視問題、開放數據、構想方案的能力,就已是一種規劃充權,仍是體制外需要保留的寶貴資產,有助令規劃權導向解決問題的一方,是比等待集權更值得期待的事。
【2021香港土地大發現大匯集】
【2021香港土地大發現大匯集】 文章發佈日期:2021年6月21日 政府得閒就會走出黎散佈 #缺地謊言,但估唔到去到2021年,香港仍然係有新土地資源仍然未被善用及發現。 經過深度報導及民間研究,至今重搵到有3類型新土地出土面世。以下研究員就同大家簡介2021年還能新找出來的NEW FOUND LAND: ▍潛在套丁土地 (150公頃): - 好多私人丁地已經分割好哂等套丁,政府一直都冇放在眼內,今年研究社將所有呢類土地一次過勾哂出黎,搵到有150公頃爛地土儲適合收番做鄉村式公屋,又可以進一步打擊鄉黑遺法套丁行為。 立場:【草木皆丁】本土研究社揭 177 公頃土地或成套丁屋苑 https://bit.ly/3xuvylS ▍遺漏新增棕地 (379公頃): - 最受市民支持優先發展的棕地,最新發現原來政府用啲過期資料分析,竟然有379公頃漏計左入政府棕地數字,規模相等於2.3個粉嶺哥爾夫球場咁大。 立場:【消失的棕土】本研社揭政府計漏 379 公頃棕土 https://bit.ly/2S8hMGy ▍全港綜合發展區 (10萬潛在單位): - 近日規劃署自揭全港重有117幅約600公頃的「綜合發展區」,許多因發展拖延及多業權原因仍未實現,明報發現當中至少有210多公頃其實仍未發展,估算當中有10萬單位,大大低估左現有土地的發展潛力。 明報A1:最少33綜合發展區用地未發展 「凍結」10萬單位 https://bit.ly/35wMb4d 請分享給以為解決香港土地問題只能破壞性的移山填海既人,叫佢地唔該睇清楚點樣優先收番呢大批土地資源先。 #反對明日大嶼 #隱藏土儲 #民間研究 [...]
【丁屋生意 馬照跑舞照跳】
【丁屋生意 馬照跑舞照跳】 文章發佈日期:2021年7月23日 721 兩周年,白衣人終被判刑,今年3月村屋大王王光榮因涉嫌套丁被廉署請飲咖啡,一度令人以為鄉黑末日終於來臨。咁諗或者過份天真,近日研究員發現,套丁活動疑似繼續活躍,地點仲要喺正屯馬線洪水橋站300米外嘅黃金地段。呢啲不法產業,好可能係政府部門咪埋隻眼下繼續「馬照跑、舞照跳」。 ▌若涉套丁 發展利潤超過2億 事發地點喺洪水橋田心村,位處未來洪水橋新發展區核心地段,牽涉一幅面積達7000平方米嘅棕地,查冊顯示,地段由寶標有限公司(TREASURE TARGET LIMITED)於2017年購入,今年5月獲城規會批准填土以準備興建33間丁屋(申請編號A/HSK/299)【註1】。 相關地段亦被本研社今年5月發佈嘅《草木皆丁:發展新界潛在違規丁地可行性研究報告》(https://bit.ly/3nFeDcA )納入「潛在套丁土儲」,顯示相關地段有種種套丁跡象:丁屋群中明顯整齊均等分佈、留有屋苑道路、由公司持有、2年前亦有專屬屋苑而設嘅變電站申請獲批(申請編號A/HSK/164)【註2】。 一般來講,真正自住用途嘅丁屋絕少集體大量申請,因而毋須興建專屬變電站。申請文件透露,該變電站專為屋苑而設,而足夠證明該屋苑已有事先規劃,種種跡象顯示內情並不簡單,並不像一般嘅自住丁屋申請。 若該33間丁屋於建成後售出,按本研社早前透過業內人士訪問的估算,保守估計元朗區每幢套丁丁屋盈利達500-1100萬(2017年價格)【註3】。屋苑未來正正位於洪水橋站旁優越地段,價錢或許更高,盈利可以超過2億。 ▌涉違規發展 既往不咎 更甚者,申請地段原來曾經被非法填土。根據規劃文件,申請人事情已將80%土地非法填土,經「有關方面」指正後補交規劃申請,如今非但沒有追究(例如罰款),填土申請更加火速獲批,毋須承擔後果。如果以此態度處理違規違法行為,若果屋苑發展後來被證實牽涉套丁,會否又既往不咎? ▌九個政府部門 無一正視套丁嫌疑 就呢項填土申請而言,城規會事前亦收到公眾反對【註4】,質疑申請牽涉33間丁屋,並不尋常,若果牽涉公司購入土地更添嫌疑,要求城規會審視丁屋申請人是否真的打算自住而非旋即售出丁屋圖利。會議中亦有一不記名城規會員提出質疑【註5】,該申請地段屬屋苑式發展,如何確保不牽涉套丁行為。 面對質疑,地政總署助理署長盧錦倫先生(Assistant Director/Regional 3, LandsD, Mr Alan K.L. Lo) 話「現時已有既定程序(established procedure)監管丁屋嘅申請,當濫用丁屋政策嘅證據曝光(came to light)時,地政總署就會調查。」即係話,如果我見唔到,就當無發生。非法套丁行為多年來一直係枱底進行,無人「篤灰」就無人知,但唔代表套丁無發生。 若然地政總署嘅既定程序確實有效,為何王光榮大規模套丁行為多年來可以照常進行?近年陸續曝光嘅沙田套丁案、王光榮案,足以顯示呢套制度已經完全崩壞,若果丁屋大王涉嫌套丁落網,咁捍衛呢套充滿漏洞嘅制度,令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嘅地政總署,又洗唔洗為此負責呢? 【註1】 [...]
還原「物業帶動鐵路」的歷史時空
7月專題:還原「物業帶動鐵路」的歷史時空 港鐵霸權一大核心就是長期壟斷「鐵路上蓋物業發展權」,今時今日香港土地問題走到如斯局面,與經常被吹噓為「國際成功模式」的「鐵路加物業」(Rail + Property) 不無關係,但服務大眾的鐵路公司搖身一變成為追求利潤的發展商,絕對不是一夕間發生的合理事情。「鐵路上蓋物業」的原意又與今日有沒有變化? 是次研究專題將會透過回顧過上千頁有關香港地下鐵發展的英國解密檔案,還原70年代「物業帶動鐵路」發展模式的源起及原意,將有助進一步理解現時逐漸扭曲的港鐵發展形態。 構思初現:初期鐵路物業的背景與概念 「以地養鐵」更早可以在日本找到相類似發展模式 (Murakami, J., & Gregory, K. I.,2012),然而最早「引進」香港的來源暫不可考。但從現有官方內部檔案中,可找到早於1970年交通諮詢委員會 (Transport Advisory Committee)提交的一份《集體運輸計劃總報告書》,報告中建議除了計劃興建已設計的4條鐵路路線,並分9期(nine distinct stages) 完成「理想」鐵路系統(preferred system)外,已有提及「發展上蓋物業」的構思。在報告提及鐵路系統的長期發展影響: ”Wherever subway systems have been built experience shows that property and land increase 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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