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完即拆:市建局如何「整蠱」舊樓小業主?

#樓宇復修 #市區重建 #樓宇更新大行動 根據《市區重建策略》,重建發展及樓宇復修本應是市建局的兩大核心業務,不過我們比對市建局網頁中樓宇復修項目跟重建項目詳情及翻查市建局交上城規會的重建項目規劃報告書(Planning report),發現這兩大業務在實踐上可能有所「衝突」。 過往不少樓宇復修完成,被評為結構良好,但竟短時間內被納入重建計劃,最短的個案完成復修僅一個月;亦有重建範圍內近半樓宇正進行復修都「冇得留低」。除了浪費資源外,市建局「修完即拆」,無視樓宇狀況的策略亦令業主無所適從和大失預算【註一】,亦凸顯市建局有些重建的決定似乎無關樓宇狀況。 樓宇的原來狀況及復修規模各有不同,但根據市建局多份規劃報告中的大概標準,復修完的建築物,每5至6年需再作全面性樓宇復修「以防止樓宇狀況惡化至失修」【註二】。以此作標準,我們仍發現有至少41幢樓宇在復修完成後不足6年,就被市建局宣佈納入重建範圍,單是土瓜灣,已有以下三個例子,範圍內不少樓宇均完成復修不久,更被市建局稱樓宇狀況良好/尚好/較好,理應無逼切重建需要,但依然被市建局「處決」:  [...]