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棕罪-香港棕地現況報告2021》
主要發現
- 政府在2019 年公佈首個官方棕地數據,辨認出1,579 公頃棕地。民間運用相似的研究方法,卻辨認出1,958 公頃棕地,相差達約 380 公頃,面積約為 2.2 個粉嶺高爾夫球場。若取其一半以中低密度發展,保守估計可建約 95,000 個單位 ,即約 13 條彩虹邨的單位數目,約為過往 6 年公營房屋總落成量 。
- 比對民間棕地數據及不同資料平台,研究團隊發現政府是次棕地研究方法相當粗疏,導致首個官方棕地數據竟錯漏百出:
- 無充分利用現有渠道確認及更新數據:
政府於官方網頁寫明,資料更新至 2020 年 5 月,可是研究團隊發現不少仍是多年前的資料。例子:一塊位於新田的棕地早在 2017 年已存在,但政府使用的衛星圖卻攝於 2015 年。因而即使棕地已擴散多年, 但在政府數據庫中仍不見蹤影。
值得注意的是,民間採用的研究方法與政府相若,同樣是透過衛星圖片及相關規劃資料,卻辨認出更多棕地。研究團隊質疑政府沒有充分利用現有渠道確認及更新數據。
- 無全面的棕地研究範圍:
政府於棕地研究範圍中,完全剔除了荃灣及葵青區, 但研究團隊卻在該區發現 4.7 公頃棕地,部分更越過郊野公園邊界。政府並未有合理解釋,以何準則來劃分研究範圍,研究團隊質疑政府未有掌握棕地現況。
- 無計及「隱形棕地」:政府漏計約 70 公頃過往曾為棕地的已破壞土地。
「隱形棕地」指的是過往曾被平整或填土,但隨時間長出植被或被植被遮蓋的地塊。民間透過翻查過往衛星圖片等資料辨認出約 70 公頃「隱形棕地」,但政府棕地研究報告一開始已指明不會計及這類土地。可是,這些土地生態價值比綠地低,「隱形棕地」應比郊野或海洋優先發展。
3.數漏棕地不只是數據整全性的技術問題,更會導致以下後果:
- 減慢可負擔房屋供應:
- 政府在新田潘屋村數漏約3.5 公頃棕地,該等棕地接近主要道路,毗鄰古洞北新發展區,具備一定發展潛力。若當初政府棕地數據有計及這等棕地,或可與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或透過發展計劃一併收回,發展公營房屋。
- 低估棕地的相連性:
- 若計及政府遺漏的棕地,部分棕地群可變得更相連,發展潛力更高。其中元朗馬鞍崗的一棕地群本來共有 10.34 公頃,政府卻只辨認出 6.8 公頃,可見漏計棕地或會令政府誤判其潛在發展潛力。
- 縱容棕地擴散,甚至「越棕越入」,迫近郊野:
- 是次研究發現部分棕地擴散,地理分佈上有「越棕越入」趨勢,即遠離主要道路,逐漸迫近甚至進入綠化帶及郊野公園範圍,例如:川龍及和宜合村的棕地。但此等棕地都未有涵蓋在政府的數據內。
- 新發展區及其他政府發展計劃外,仍有約 1,342 公頃棕地。現時政府研究收回的棕地選址邊界外, 已有明顯的棕地擴散情況。在規劃署研究收回的沙埔選址外的棕地,在 2021 年已增長成約 45 公頃。反映政府現時棕地政策杯水車薪,面對棕地擴散的漏洞束手無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