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可以「協商」出來 這件事本身如何「協商」出來?

文章發佈日期:2021年2月3日 近日有傳北京正考慮改變香港政治制度,梁振英近日亦追溯到《中英聯合聲明》(歷史文件?),話聲明已經寫到明特首可以由協商(consultation)產生,究竟點解當年英方會覺得行政長官可以「協商」出黎? 翻查過千頁80年代的英國解密檔案,可以搵得翻當年中英雙方談判香港「協商政制」的「協商過程」。 就香港前途問題,中方一直採取「宜粗不宜細」嘅談判方針,英方就開始以細節作為談判策略,上演了一輪又一輪枱底協商。翻查一份1983年關於香港前途問題的英國解密檔案【註一】,在1983年12月第七輪談判中檔案中收錄中方首度對英方的非正式工作文件細節提出一籃子關於香港政制具體意見,但英方一收到就表示好多都唔討好 (less welcome),除左首提要求在港駐軍,其中一個重點正是未來行政長官可以經「協商」或者本地選舉產生並由北京委任,這很可能就是聯合聲明包含「協商」方式的起源。 中英雙方就「協商」條文的具體談判會議紀錄基本上仍然保密,但透過英方部門之間電報討論到談判時重點和結果,卻能重現出當年部分協商的角力點。根據另一份1984年關於香港前途問題的英國解密檔案【註二】,就能進一步透露英方曾主動妥協「協商特首」的由來。 到1984年9月,中英聯合聲明草簽的前夕,當時外相賀維向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匯報,建議接受聯合聲明可以「協商」或選舉特首的中方意見,以「換取」中方能在聲明中確認立法機關必須選舉產生 (we shou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