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官僚」成為精簡規劃的方法

「鬥官僚」成為精簡規劃的方法 《星島日報》引述「消息人士意見」,批評平日無乜人重視嘅環保署、運輸署、樹木辦拖慢房屋供應進度,要求官僚部門制訂「客觀」嘅入則指引,仲話中國大陸規劃制度工程由批地至落成2年就搞掂,連開三個部門波實在極度罕見。 將呢幾個部門標籤為「卡住發展」,精簡佢地既審批權力,更多係借「精簡之名」削弱部門潛在規劃管制權,減弱佢地喺制定規劃要求同地契條款個陣既權力。 其實好多時起樓發展,唔單只係要合符最基本法規,而係要做好發展管制 (development control) 同令附近地區有規劃得益 (planning gain),需要唔同部門「因地制宜」俾啲規劃考量,從不同專業角度令規劃可以全面顧及不同城市需求,制定好地契條款等私人發展唔會鑽空子同走樣。 [...]

行政權流失故事系列:誰主規劃

行政權流失故事系列:誰主規劃 原文刊於明報星期日生活 (2021-05-23):https://bit.ly/3jFrOZB 所謂「規劃權」,一般是指規劃作為行政手段之公權力,能夠以公眾利益之名制訂、實施與管制城市土地及空間發展。與此同時,規劃在城市發展扮演一種理性化(rationalization)的功能,透過空間論述、法定程序來合理化特定發展目標。而較少人談及的,是規劃有帶動構造城市空間想像力(spatial imagination)的潛能,透過規劃倡議過程組成一個社會的未來願景,融合社會內不同空間想像的場域,從而定義所追求的理想城市發展形式與內涵。 香港土地問題如果並非沒地可用,那我們便需要探究「規劃權」的問題,為何公權力在某些地方用得兇神惡煞,在處理居住問題的某些時刻就會神秘失蹤。現時地產利益板塊大幅度「被完善」,「鬥地主」風聲不時傳出,各種新規劃方案正空群湧現搶奪對深層次問題的定義。究竟未來誰主規劃,與其說是已在預計之內的答案,真相更像是在爭奪角力之中的變數。 昔日規劃權的旁落 還記得香港回歸後第1個10年,城市發展充斥着「發水露台」、「屏風樓」、「食街規劃」、「酒店式住宅」等不勝枚舉的概念創造,都是傾斜發展商蠶食香港城規體制的公認例子,其邏輯都一樣:透過各種環保、效率、需求名目來打劫地區內的環境、密度、街道、社區網絡等共有空間資源,從而實現某些群體的利益最大化。後來有些因惹起公憤已被中途廢止,有些透過規範化仍可千秋萬代。在此脈絡下「地產霸權」一詞才得以流通,由過往發展商代表作為受社會膜拜的偶像,搖身一變成為賺到盡的吸血鬼,這與掌握公權力者沒有積極捍衛既有規劃原則,規劃大權旁落在既得利益者手上不無關係。 香港的第2個10年,這個問題並沒有隨「地產霸權」一詞減少使用而解決。新發展區中的原址換地、地產商農地土儲的共享,這些幾近度身訂做的新規劃框架,都是以年計的時間,配以「吹奏師」持續輿論加持,逐漸「名正言順」走進公共政策的框架內。這些規劃對解決房屋問題影響深遠,不單現實上讓發展商從中自肥,更將土地規劃的主導權交由發展商手上:明明政府可按公共用途需要收回建100%的公屋/可負擔房屋,卻偏偏為大囤地者的意向鋪橋搭路,導致房屋發展的性質及節奏受阻,可用以解釋政府經常「有地不用」的弔詭處境。 誰阻礙了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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